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文數:612
發表時間:2005-06-01 06: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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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處為公告區,請勿發表回應文章,謝謝。》
◎本版刪文規則◎
1.涉及對單一店家(含網站)廣告之文章一律不告知刪除,推薦亦然。
2.內容違反手機王討論區公告板規一律不告知刪除。
3.本版禁止於非e-mail公開交流區內發表新文章、回應文章內容含有e-mail內容。
4.於「e-mail公開交流區」內發表之回應文章一律須遵守該專區之使用規範,違者依照專區使用規則處理。
5.關於買賣、交換、相關文章請到專門版。違者一律不告知刪除,謝謝。(拍賣屬買賣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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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發表或回覆文章內含有惡意挑撥、怒罵、髒話等,一律不告知刪除並公開匿稱及IP位置。
7.已收納於精華區、公告區內的相關疑問,若再發表,一律不告知刪除。
8.本版為落實與「大眾電信」討論版之合併政見,發表與「大眾電信」有關之文章屬合理範圍,唯發表其他電信公司之討論如與「PHS」及「大眾電信」無關,將不告知刪除。
9.禁止發表有「注音符號」及過多不合文法之「注音文」、「火星文」等文章,違者一律不告知刪除。
10.回應文章與發表主題文章差異過大時,經原發表人(樓主)檢舉後查核確實有該行為,將刪除該篇回應文章。
11.本版禁止於非PHS業務專區內發表新文章、回應文章內容含有業務員手機號碼、Messenger帳號(如即時通)等內容。
12.請需要張貼手機號碼、E-mail、Messenger帳號(如即時通)等提供想辦PHS手機的消費者參考,請統一於「PHS業務專區」內發表您的聯絡方式。並請遵守該區專區規範,勿觸犯版規及其相關規範,違者一律不告知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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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虎 於 2015-05-25 08:18:22 修改文章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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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數:1發表時間:2025-09-30 21:13:46

發文數:4
發表時間:2005-06-05 00:28:00
發表時間:2005-06-05 00:28:00
麻煩寫明參考來源喔
畢竟這不是您原創的啊...

畢竟這不是您原創的啊...
陌生的訪客 於 2005-06-05 00:28: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612
發表時間:2005-06-07 05:37:00
發表時間:2005-06-07 05:37:00

發文數:612
發表時間:2005-07-06 07:02:00
發表時間:2005-07-06 07:02:00
沒關西啦.....^^
胖虎 於 2005-07-06 07:02:00 修改文章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