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務版主討論區給手機王個意見

瀏覽: 1144
回覆: 17
共2頁
發文數:1264
發表時間:2008-11-02 01:37:00

最近常看到有些買賣的糾紛

例如

http://www.sogi.com.tw/newforum/article_list.asp?topic_ID=6048849

這店家擺明就是二手機賣新機價

因此我建議是否開個討論或是公告

把那些黑心店家全寫在網路上

好讓要買手機的朋友注意

一方面也杜絕店家的不法行為

(不過我不知道這樣是否觸犯法律 請參考)

小威 於 2016-05-28 16:07:19 修改文章內容


商業贊助
發文數:1
發表時間:2025-05-23 20:19:01
發文數:7440
發表時間:2008-11-02 04:42:00

小威大大的立意良善,也是個好建議,但是實際執行上可能會有些問題…

這種糾紛常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要舉證店家的「黑心行為」有實質上的困難!

(除非店家自己願意認錯!但如果肯承認錯誤的店家,應該就不會做出黑心交易了!)

甚至有些糾紛常是誤會或是溝通不良,並沒有那麼嚴重,但經過網路渲染就變得OOXX…

而且也誠如小威大大所擔心的,如果是事實還好,如果被誇大虛張了,那的確可能觸法!

(這情形在友站實際發生過,某大廠控告某網友不實誹謗~

該網友本來還硬拗是帳號被盜用,最後還是不得不公開道歉…)

如果以「公告」的方式處理,那手機王可能就惹上大麻煩了~

PS.很早期手機王的確有一個黑心店家討論區的版面,後來也拿掉了…本文章相關圖片

小沙子 於 2008-11-02 04:42: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7440
發表時間:2008-11-02 04:46:00

再補充一下:

小弟其實並不是不贊成小威大大的意見啦!

因為的確可以讓消費者多點參考,讓店家也不敢亂來~

只是實際執行上可能會比較麻煩,也要特別小心處理!


本文章相關圖片

小沙子 於 2008-11-02 04:46: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1254
發表時間:2008-11-02 04:55:00
引用『小沙子』所述:
小威大大的立意良善,也是個好建議,但是實際執行上可能會有些問題…這種糾紛常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要舉證店家的「黑心行為」有實質上的困難!(除非店家自己願意認錯!但如果肯承認錯誤的店家..........恕刪

親愛的小沙子~~~已經都把我要說的話說掉了啦~~~~XD

耶~~~~小沙子最棒了........

真的像小沙子所說的.....手機王處理糾紛的方式是看證據說話

有人會說~~~難道你要我買手機都要隨身攜帶錄音機嗎?

但是問題是~~~~誰有證據我們才能根據證據來判斷誰對誰錯阿~~~

甚至~有些店家他們也學聰明了~直接在櫃檯放上錄影設備~~~當遇到糾紛的時候

他們便會將錄影畫面提供給我們做判斷.....當下~我們便可以依據錄影畫面來判斷囉....

所以並非網友說怎樣我們就一定根據網友說的去質問店家~~~

wingting 於 2008/11/1 下午 08:55:37 修改文章內容

WingTing 於 2008-11-02 04:55: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1264
發表時間:2008-11-02 06:30:00

恩 我了解了

我在發文的時候也想過這點

如果真的這樣做了

一定有一天手機王會惹上麻煩

例如說有網友假報之類

經過威廷和沙子兩位大大的說明後

我覺得如果真的有什麼消費糾紛的話

那不如當事人再來手機王申訴(這是被動的做法 但看來是最好的做法)

感謝兩位的說明

小威 於 2008-11-02 06:30: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245
發表時間:2008-11-03 20:55:00
引用『小威』所述:
恩 我了解了我在發文的時候也想過這點如果真的這樣做了一定有一天手機王會惹上麻煩例如說有網友假報之類經過威廷和沙子兩位大大的說明後我覺得如果真的有什麼消費糾紛的話那不如當事人再來手機王申訴(這是被動的做..........恕刪

小威大大你好啊

之前我的版主古大,為了這事也跟手機王反應了好久,結果就是個無解!~!

現在看到你的熱情,就想起了古大囉,我想,在購機之前,多上手機王,多了解該手機,多比較多問,這樣一定可以大大減少被騙的可能!~!

但是,如果你覺得你是個笨笨的人,很容易被騙,那就隨時帶個錄音機吧,一到店家就說你都有錄音喔,這樣相信店家更不敢騙你了。

當社會出現越多不好之人時,當然為了自身的安全或權益,也只能被動的自己想法子,看怎麼去解決這問題,等待別人來解決,這是滿慢的方法啦!~!

