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電信 CHT 討論號碼可攜提前跑 變相保護特定業者?忽略消費者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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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2005-09-21 19:32:00
2005.09.21  工商時報
行動電話NP服務 亞太行動先開跑
林淑惠/台北報導


行動電話號碼可攜(NP)服務的開跑時間「鬧雙包」!在交通部電信總局邀集中華、台灣大及遠傳三家電信公司協商同意下,亞太行動電話已率先從這個月十五日開跑,提早電信三雄一個月,預估亞太提早運作,有利於在這一個月的時間差,多爭取到來自電信三雄最多三千用戶移轉量。

根據號碼可攜服務管理辦法第十四條規定,現有2G業者若想讓2G用戶原號跳升3G,需要電信總局申請核准,但附帶條件是,要求2G原號跳3G的業者,也得同意現有用戶「跳槽」到其它3G業者。


也因此,當中華、台灣大及遠傳在八月向電信總局提出2G原號升3G時,引起亞太行動抗議,經過電信總局邀集業者開會協商,電總同意沿用號碼可攜服務第十四條規定,同意電信三雄在自家系統內2G門號升級3G門號,也附帶要求三家電信公司,同意用戶如果想要跳槽到亞太行動、也必須允許,但仍然禁止用戶在中華、台灣大或遠傳之間跳槽。

NP開跑的時間點「鬧雙胞」,世界少見!交通部電信總局表示,就法規而言確有爭議,顯然是號碼可攜服務管理辦法在制定時有瑕疵;如果,中華、台灣大、或者遠傳覺得不公平,可以提出抗議。

而就目前情況而言,只有亞太行動一家提早開跑,還不開放中華、台灣大及遠傳之間用戶移轉,只能算單向NP,並不算NP全面提早一個月實施。

就影響性來看,NPAC帳務管理中心尚未備妥,電信三雄的用戶如果要移轉使用亞太行動,只能以人工作業移轉,估計一天最多只能移轉五十到一百位用戶,總計亞太行動提早一個月NP,頂多增加三千個客戶量。

電信強調,3G業者兼營2G業務,原本就具先天優勢,因此,當初在制定號碼可攜服務管理規則時,確實是站在「多為新進業者著想」的立場去著墨。

不過,包括中華電、台灣大、及遠傳都認為不公平,但傾向不提抗議,但認為,從消費者的便利性來看,禁止中華、遠傳、及台灣大的用戶移出至亞太,卻不同意亞太用戶移出至中華等三家電信公司,是變相保護特定業者、忽略消費者權益。

Sam.L 於 2016-05-28 17:38:03 修改文章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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