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文數:162
發表時間:2004-11-14 12:23:00
發表時間:2004-11-14 12:23:00
為保持對討論區專題討論的尊重與版面清潔
畢竟大多數的人對這些議題並無興趣
除「平行比較手機優異符合大眾利益允以保留」之外
即日與a363討論方向無關之議題
而對版務有任何意見或建議者
均利用此區發表
非在此區發表而另開新題者
無論好壞正確與否一律刪除
此區發言規定同版規,並非無限制。
歡迎版友熱心指正
本版將以更專業的角度服務版友。
畢竟大多數的人對這些議題並無興趣
除「平行比較手機優異符合大眾利益允以保留」之外
即日與a363討論方向無關之議題
而對版務有任何意見或建議者
均利用此區發表
非在此區發表而另開新題者
無論好壞正確與否一律刪除
此區發言規定同版規,並非無限制。
歡迎版友熱心指正
本版將以更專業的角度服務版友。
秋名山上的幽靈 於 2015-05-25 08:13:13 修改文章內容

商業贊助
發文數:1發表時間:2025-10-03 17:06:18

發文數:162
發表時間:2004-11-14 14:39:00
發表時間:2004-11-14 14:39:00
如果您願意留下您的email
我會將每天刪除的廣告文,注音文,寄給您參考
我會將每天刪除的廣告文,注音文,寄給您參考
秋名山上的幽靈 於 2004-11-14 14:39: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162
發表時間:2004-11-22 15:40:00
發表時間:2004-11-22 15:40:00
是不是不使用注音文就不能討論了呢
開題者有二種人:
1.發表使用心得的人:這種人在正式心得發表是不會使用注音文的
所以對於這樣的人,版規根本對他沒有影響
2.詢問問題的人:之所以嚴格規定開題者不得含有注音,除了讓文章有正式發問
的意味,也能尊重閱讀者,更能增加讓人想回答問題的動力。不喜歡回答注音文
問題的人不在少數,像版主在其他的版是不會回答注音文所寫的問題。如果你更誠
心發問,相信你更希望得到正式而正確的回答,而回文者不會隨便一句「應該啦」
「可能啦」這種不確定的,請相信版主好嗎~不用注音文的文章,絕對讓你的
發問更能得到你想要的答案。
要讓人很認真地問答你的問題
最好的辦法,就是讓自己問得問題很認真~
開題者有二種人:
1.發表使用心得的人:這種人在正式心得發表是不會使用注音文的
所以對於這樣的人,版規根本對他沒有影響
2.詢問問題的人:之所以嚴格規定開題者不得含有注音,除了讓文章有正式發問
的意味,也能尊重閱讀者,更能增加讓人想回答問題的動力。不喜歡回答注音文
問題的人不在少數,像版主在其他的版是不會回答注音文所寫的問題。如果你更誠
心發問,相信你更希望得到正式而正確的回答,而回文者不會隨便一句「應該啦」
「可能啦」這種不確定的,請相信版主好嗎~不用注音文的文章,絕對讓你的
發問更能得到你想要的答案。
要讓人很認真地問答你的問題
最好的辦法,就是讓自己問得問題很認真~
秋名山上的幽靈 於 2004-11-22 15:40: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162
發表時間:2004-11-23 23:25:00
發表時間:2004-11-23 23:25:00
不理性的討論,純發洩文章,採引言式砍除
另外告訴你,對我不利的文章還多的是
只要不對人身攻擊,對版務有理性討論者
我還是留著,對我不利又如何。
我不會為了那小小的自尊亂砍。
另外告訴你,對我不利的文章還多的是
只要不對人身攻擊,對版務有理性討論者
我還是留著,對我不利又如何。
我不會為了那小小的自尊亂砍。
秋名山上的幽靈 於 2004-11-23 23:25: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162
發表時間:2004-11-24 06:03:00
發表時間:2004-11-24 06:03:00
說得好
這一篇沒有注音,沒有錯字
不僅是剛學中文的外國人看得懂
一些老人跟婦女也不會因為不懂時下流行的注音文而受挫
討論區確為大多數人開設
使用太多數人都認可的語言才是正確的
閣下的建議有如清流
這就是我嚴禁注音文的原因了
正常的國字相信比注音更好懂~
這才是為大眾,包括為老人與婦女所設想的
