
發文數:5
發表時間:2009-03-30 04:00:00
發表時間:2009-03-30 04:00:00
小弟的n82已經用了一年了,最近發現lcd mon上的塵十分礙眼,希望有大大可以教我折開它,清了那些塵
謝謝
cascd 於 2015-05-25 08:44:23 修改文章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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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數:1發表時間:2025-09-10 18:50:28

發文數:74
發表時間:2009-03-30 04:52:00
發表時間:2009-03-30 04:52:00
+1 我也想拆耶
那灰塵很礙眼又不太敢硬拆
又懶的跑Nokia特約店
那灰塵很礙眼又不太敢硬拆
又懶的跑Nokia特約店
Foris 於 2009-03-30 04:52: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1172
發表時間:2009-03-30 05:38:00
發表時間:2009-03-30 05:38:00
礙於板上有規定禁止連結其它網站
所以我PM給你們連結了
單單拆屏幕比較簡單(但是卡榫非常脆弱,請自行小心拆解,弄斷不負責@@)
所以我PM給你們連結了
單單拆屏幕比較簡單(但是卡榫非常脆弱,請自行小心拆解,弄斷不負責@@)
KeNt 於 2009-03-30 05:38: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5
發表時間:2009-03-30 05:58:00
發表時間:2009-03-30 05:58:00
謝謝你~
cascd 於 2009-03-30 05:58: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2
發表時間:2009-03-30 06:08:00
發表時間:2009-03-30 06:08:00
我也想拆
可以PM網址給我嗎
逆靜 於 2009-03-30 06:08: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74
發表時間:2009-03-30 06:18:00
發表時間:2009-03-30 06:18:00
再次呼籲要三思後行....
我已經裝不回去了(哭
我已經裝不回去了(哭
Foris 於 2009-03-30 06:18: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1172
發表時間:2009-03-30 06:24:00
發表時間:2009-03-30 06:24:00
是指那邊卡不回去??
一般來說,幾乎都是先拆上部完後,再拆一邊,然後小心抽開
裝回去時,斜斜的先讓一邊進入卡榫,會比較好進唷!
PS:我沒拆過N82,目前屏幕還沒有進塵問題,是看了很多視頻及圖解以及朋友拆過一次,實際上好不好拆尚未親手拆過,各位拆之前請三思+小心
一般來說,幾乎都是先拆上部完後,再拆一邊,然後小心抽開
裝回去時,斜斜的先讓一邊進入卡榫,會比較好進唷!
PS:我沒拆過N82,目前屏幕還沒有進塵問題,是看了很多視頻及圖解以及朋友拆過一次,實際上好不好拆尚未親手拆過,各位拆之前請三思+小心
kenteva 於 2009/3/29 下午 10:26:25 修改文章內容
KeNt 於 2009-03-30 06:24: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5
發表時間:2009-03-30 07:19:00
發表時間:2009-03-30 07:19:00
剛剛我成功地折開了並裝回了,大家記?只要小心些及慢慢來便行~
cascd 於 2009-03-30 07:19: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1172
發表時間:2009-03-30 18:15:00
發表時間:2009-03-30 18:15:00
早上好奇想說試看看,反正手機也用很久了,便動手開刀了
事實上,個人認為
有卡榫的手機反而比鏍絲固定的還不好拆(畢竟卡榫有機率會斷,而鏍絲比較難有意外)
不過還是下手了
其實只要頂部能撬開,剩下小心撐開就OK了
我拍了二張頂部卡榫位置讓有想DIY的版友們參考,以免撬錯位置
剛好手邊沒有高畫素相機,跟我媽借了普通相機,畫面有些矇矇的,請見諒
我只拍了頂部的圖,因為後面階段都專注在拆側面,所以等裝好了才想到忘了拍
不過側面重點就是小心,沒啥重點了,主要是上面
裝回時,記得先讓一邊側面卡榫卡入
然後用工具輔助(我是慣用耳扒),撐開一點點就能卡入了


PS:
1.沒把握的還是考慮好再拆,我稍微看了一下,N82的卡榫似乎不是很耐的感覺
2.畢竟手機還保持得很好,雖然拆過滿多手機的,但是N82是第一次拆,今天是抱著試試心態,所以沒必要拆的版友們還是別拆好,要看內部圖的,請麻煩上辜狗搜一下,基本上手機沒壞我就不再拆下去了^^
3.強調非常重要的一點,若是很Care外殼間隙的,請不要下手,因為是撬開式的,難免會比沒拆過縫隙大"一點點",裝回後的間隙大小在於你拆殼時撬開的大小,撐越開當然組回時會越難密合,我是裝回前有稍微將外殼向內壓一下,拆及裝時也沒有撐太開,所以間隙還算OK
4.以上僅供參考,拆壞不負責唷@@
kenteva 於 2009/3/30 上午 10:39:56 修改文章內容
KeNt 於 2009-03-30 18:15:00 修改文章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