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務申請/請辭區申請Nokia N76 版主一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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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數:7327
發表時間:2007-12-15 03:51:00
申請Nokia N76 版主一職

我會盡力的!

本人不善於表達......但會認真管理該版!

請各位大大支持我一下吧!

Johnson 於 2016-05-28 16:16:42 修改文章內容


商業贊助
發文數:1
發表時間:2026-03-23 22:44:25
發文數:821
發表時間:2007-12-15 04:54:00
引用Johnson所述:
申請Nokia N76 版主一職

我會盡力的!

本人不善於表達......但會認真管理該版!

請各位大大支持我一下吧!


+1

香格格 於 2007-12-15 04:54: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5055
發表時間:2007-12-15 07:59:00
先加再說
+1

小喬同協 於 2007-12-15 07:59: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11003
發表時間:2007-12-15 16:57:00
引用小喬同協所述:
先加再說
+1..........恕刪

Johnson大沒在N76版做申請版主的連結+1沒用啦~!廢票一張!!

葡萄柚 於 2007-12-15 16:57: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2391
發表時間:2007-12-15 17:42:00
謝謝johnson(a770906)不厭倦的主動自我推薦。
(每位版主最多只能服務三個版區,若有超過,須先適當取捨請辭)

目前申請版主中,有首部曲增設辦法_版區嵌入超連結

請先在nokia n76版,張貼尋求連署文章。
並將申請版主區之此篇的文章超連結,藉由插入連結方式,
將超連結嵌入於該處文章中。

若內容完備,也會將其置頂,以更加速連署的效率唷!祝順利

目前本申請文,尚未依照增設辦法所示,於原申請版區張貼,此申請文之超連結。
於尚未確實依辦法執行之前,連署數均視為無效!
────────────────────────────────
連署確認請見申請版主_流程二部曲
而重複同樣ip位址,表示支持者也僅計算一次。
注意唷!表示支持者,內文中得加註+1或寫上支持,以利辨識避免爭議。

依照上述準則認定,若無於內文中加註 +1或寫上支持,恕無法確認。
建議參與連署之網友,可視自我意願,使用編輯權來編修內文。

本申請文從12/14申請,依照申請版主_連署時效所示。
是到12/21日。

若該日一到,仍無法完成最低連署五人的門檻,
則視本申請文無效(並將輔以鎖定,以利管理)。


目前本申請文尚未依照增設辦法所示,於原申請版區張貼此申請文之超連結。在尚未確實依辦法執行之前,連署數均視為無效!但時限依舊有效。


謝謝葡萄柚 、hook協助申請事宜解釋唷。

懶骨頭 於 2007-12-15 17:42: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7327
發表時間:2007-12-16 04:11:00
引用懶骨頭所述:
謝謝johnson(a770906)不厭倦的主動自我推薦。
(每位版主最多只能服務三個版區,若有超過,須先適當取捨請辭)

目前申請版主中,有

骨大~我已經在N76的討論區貼申請的文章了!!


請問我貼的那篇文章是正確的嗎?





謝謝

Johnson 於 2007-12-16 04:11: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11003
發表時間:2007-12-16 04:34:00
引用Johnson所述:

骨大~我已經在N76的討論區貼申請的文章了!!


請問我貼的那篇文章是正確的嗎?




支持+!

葡萄柚 於 2007-12-16 04:34: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7327
發表時間:2007-12-16 05:30:00
引用葡萄柚所述:

支持+!..........恕刪

謝謝QQ

Johnson 於 2007-12-16 05:30: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821
發表時間:2007-12-16 06:24:00
現在才算數嗎??
支持+1唷~

香格格 於 2007-12-16 06:24: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2071
發表時間:2007-12-16 17:08:00
+1

蟲仔 於 2007-12-16 17:08: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2391
發表時間:2007-12-16 18:53:00
張貼於Nokia N76版,的尋求連署文章。
已經將其置頂囉!
(若能使用插入連結機制,讓該超連結可以直接點選更好)

張貼時間:2007/12/15 下午 08:11:00。
目前有效票為四票:葡萄柚、香格格、HOOK、蟲仔
還差一票唷。

懶骨頭 於 2007-12-16 18:53: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1232
發表時間:2007-12-16 20:19:00
支持+1~
話說我申請的版需要從新連署- -

南海 於 2007-12-16 20:19: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2391
發表時間:2007-12-17 01:57:00
恭喜johnson(a770906),完成連署過關。
由於是現任它版版主,所以仍會於週一請館主確認:
資料欄位是否完整?
以及近日內登入的狀況?
是否有超過(每位版主最多只能服務三個版區,若有超過,須適當取捨請辭)

懶骨頭 於 2007-12-17 01:57: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7327
發表時間:2007-12-17 05:09:00
引用香格格所述:現在才算數嗎??支持+1唷~..........恕刪

謝謝香格格大大的支持!!
=====a770906 於 2007/12/16 下午 09:09:29 修改文章內容

Johnson 於 2007-12-17 05:09: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7327
發表時間:2007-12-17 05:10:00
引用HOOK所述:
支持+1 ◎..........恕刪

謝謝HOOK大大的支持!

Johnson 於 2007-12-17 05:10: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7327
發表時間:2007-12-17 05:11:00
引用蟲仔所述:
+1..........恕刪

謝謝蟲仔大大的支持!

Johnson 於 2007-12-17 05:11:00 修改文章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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