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務申請/請辭區申請Nokia 73 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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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數:37
發表時間:2007-07-22 01:47:00
我是n73忠實用戶
我也會常常到各大
網站收集資料

盡可能給一些有問題的板友解答
對於不法之文章會用最快速度刪除

請大家投我一票吧

楠楠 於 2016-05-28 16:16:41 修改文章內容


商業贊助
發文數:1
發表時間:2025-07-22 11:23:26
發文數:4
發表時間:2007-07-22 03:44:00
好像沒 有看過你再這邊發文過, 這版我從以前看到現在 前版大一直很好管過 .. 楠楠也許可以多多參予 n73大家庭 再來申請 多發文多分享多解決大家問題 到時候再來申請 也許才會有人來支持 你

陌生的訪客 於 2007-07-22 03:44: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482
發表時間:2007-07-22 09:26:00
+1

相得益彰 於 2007-07-22 09:26: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2391
發表時間:2007-07-22 16:37:00
謝謝楠楠(sc85104),主動自我推薦。

nokia n73也算是熱門版區,其內也多熱心網友,針對軟體或改機使用問題來互動。
可看看n73推薦版主始末版,

歡迎於nokia n73版,張貼尋求連署文章。
並將申請版主區之此篇的文章超連結,藉由插入連結方式,
將超連結嵌入於該處文章中。

若內容完備,也會將其置頂,以更加速連署的效率唷!
祝順利
────────────────────────────────
連署確認請見申請版主_流程二部曲
而重複同樣ip位址,表示支持者也僅計算一次。
注意唷!表示支持者,內文中得加註+1或寫上支持,以利辨識避免爭議。

依照上述準則認定,若無於內文中加註 +1或寫上支持,恕無法確認。
建議參與連署之網友,可視自我意願,使用編輯權來編修內文。

本申請文從7/21申請,依照申請版主_連署時效所示。
是到7/28日。

若該日一到,仍無法完成最低連署五人的門檻,
則視本申請文無效(並將輔以鎖定,以利管理)。

得另日再行重新提出申請。

建議於該申請之版區中,張貼此申請文的超連結,以利同好連署,避免好事多磨。

懶骨頭 於 2007-07-22 16:37: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205
發表時間:2007-07-22 23:18:00
+1

少爺 於 2007-07-22 23:18: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703
發表時間:2007-07-23 07:08:00
+1

kimi 於 2007-07-23 07:08: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151
發表時間:2007-07-23 07:32:00
引用kimi所述:
+1..........恕刪

+1

小美女 於 2007-07-23 07:32: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603
發表時間:2007-07-23 07:37:00
+1

批洽 於 2007-07-23 07:37: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822
發表時間:2007-07-23 07:50:00
+1

【若vs即離】 於 2007-07-23 07:50: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2391
發表時間:2007-07-23 16:03:00
恭喜楠楠(sc85104),完成連署過關。
成為Nokia 73準版主。

今日館主外出洽公,週二起將請館主排程調閱會員資料,以利我這以電郵確認。
目前請準版主先留意會員資料是否完整、正確?以加速確認效率,謝謝囉。

懶骨頭 於 2007-07-23 16:03: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11513
發表時間:2007-07-24 07:09:00
引用懶骨頭所述:恭喜楠楠(sc85104),完成連署過關。成為<;a target=_blank class="link_pt9" href="http://www.sogi.com.tw/forum/topi..........恕刪

原來版主可以這樣形成呀!!

這位SC85104會員並無將此文章張貼在N73版討論區,

所以對N73版的版友來說,並沒有任何人知道以及得到尊重,

也不曾看他在N73版發過文,對此會員完全沒有信任度,

也沒有看見此人對N73版貢獻事蹟,實在讓人覺得這樣選版主太馬虎了。


而且投票者也不是N73版的版友們,

希望館主和站長可以維護一下N73版版友的權益,

並不是反對誰來當版主,而是想要得到一點尊重而已,應該不過分吧!!


=====huiya1561gl 於 2007/7/24 上午 06:31:01 修改文章內容

小雅 於 2007-07-24 07:09: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2391
發表時間:2007-07-24 18:47:00
謝謝小雅撥冗張貼個人看法。
目前已經將此動作,正式擬定為申請版主首部曲之辦法。
也即日起實施,但無朔及既往。

而當初在N73版區(6/11)。我也有置頂標示歡迎申請NOKIA N73 版主
當時尚無人積極參與。

再次謝謝小雅撥冗分享,讓個人服務工作更趨圓融。

只要是手機王的會員,於正常登入之後,都可以表達版主申請或是連署。
並無特別針對視該版網友才能連署或申請。
=====lazybone 於 2007/7/24 上午 10:46:12 修改文章內容

懶骨頭 於 2007-07-24 18:47: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2391
發表時間:2007-07-24 20:09:00
謝謝館主協助。
當下已經使用現有會員資料做電郵確認。
留意我這的電郵(lazy****@sogi.com.tw),是否被列入垃圾信唷


懶骨頭 於 2007-07-24 20:09: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1252
發表時間:2007-07-25 07:05:00
我真的覺得!!此舉另人不悅~
您們是否該將此連結到n73討論區由大家來投票比較準
突然來一個臨時跑出來的人物選為版主~(不是故意批評~)
挺讓人不舒服的

樣ㄟ 於 2007-07-25 07:05: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2391
發表時間:2007-07-25 15:29:00
謝謝樣ㄟ撥冗分享。
當初N73的版主波折塵埃落定之後,我即刻置頂
希望能趁熱度尚有之際,能儘速產生版主,請見本主題之前所示。

而也將小雅所提之意見,正式公告( 首部曲增設辦法_版區嵌入超連結 )
不再以道德勸說為處理方式。

後續參與版主申請者,均受需依循,方可啟動連署。

懶骨頭 於 2007-07-25 15:29: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817
發表時間:2007-07-26 03:28:00
換新主人管理了
希望能幫忙整理
不過偷懶可是不留情阿

海大 於 2007-07-26 03:28:00 修改文章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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