相信不使用注音文的閣下一定不是自私的注音族。
這一篇沒有注音,沒有錯字
不僅是剛學中文的外國人看得懂
一些老人跟婦女也不會因為不懂時下流行的注音文而受挫
討論區確為大多數人開設
使用太多數人都認可的語言才是正確的
閣下的建議有如清流
這就是我嚴禁注音文的原因了
正常的國字相信比注音更好懂~
這才是為大眾,包括為老人與婦女所設想的
相信不使用注音文的閣下一定不是自私的注音族。
秋名山上的幽靈 於 2004-11-24 06:03: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162
發表時間:2004-12-30 08:16:00
發表時間:2004-12-30 08:16:00
個人覺得這一篇將注音文過份誇大嚴重化
其實注音文最重要的問題只有二種
1.注音文的形成是個人輸入習慣以及輸入法的不當預設
注音文非完全不能理解的文字,也就是不會直接當作沒看到
其實如果完全看不懂還好,會直接跳過不看,最怕的是看不太懂
在閱讀的時候跟閱讀簡體字一樣,只要不常看,都會造成閱讀困擾
相信大家去看一些簡體文章就曉得了,大部份看得懂,但是看得慢
看得痛苦。
2.基於尊重的原因
這種把自己的方便建築在別人的不便的想法
我是非常不以為然
在這個討論區,版主不是國王,不會是我說了算
但是~注音族絕對不是貴族~不應該有特權
其實注音文最重要的問題只有二種
1.注音文的形成是個人輸入習慣以及輸入法的不當預設
注音文非完全不能理解的文字,也就是不會直接當作沒看到
其實如果完全看不懂還好,會直接跳過不看,最怕的是看不太懂
在閱讀的時候跟閱讀簡體字一樣,只要不常看,都會造成閱讀困擾
相信大家去看一些簡體文章就曉得了,大部份看得懂,但是看得慢
看得痛苦。
2.基於尊重的原因
這種把自己的方便建築在別人的不便的想法
我是非常不以為然
在這個討論區,版主不是國王,不會是我說了算
但是~注音族絕對不是貴族~不應該有特權
秋名山上的幽靈 於 2004-12-30 08:16: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52
發表時間:2005-02-01 05:45:00
發表時間:2005-02-01 05:45:00
希望可以開個A363簽名簿,裡面包含了:匿名、購買地點、購買日期、購買金額、是否搭配門號,最重要是感想。
就跟別手機討論版一樣,大家交流一下心得,也讓我可以更了解A363^^
就跟別手機討論版一樣,大家交流一下心得,也讓我可以更了解A363^^
想回到過去 於 2005-02-01 05:45: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162
發表時間:2005-02-01 18:44:00
發表時間:2005-02-01 18:44:00
此提議於開版時,本人有提出。
但實行上恐怕需要版友的熱情提供
再加上部份資訊恐怕連版友自己都不是很清楚
而且買賣資訊是否應該公開~仍需版友自己考量。
但實行上恐怕需要版友的熱情提供
再加上部份資訊恐怕連版友自己都不是很清楚
而且買賣資訊是否應該公開~仍需版友自己考量。
秋名山上的幽靈 於 2005-02-01 18:44: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4
發表時間:2005-02-12 17:52:00
發表時間:2005-02-12 17:52:00
其實我覺得..
並沒有需要管這麼嚴格..
雖然說這樣可能冒犯版主..但還是請版主給這封意見投書一個被看完的機會..
就像我..我平常只要po正式的文就不打注音..
也盡量減少自己的錯字..
但難免還是有不小心打錯,check時又沒發現的時候..
難道說個人本身迫切想問的問題就要因為一個不經心的小錯字而被刪除嗎?
再說..
現在這種教育普及的社會中難免有些人學有不專..
他可能連他寫錯字也不知道啊..
也有些古之今來的錯字早已積非成是..
那又要如何看待呢?
更有些有口音的朋友們因為發音不正確而導致找不到正確的字..又該如何?
也許我舉的例子比較偏..
那來討論一下普通經常見到的"ㄉ"."ㄋ"."ㄇ"."ㄅ"."ㄝ."....
這些屬於助詞及語助詞的發音..就算被略過也不見得影響文意..
當然我知道這些對閱者來說也許是一種不尊重..
但在一整篇文章中極少量的出現應該也在原諒範圍內吧?
可能一時手快或檢查時沒有察覺..
