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2004-03-22 17:55:00
我在二手館刊登的賣手機的留言
為何都刪除呢??
一定要給我一個合理的解釋
不然我要去總統府抗議!~@#$%^.......(有點離題了)
不理不理先... 於 2015-05-25 08:06: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26-03-02 21:46:49
發表時間:2004-03-22 18:09:00
欲交換手機請至交換手機看板發表文章.
此項版規我早已在看板文章中說明,請詳閱並遵守版規.
烏龜 於 2004-03-22 18:09: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4-03-22 19:24:00
若有認何不適當的地方,煩請見諒!另也請刪文的大大在刪文章先以警告文章通知回覆
再行刪除會較適當!
哈囉傑克 於 2004-03-22 19:24: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4-03-22 23:02:00
預售多少錢喔
我是要賣呀
如果我單純po換機的話我沒話說
但是我是有po要賣多少喔!!!
最後才po換機可
反正我對現在的二手館很不滿
跟以前差很多
如果不給我一個合理的解釋
我會過去二手館招集元老
一起抗議!!!!!!!!!!
這次我真的生氣了
不理不理先... 於 2004-03-22 23:02: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4-03-22 23:43:00
這樣的區別簡單明瞭不會引發爭議.
您身為手機王的元老應該更能體會站務人員的難處.
烏龜站務從今年一月起就啟用這個機制維護看板秩序,大家都能配合遵守秩序.
您身為手機王元老,這個簡單的規定應該難不倒你呀!!
烏龜 於 2004-03-22 23:43: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4-03-23 05:13:00
這樣有可以嗎???
如果您說可以
好!!!!我知道該怎麼做了!!!!
不理不理先... 於 2004-03-23 05:13: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4-03-23 05:14:00
你不道歉
你會後悔
我要的只是一個道歉!!!
不理不理先... 於 2004-03-23 05:14: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4-03-23 05:46:00


★鴨子☆ 於 2004-03-23 05:46: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4-03-23 06:40:00
‧要買二手機留言版
‧要賣二手機留言版
‧手機交換
請依照你的需要將文章張貼於適當符合主題的看板上.
你所提的利用連結方式將網友導入拍賣網頁上是允許的,
但若是連結到的網頁與張貼看板主題不符,該文章亦會被刪除.
以防被有心人士利用違反站規與版規.
烏龜 於 2004-03-23 06:40: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4-03-23 07:16:00
自從你們接管後
我承認有些都變得比以前的手機王還要好
但是有些呢???
我敢說,大家還是喜歡以前的二手館跟討論館
規矩亂定
這次我真的失望了....亂定規矩
我明明已經表明要賣手機了.....最後我才加一個換機可..
妳根本就是浪費網站的空間嘛,如果單純換機沒話講
但是我是要賣機耶!!!!!
馬的,我真的生氣了!!!!!!!胡亂搞> <
我喜歡以前溫馨的手機王啦!!!!!!!
還我以前的手機王!!!!!!
不理不理先... 於 2004-03-23 07:16: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4-03-23 07:23:00
有時是可以變通一下的啦
我想還是先用教育網友的方式較好
雖然每個版有每個版的規舉
但說實在的
很多網友,就算是老網友
也有時會po錯地方的
你們兩方說的都沒錯
各退讓一步不就好了嗎
哈囉傑克 於 2004-03-23 07:23: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4-03-23 07:34:00
用過以前二手館的朋友們
一定很不喜歡現在的二手館!!
如果不信
你們可以問一下網友的意見
我敢說100個裡面找不到一個喜歡現在的二手館!!!
不理不理先... 於 2004-03-23 07:34: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4-03-23 07:34:00
當然進步的過程中會有些許的不滿
但希望大家一起來提供議建吧
保證手機王一定是最聽民意的地方
想請烏龜大大未來先以警告文來代替直接刪文的動作
這樣作會比較不會造成糾紛哦!
哈囉傑克 於 2004-03-23 07:34: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4-03-23 07:40:00
歡迎大家一起為更好的手機王而努力哦!網友的民意就是手機王成功的動力
但也請各位網友能多多配合哦!

盡量遵守po文的規矩
在適當的版去發適當的文章
不但讓版面更清楚
也能讓其它網友在找文章時
能更便利哦
哈囉傑克 於 2004-03-23 07:40: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4-03-23 07:41:00
但是他也沒錯
是我自己不守規矩
但是應該先給我警告呀!!!
我為了不佔篇幅
我把好幾隻手機po在同一篇
為了就是不影響別人的刊登,不想洗板呀!!!
結果連一聲都不說
就全刪掉了..
唉~~~~~
不理不理先... 於 2004-03-23 07:41:00 修改文章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