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2008-01-21 05:32:00
蟲大別k我~
我只是方便一下想用又懊惱找瞴找點的人
http://www.badongo.com/file/4523319
http://www.badongo.com/file/4272342
http://www.badongo.com/file/4197811
http://www.badongo.com/file/4220648
http://www.badongo.com/file/4367960
要感謝的話感謝蟲大不要感謝我~
REX 於 2015-05-25 08:35:33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24-04-30 21:49:40
發表時間:2008-01-21 06:15:00
二虎最後的下場是被殺掉的提醒你。
最後一句話,其實看了真他媽的討厭! = =
就像我拿你的錢,幫你捐給慈善機構再說要感謝的話去感謝你一樣。
=====fuiswhat 於 2008/1/20 下午 10:21:49 修改文章內容
蟲仔 於 2008-01-21 06:15: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8-01-21 06:44:00
ㄏㄏ~
蟲大別k我~
我只是方便一下想用又懊惱找瞴找點的人
http://www.badongo.com/file/4523319
http:/..........恕刪
真不贊成你的作法,每個提供軟體程式分享的大大,
都有各自的分享風格,都是用心去想如何發表文章的內容,
如果真要公佈載點也是由發文者自行公佈,
並非由你來公佈,讓人覺得你很不尊重發文者!!
小雅 於 2008-01-21 06:44: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8-01-21 07:02:00
好像都是ㄧ前ㄧ後
啊~~~~~~~
朋小N 於 2008-01-21 07:02: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8-01-21 17:54:00
何況自己動"眼"找很有趣呢
十三 於 2008-01-21 17:54: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8-01-21 18:06:00
ㄏㄏ~
蟲大別k我~
我只是方便一下想用又懊惱找瞴找點的人
http://www.badongo.com/file/4523319
http:/..........恕刪
幼兒班的~請你放尊重點吧
官方說法 於 2008-01-21 18:06: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8-01-22 10:44:00
蟲仔 於 2008-01-22 10:44: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8-01-22 15:43:00
在這裡蟲大的付出無庸置疑的
不要 " 提籃子假燒香 "
也不要污染了這塊清境
桃樂比 於 2008-01-22 15:43: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8-01-22 16:42:00
Unintentionally
朋小N 於 2008-01-22 16:42: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8-01-26 08:43:00
nooo 於 2008-01-26 08:43: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8-01-27 20:16:00
請問你說的找載點,該如何找起啊!
用程式?還是怎樣?
你發的帖標題丟出"大家來找碴",內容丟下幾句
"載點自己找吧 既然有人下載不推文 載完就想屁股拍拍走人
那我也沒必要讓那些人載的輕鬆!!!"
既然是要玩大家來找碴
只要有一個人不會找,如何稱的上大家呢?
何況N73討論區不就是一個大家互助共享的大家庭嗎?
你也沒把遊戲的玩法告訴我們,難不成要大海撈針
我相信這裡不只我不會找載點,很多新來的朋友也不知道
你發帖的方式,我沒有不同意,只是我想參與你的遊戲
不知能否告訴遊戲的玩法
PS(虛心請教) 蟲大,別轟我~~
ccc 於 2008-01-27 20:16: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8-01-27 20:45:00
喔喔~~~我了解你的意思。
遊戲規則:請在文章範圍內"移動你的滑鼠"。
另解:
1. 檢視→原始檔→搜尋"badongo"找到載點並下載。
2. 使用續傳軟體下載。
=====fuiswhat 於 2008/1/27 下午 12:49:14 修改文章內容
蟲仔 於 2008-01-27 20:45: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8-01-27 20:48:00
蟲大
請問你說的找載點,該如何找起啊!
用程式?還是怎樣?
你發的帖標題丟出"大家來找碴",內容丟下幾句
"載點自己找吧 既然有人下載不推文 載完就想屁股拍拍走人
還有,我不會莫名亂轟啦~~
除非白目等級是pro級的...
蟲仔 於 2008-01-27 20:48: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8-01-27 21:58:00
還有,我不會莫名亂轟啦~~
除非白目等級是pro級的.............恕刪
蟲大,pro以上還有XT的更厲害...哈
OHLINS 於 2008-01-27 21:58: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8-01-27 22:12:00
ㄏㄏ~
蟲大別k我~
我只是方便一下想用又懊惱找瞴找點的人
http://www.badongo.com/file/4523319
http:/..........恕刪
你這種做法實在是...
你能不能換個立場來替蟲大想一下...
"發文分享不是義務" 請你搞清楚這一點。
OHLINS 於 2008-01-27 22:12: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8-01-29 06:55:00
蟲大,pro以上還有XT的更厲害...哈..........恕刪
原來如此!!!
蟲仔 於 2008-01-29 06:55:00 修改文章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