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表時間:2009-03-10 20:03:00
最近我買這支手機,懇請讓我當版主喔!
臥龍先生 於 2016-05-28 16:16:44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25-05-20 18:57:44

發表時間:2009-03-11 04:05:00
臥龍先生您好:歡迎熱心參與服務行列。
(申請LG KB770版版主)
第四點版主_申請資格所示:
- 資格:「經驗值60以上」+「張貼申請文自我推薦」。
- 確認:「二位以上站務同意」+「館主審核通訊資料無誤」即可擔任。
- 卸職:經網友投訴不當並經查證屬實達五次,
或未登入時間長達一個月者,或經由館主與站務審核取消其版主資格。 - 流程:發表申請文>站務回文同意>館主發信確認個人會員資料>
申請者回覆確認信件>館主設定。
臥龍先生(kanghsi)資格符合(經驗值:550)
後續靜候有兩位站務,於本主題中回覆表示認同,以利後續館主的確定與設定。
懶骨頭 於 2009-03-11 04:05: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9-03-11 04:09:00
歡迎加入唷。支持+1。
依照申請服務管理者公告
八、申請/請辭範例文章:
1. 申請/請辭版主
A. 文章標題:「申請/請辭」+「手機型號」+版主(範例:申請NOKIA N80版主)
本申請文標題若能加上LG則更完整囉。後續申請者請留意唷。
謝謝協助個人服務工作。
原則上每位版主,最多服務兩個版。
目前先進行連署認定,
若後續館主最終確認,有超過兩個版,那得做適當取捨。
於此先行說明,以利本主題的服務。
懶骨頭 於 2009-03-11 04:09: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9-03-11 19:47:00
熱心貢獻
這是一定要支持的拉
+1
自動販賣 於 2009-03-11 19:47: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9-03-12 04:17:00
懶骨頭 於 2009-03-12 04:17: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9-03-14 03:15:00
設定好囉 歡迎加入
WingTing 於 2009-03-14 03:15: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9-03-14 05:09:00
謝謝館主、自動販賣協助本版務服務。
顧及結案標示,輔以鎖定。
懶骨頭 於 2009-03-14 05:09:00 修改文章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