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文數:80
發表時間:2006-11-04 04:33:00
發表時間:2006-11-04 04:33:00
我想要申請NOKIA 6136的版主,請大家多多支持吧!
kjam 於 2016-05-28 16:16:40 修改文章內容

商業贊助
發文數:1發表時間:2025-08-08 02:05:21

發文數:2391
發表時間:2006-11-04 16:24:00
發表時間:2006-11-04 16:24:00
謝謝kjam(colin1990813)主動自我推薦。
申請NOKIA 6136版,的尋求連署文章。
歡迎於上述版中,張貼此尋求連署文章。
並將申請版主區之此篇的文章超連結,藉由插入連結方式,
將超連結嵌入於該處文章中。
若內容完備,也會將其置頂,以更加速連署的效率唷!
祝順利
-------------------------------------------
連署確認請見申請版主_流程二部曲。
而重複同樣IP位址,表示支持者也僅計算一次。
注意唷!表示支持者,內文中得加註+1或寫上支持,以利辨識避免爭議。
依照上述準則認定,若無於內文中加註 +1或寫上支持,恕無法確認。
建議參與連署之網友,可視自我意願,使用編輯權來編修內文。
本申請文從11/03申請,依照申請版主_連署時效所示。
是到11/10日。
若該日一到,仍無法完成最低連署五人的門檻,
則視本申請文無效(並將輔以鎖定,以利管理)。
得另日再行重新提出申請。
申請NOKIA 6136版,的尋求連署文章。
歡迎於上述版中,張貼此尋求連署文章。
並將申請版主區之此篇的文章超連結,藉由插入連結方式,
將超連結嵌入於該處文章中。
若內容完備,也會將其置頂,以更加速連署的效率唷!
祝順利
-------------------------------------------
連署確認請見申請版主_流程二部曲。
而重複同樣IP位址,表示支持者也僅計算一次。
注意唷!表示支持者,內文中得加註+1或寫上支持,以利辨識避免爭議。
依照上述準則認定,若無於內文中加註 +1或寫上支持,恕無法確認。
建議參與連署之網友,可視自我意願,使用編輯權來編修內文。
本申請文從11/03申請,依照申請版主_連署時效所示。
是到11/10日。
若該日一到,仍無法完成最低連署五人的門檻,
則視本申請文無效(並將輔以鎖定,以利管理)。
得另日再行重新提出申請。
懶骨頭 於 2006-11-04 16:24: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306
發表時間:2006-11-05 08:34:00
發表時間:2006-11-05 08:34:00
+1
有空把你對6136的願景補上去嘿
有空把你對6136的願景補上去嘿
茶米 於 2006-11-05 08:34: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80
發表時間:2006-11-05 20:20:00
發表時間:2006-11-05 20:20:00
請問一下,版主是否一定要擁有此手機呢?
kjam 於 2006-11-05 20:20: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2391
發表時間:2006-11-05 21:23:00
發表時間:2006-11-05 21:23:00
引用kjam所述:
請問一下,版主是否一定要擁有此手機呢?..........恕刪
就互動與可能的釋疑上,若是因為擁有該手機
該可以更貼切或是臆測可能的畫面與步驟。
是否一定要自己擁有?見仁見智。
相信只要達到互動釋疑的目的。
是其他親友、朋友擁有,也是無妨的囉。
岸上游泳與有泳池游泳,感受與說服力都不同。
祝順利囉
請問一下,版主是否一定要擁有此手機呢?..........恕刪
就互動與可能的釋疑上,若是因為擁有該手機
該可以更貼切或是臆測可能的畫面與步驟。
是否一定要自己擁有?見仁見智。
相信只要達到互動釋疑的目的。
是其他親友、朋友擁有,也是無妨的囉。
岸上游泳與有泳池游泳,感受與說服力都不同。
祝順利囉
懶骨頭 於 2006-11-05 21:23: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80
發表時間:2006-11-06 06:28:00
發表時間:2006-11-06 06:28:00
最近看到此手機發現6136可以透過Wi-Fi來撥打網路電話,而且通訊範圍更廣大,而近日NCC又說明年將開放網路電話服務,我想這是一種趨勢,撥打網路電話可能會比傳統市話、手機來的便宜,本人希望6136有一天能在台灣上市,再加上本人是NOKIA愛用者(也是NOKIA使用者)及這支手機也蠻好看的(雖然跟6125長的一模一樣),我對NOKIA大部分手機算蠻了解的(唯一不了解如何啟動及使用藍芽,及NOKIA S60系統的手機,還好這隻手機沒有藍芽....),希望大家多多支持本人,我一定為大家服務的,盡我所能回答大家的問題!請大家多多支持我當版主吧!拜託!拜託!(只有會員可以連署喔)
kjam 於 2006-11-06 06:28: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17500
發表時間:2006-11-07 00:39:00
發表時間:2006-11-07 00:39:00
+1支持
水杉而 於 2006-11-07 00:39: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567
發表時間:2006-11-07 02:51:00
發表時間:2006-11-07 02:51:00
我支持喔
soul 於 2006-11-07 02:51: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4
發表時間:2006-11-07 07:29:00
發表時間:2006-11-07 07:29:00
+1用心就要支持一下
陌生的訪客 於 2006-11-07 07:29: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2391
發表時間:2006-11-07 15:57:00
發表時間:2006-11-07 15:57:00
懶骨頭 於 2006-11-07 15:57: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80
發表時間:2006-11-08 02:05:00
發表時間:2006-11-08 02:05:00
我的暱稱有改喔
kjam 於 2006-11-08 02:05: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2391
發表時間:2006-11-08 02:32:00
發表時間:2006-11-08 02:32:00
懶骨頭 於 2006-11-08 02:32:00 修改文章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