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文數:29
發表時間:2007-03-11 03:31:00
發表時間:2007-03-11 03:31:00
一樣的螢幕觸控,真令人匪夷所思…
反正是不會買這種浪費錢的東西…
反正是不會買這種浪費錢的東西…
》MiChann*︴ 於 2016-05-28 16:59:56 修改文章內容

商業贊助
發文數:1發表時間:2025-08-14 19:57:41

發文數:49
發表時間:2007-05-09 09:49:00
發表時間:2007-05-09 09:49:00
引用tsaisy所述:
我選擇iPhone, 功能強多了!..........恕刪
崇尚機能美
我選擇iPhone, 功能強多了!..........恕刪
崇尚機能美

☆小烏龜★ 於 2007-05-09 09:49:00 修改文章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