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數:896
發表時間:2006-10-03 03:30:00
發表時間:2006-10-03 03:30:00
Q1、版主申請人需具手機王的會員資格,申請時註明會員帳號、常用暱稱。
A1:本人是手機王的會員
帳號ID:CHANFUCHI
暱稱ID:生活
Q2、申請時需提出包括對此版的認識介紹、對於該版願景,及申請版主之理由
A2:我使用過SE的 K.P.S.T.W.Z..系列的手機
Q3、申請版主人需在該申請版面提出具體「政見」
A3:盡已所能
覺得OK的話~ 幫我推推囉 賞我 +1

我要拋棄W850啦..我不需要3G..
不過怎麼一直在跟這跑..

超愛...SE..
life 於 2016-05-28 16:16:40 修改文章內容
商業贊助
發文數:1發表時間:2026-03-17 16:37:56
發文數:1158
發表時間:2006-10-03 07:52:00
發表時間:2006-10-03 07:52:00
支持+1
Tony Pan 於 2006-10-03 07:52: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2391
發表時間:2006-10-03 17:29:00
發表時間:2006-10-03 17:29:00
謝謝生活(chanfuchi)主動自我推薦。
現有管理兩版務的熱誠(Sony Ericsson K618i、Sony Ericsson W900i),都有目共睹。
歡迎於Sony Ericsson W830i版,張貼此尋求連署文章。
並將申請版主區之此篇的文章超連結,藉由插入連結方式,
將超連結嵌入於該處文章中。
若內容完備,也會將其置頂,以加速連署的效率唷!
祝順利
-------------------------------------------
連署確認請見申請版主_流程二部曲。
而重複同樣IP位址,表示支持者也僅計算一次。
注意唷!表示支持者,內文中得加註+1或寫上支持,以利辨識避免爭議。
依照上述準則認定,若無於內文中加註 +1或寫上支持,恕無法確認。
建議參與連署之網友,可視自我意願,使用編輯權來編修內文。
本申請文從10/02申請,依照申請版主_連署時效所示。
是到10/09日。
若該日一到,仍無法完成最低連署五人的門檻,
則視本申請文無效(並將輔以鎖定,以利管理)。
得另日再行重新提出申請。
懶骨頭 於 2006-10-03 17:29: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896
發表時間:2006-10-03 19:16:00
發表時間:2006-10-03 19:16:00
感謝..堯哥對小弟的支持..
我想放棄(暫緩)申請SE W830的版主了! 芭樂傳出~它不會進來台灣..(冷調哩..!!)

SORRY~~~













life 於 2006-10-03 19:16: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2391
發表時間:2006-10-04 01:48:00
發表時間:2006-10-04 01:48:00
謝謝生活告知,以及堯哥支持連署。
依照生活所言且顧及版務管理,給輔以鎖定囉。
懶骨頭 於 2006-10-04 01:48:00 修改文章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