@@@@@@@@@@@@@@@@@@@@@@@@@@@@@@@@@@@@@@@@@

大頭 於 2008-11-03 20:55: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1454
發表時間:2008-11-08 08:14:00

大家想太多了啦

但還是感謝小威大的用心

因為本人所使用的NOKIA N82跟他的問題差不多

但是我的手機早在今年2月就買了呀

經過我解釋以及各位板友針對此問題交流後

確定他的手機為新機

任你行 於 2008-11-08 08:14: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9651
發表時間:2008-11-08 16:59:00
引用『任你行』所述:
大家想太多了啦但還是感謝小威大的用心因為本人所使用的NOKIA N82跟他的問題差不多但是我的手機早在今年2月就買了呀經過我解釋以及各位板友針對此問題交流後確定他的手機為新機..........恕刪

任你行大大你好

這問題的訴求,是想說明,如何才能保護消費者,能不是在討論那個人買的是新機還是二手機啦!~!

古一修 於 2008-11-08 16:59: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1264
發表時間:2008-11-09 01:15:00
引用『任你行』所述:
大家想太多了啦但還是感謝小威大的用心因為本人所使用的NOKIA N82跟他的問題差不多但是我的手機早在今年2月就買了呀經過我解釋以及各位板友針對此問題交流後確定他的手機為新機..........恕刪

關於那位朋友

還是感謝任你行大提供手上N82的情況

不然我一開始也認為他拿到的是二手

不過黑心通訊行真的不少

買手機真的要很小心

yamen0520 於 2008/11/8 下午 05:15:56 修改文章內容

小威 於 2008-11-09 01:15: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1454
發表時間:2008-11-09 01:29:00

但是手機王不能說哪間好哪間不好

說好的人家認為花錢買廣告

說不好的人家又會認為是惡意中傷

這個建議真的不太好耶!!

任你行 於 2008-11-09 01:29: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1264
發表時間:2008-11-09 01:58:00

任大 我把離題的改調摟

yamen0520 於 2008/11/10 上午 09:02:00 修改文章內容

小威 於 2008-11-09 01:58: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9651
發表時間:2008-11-09 04:12:00
引用『任你行』所述:
但是手機王不能說哪間好哪間不好說好的人家認為花錢買廣告說不好的人家又會認為是惡意中傷這個建議真的不太好耶!!..........恕刪

為了保護自己

應該自己要採取主動的行為去防範

才不會被騙了之後才說,也無補了吧

古一修 於 2008-11-09 04:12: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7440
發表時間:2008-11-10 01:51:00
引用『古一修』所述:
任你行大大你好這問題的訴求,是想說明,如何才能保護消費者,能不是在討論那個人買的是新機還是二手機啦!~!..........恕刪

古大說的沒錯,那個網友買的是新機還是二手機?的確不是重點…
但是任大提出這個例子只是剛好可以證明了手機王的難為!
之前一面倒的幾乎大家都以為是被黑心店家騙了,後來幸好有任大~
不然可就真的誤會好人了!如果手機王有「摻一腳」…那不就糗大了?

小弟前面所提的就是這種情形,網路上這種事太多太多了!
大家其實也不一定是惡意,甚至是出於好意(擔心其他網友被騙…)
只是大家都不是當事人,即使當事人自己也不見得很了解狀況~
(像這個N82的例子,幸好最後還有個了解狀況的任大…)
然後我誤解您一句,您再轉放大二句…就這樣…會越來越不可收拾~


本文章相關圖片

小沙子 於 2008-11-10 01:51: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7440
發表時間:2008-11-10 01:58:00
引用『古一修』所述:
為了保護自己應該自己要採取主動的行為去防範才不會被騙了之後才說,也無補了吧..........恕刪

是啊是啊!古大說得沒錯,保護自己要主動點…
但任大說的也沒錯啊!手機王的確有為難的地方!
(不只手機王,任何一個「網站」都有同樣的為難)

只能說…還是回到古大說的有道理:
『為了保護自己應該自己要採取主動的行為去防範』
不得己的狀況下…手機王或許能幫忙「事後補救」!(已經很不容易啦~)


本文章相關圖片

小沙子 於 2008-11-10 01:58: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9651
發表時間:2008-11-10 05:07:00
引用『小沙子』所述:
是啊是啊!古大說得沒錯,保護自己要主動點…但任大說的也沒錯啊!手機王的確有為難的地方!(不只手機王,任何一個「網站」都有同樣的為難)只能說…還是回到古大說的有道理:『為了保..........恕刪

希望每個被騙的人,自己也要想想為什麼被騙,

自己也應該要學會自己負起責任來,

不要像事情發生了,只懂得說,卻不懂的反省自己,負起自己應該要負的!~!那才遭

古一修 於 2008-11-10 05:07: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1454
發表時間:2008-11-10 08:40:00
引用『小威』所述:
恩對目前看來還是採取被動的做法也就是有問題就來申訴會比較好對了 任你行大你應該是高二吧?我跟你一樣是高中生可否請問你讀哪?..........恕刪

盡量不要離題

我的即時通a55660935@yahoo.com.tw

其他的聯絡方式刊在n95 8gb版主公告中

a55660935 於 2008/11/10 上午 12:53:35 修改文章內容

任你行 於 2008-11-10 08:40:00 修改文章內容


共2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