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務申請/請辭區申請 LG KE770 Shine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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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數:9
發表時間:2007-03-02 06:27:00
好用的手機
請讓我當版主!!!

摩天大「人」 於 2016-05-28 16:16:41 修改文章內容


商業贊助
發文數:1
發表時間:2025-08-30 19:37:30
發文數:2391
發表時間:2007-03-02 18:02:00
謝謝摩天大「人」 (andy86107)主動自我推薦。
申請LG KE770 Shine版。
很新的手機囉!以簡單訴求與熱心來贏得連署唷。

仍歡迎於上述版中,張貼此尋求連署文章。
並將申請版主區之此篇的文章超連結,藉由插入連結方式,
將超連結嵌入於該處文章中。

若內容完備,也會將其置頂,以更加速連署的效率唷!
祝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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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署確認請見申請版主_流程二部曲
而重複同樣IP位址,表示支持者也僅計算一次。
注意唷!表示支持者,內文中得加註+1或寫上支持,以利辨識避免爭議。

依照上述準則認定,若無於內文中加註 +1或寫上支持,恕無法確認。
建議參與連署之網友,可視自我意願,使用編輯權來編修內文。

本申請文從3/1申請,依照申請版主_連署時效所示。
是到3/8日。

若該日一到,仍無法完成最低連署五人的門檻,
則視本申請文無效(並將輔以鎖定,以利管理)。

得另日再行重新提出申請。

建議於該申請之版區中,張貼此申請文的超連結,以利同好連署,避免好事多磨。

懶骨頭 於 2007-03-02 18:02: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872
發表時間:2007-03-06 00:24:00
有待觀察

一次想當兩個板主

內容介紹不夠充實

阿良 於 2007-03-06 00:24: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872
發表時間:2007-03-06 00:26:00
再加油一點

認真管理版面是重要職責

所以要有責任心就可以囉 ^^


內容可以再加強一下呢 ~

阿良 於 2007-03-06 00:26: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2391
發表時間:2007-03-09 15:56:00
謝謝摩天大「人」 (andy86107)主動自我推薦。

但依照申請版主_連署時效所示。
於申請版主文章張貼日起,七日之內(含假日)需完成連署。
避免申請連署的時效拖延過久。逾時未達連署,則該申請版主文章,自動視為無效。

再接再厲,有熱誠不寂寞。再多參與該款手機版的互動,增加印象分數。
可以於無效日之後的某日再張貼,以再爭取連署。
但連署數得以該文章內連署者,視為有效,無累進之前申請文的連署來做為總和。

目前已鎖定本帖,以利區隔。

懶骨頭 於 2007-03-09 15:56:00 修改文章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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