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務申請/請辭區申請NOKIA N97、N97 mini副版主一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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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m711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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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2011-04-30 17:49:00
因為已有很長一段時間未見版主,缺少管理的人手

因此希望能貢獻自己的力量,為NOKIA N97、N97 mini版服務

希望擔任NOKIA N97、N97 mini版副版主!!

我要自由化 於 2016-05-28 16:16:45 修改文章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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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2024-03-19 15:52:48
Mem69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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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2011-04-30 21:08:00
引用『我要自由化』所述:
因為已有很長一段時間未見版主,缺少管理的人手因此希望能貢獻自己的力量,為NOKIA N97、N97 mini版服務希望擔任NOKIA N97、N97 mini版副版主!!..........恕刪
我要自由化您好:歡迎熱心參與服務行列。
(申請NOKIA N97、N97 mini版副版主)
依照手機王申請服務管理者公告第四點版主_申請資格所示:

資格:「經驗值60以上」+「張貼申請文自我推薦」。
確認:「需一位以上站務同意」+「館主審核通訊資料無誤」即可擔任。
卸職:經網友投訴不當並經查證屬實達三次,或經由館主或站務查證並無管理版務行為,
   或經頻道館主取消其版主資格。
   (由現任站務人數 2/3 名額 + 該館館主一同表決投票,過半數則表示通過。)
流程:發表申請文>站務回文同意>館主發信確認個人會員資料>
   申請者回覆確認信件>館主設定。
備註:經驗值500以上,每人至多管理6個討論版,經驗值500以下,每人至多管理3個版。
我要自由化( atch841 )資格符合(經驗值:174)

支持+1,後續靜候館主的確定與設定。

(我目前應該也算是站務吧XD)

Love 陽光 於 2011-04-30 21:08:00 修改文章內容


Mem238816
發文數:2391
發表時間:2011-04-30 23:28:00
謝謝自由化熱心參與申請NOKIA N97、N97 mini副版主。

依照現有管理者公告第五點說明
申請副版主,資格符合、熱情滿點

但後續需要該版版主提出回覆,方可後續設定。
建議可以使用站內傳訊給該版版主(ID:kanghsi 暱稱:臥龍先生),以加速後續處理。



懶骨頭 於 2011-04-30 23:28:00 修改文章內容


Mem691216
發文數:5399
發表時間:2011-05-01 01:04:00
引用『懶骨頭』所述:
謝謝自由化熱心參與申請NOKIA N97、N97 mini副版主。依照現有管理者公告第五點說明,申請副版主,資格符合、熱情滿點。但後續需要該版版主提出回覆,方可後續設定。建議可以使用站內傳訊給該版版主(ID:kanghsi 暱稱:臥龍先生),以加速後續處理。..........恕刪
其實應該可以不用這麼....嚴格吧= =

因為像V大之前申請58版副版主就沒經過58原版大的許可...

Love 陽光 於 2011-05-01 01:04:00 修改文章內容


Mem238816
發文數:2391
發表時間:2011-05-01 01:36:00
Love 陽光大好
目前我這是依照現有公告服務處理。
若有其他適性適切的個案考量,實屬館主權限。
那於也靜候館主定奪後續處理了。

謝謝

懶骨頭 於 2011-05-01 01:36:00 修改文章內容


Mem711368
發文數:70
發表時間:2011-05-01 02:16:00
感謝love陽光大和骨頭大的支持!!

小弟已經站內傳訊給版主了,
還須請各位大大繼續支持。

(不過,幾個月前已有站內傳訊給版主,
而版主到目前為止尚未給我回復,
所以小弟到現在才發申請文。)

我要自由化 於 2011-05-01 02:16:00 修改文章內容


Mem691216
發文數:5399
發表時間:2011-05-01 04:24:00
引用『懶骨頭』所述:
Love 陽光大好目前我這是依照現有公告服務處理。若有其他適性適切的個案考量,實屬館主權限。那於也靜候館主定奪後續處理了。謝謝..........恕刪
嗯!

但假使版主已經沒在使用該帳號或可能不會在短時間內上該怎麼辦呢?

雖說是依照規定,但這個規定還是不太適用...

Love 陽光 於 2011-05-01 04:24:00 修改文章內容


Mem238816
發文數:2391
發表時間:2011-05-01 04:55:00
謝謝兩位告知經過,所以個人也知變通。
後續靜候館主設定處理了。

懶骨頭 於 2011-05-01 04:55:00 修改文章內容


Mem711368
發文數:70
發表時間:2011-05-01 05:11:00
感謝兩位的幫忙!!

我要自由化 於 2011-05-01 05:11:00 修改文章內容


Mem677605
發文數:1345
發表時間:2011-05-01 05:28:00
我要自由化 大大您好:

謝謝熱心參與服務行列。

感謝懶骨頭站務及陽光版大回覆支持,
以及第一時間的回覆幫忙。

本主題事務已經處理完畢。
輔予鎖定處理。

芬芬 於 2011-05-01 05:28:00 修改文章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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