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數:175
發表時間:2009-06-02 03:58:00
發表時間:2009-06-02 03:58:00
小弟我想申請 NOKIA 5320XM 版主
有勞站務人員的審核了...非常感謝!
有勞站務人員的審核了...非常感謝!
ALLEN 於 2016-05-28 16:16:44 修改文章內容
商業贊助
發文數:1發表時間:2024-05-02 10:29:50
發文數:2391
發表時間:2009-06-02 04:13:00
發表時間:2009-06-02 04:13:00
維尼您好:歡迎熱心參與服務行列。
(申請NOKIA 5320 XpressMusic版版主)
後續靜候一位以上站務,於本主題中回覆表示認同,以利後續館主的確定與設定。
(申請NOKIA 5320 XpressMusic版版主)
第四點版主_申請資格所示:
- 資格:「經驗值60以上」+「張貼申請文自我推薦」。
- 確認:「需一位以上站務同意」+「館主審核通訊資料無誤」即可擔任。
- 卸職:經網友投訴不當並經查證屬實達五次,
或未登入時間長達一個月者,或經由館主與站務審核取消其版主資格。 - 流程:發表申請文>站務回文同意>館主發信確認個人會員資料>
申請者回覆確認信件>館主設定。
後續靜候一位以上站務,於本主題中回覆表示認同,以利後續館主的確定與設定。
懶骨頭 於 2009-06-02 04:13: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2391
發表時間:2009-06-02 04:14:00
發表時間:2009-06-02 04:14:00
謝謝熱情參與囉。
支持+1。
後續靜候館主的排程確定與設定。
支持+1。
後續靜候館主的排程確定與設定。
懶骨頭 於 2009-06-02 04:14: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2391
發表時間:2009-06-04 00:34:00
發表時間:2009-06-04 00:34:00
本主題事務已經處理完畢。
謝謝館主協助本版務服務。
顧及結案標示,輔以鎖定。
謝謝館主協助本版務服務。
顧及結案標示,輔以鎖定。
懶骨頭 於 2009-06-04 00:34:00 修改文章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