當然..如果有那種壓根不想改字或滿篇注音導致閱讀困難的小白..
就根本沒必要幫他想理由替他脫罪..
但請版主想想..人非聖賢..又孰能無過呢?
所以我建議..
極少量的文中錯誤可以請網友們發揮愛心..替發問者指出..
至少讓發問者有改過及學習的機會..而不是莫名其妙的被刪文..
另外版主也可以替這些錯誤指正阿..
有時候漠視一點小錯誤才不是漠視大多數人權利的做法..
而不是著急著刪文..
雖然說高壓的管理必定效果顯著..
但是相對也必有人心不服..
這也不是不想被限制就去別的版的鬼問題..
而建議版主在剛烈的法規之下能有彈性及柔性的做法..
就像如今憲法甚嚴..但判罪時也會顧情道理啊..
盼版主三思..
亞彤 敬啟
2005/02/12 9:52 A.M.
並沒有需要管這麼嚴格..
雖然說這樣可能冒犯版主..但還是請版主給這封意見投書一個被看完的機會..
就像我..我平常只要po正式的文就不打注音..
也盡量減少自己的錯字..
但難免還是有不小心打錯,check時又沒發現的時候..
難道說個人本身迫切想問的問題就要因為一個不經心的小錯字而被刪除嗎?
再說..
現在這種教育普及的社會中難免有些人學有不專..
他可能連他寫錯字也不知道啊..
也有些古之今來的錯字早已積非成是..
那又要如何看待呢?
更有些有口音的朋友們因為發音不正確而導致找不到正確的字..又該如何?
也許我舉的例子比較偏..
那來討論一下普通經常見到的"ㄉ"."ㄋ"."ㄇ"."ㄅ"."ㄝ."....
這些屬於助詞及語助詞的發音..就算被略過也不見得影響文意..
當然我知道這些對閱者來說也許是一種不尊重..
但在一整篇文章中極少量的出現應該也在原諒範圍內吧?
可能一時手快或檢查時沒有察覺..
當然..如果有那種壓根不想改字或滿篇注音導致閱讀困難的小白..
就根本沒必要幫他想理由替他脫罪..
但請版主想想..人非聖賢..又孰能無過呢?
所以我建議..
極少量的文中錯誤可以請網友們發揮愛心..替發問者指出..
至少讓發問者有改過及學習的機會..而不是莫名其妙的被刪文..
另外版主也可以替這些錯誤指正阿..
有時候漠視一點小錯誤才不是漠視大多數人權利的做法..
而不是著急著刪文..
雖然說高壓的管理必定效果顯著..
但是相對也必有人心不服..
這也不是不想被限制就去別的版的鬼問題..
而建議版主在剛烈的法規之下能有彈性及柔性的做法..
就像如今憲法甚嚴..但判罪時也會顧情道理啊..
盼版主三思..
亞彤 敬啟
2005/02/12 9:52 A.M.
陌生的訪客 於 2005-02-12 17:52: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162
發表時間:2005-02-14 07:43:00
發表時間:2005-02-14 07:43:00
就少量的錯字而言
我沒記錯的話,我並沒有刪過因單純錯字問題的文章
通常是夾雜注音文
規定雖然是這樣說
但是我應該沒那麼嚴格
除了對注音文之外
因為注音文不是錯字~而是別字~
可為而不為並且不是疏忽造成。
您所說的發語詞,本人也表贊成
所以與句子無關的連接詞尾我已經不去理它
但是「ㄉ」應該除外
另外您不用太尊敬我
因為我是「半公告文」
所以我會用較正式的文體
閣下只要通順達意即可
我沒記錯的話,我並沒有刪過因單純錯字問題的文章
通常是夾雜注音文
規定雖然是這樣說
但是我應該沒那麼嚴格
除了對注音文之外
因為注音文不是錯字~而是別字~
可為而不為並且不是疏忽造成。
您所說的發語詞,本人也表贊成
所以與句子無關的連接詞尾我已經不去理它
但是「ㄉ」應該除外
另外您不用太尊敬我
因為我是「半公告文」
所以我會用較正式的文體
閣下只要通順達意即可
秋名山上的幽靈 於 2005-02-14 07:43: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251
發表時間:2007-01-12 09:41:00
發表時間:2007-01-12 09:41:00
hello!在A363討論的每一位,討論是一種進步,而不是一種"對內"的筆戰哦!

超級恐龍 於 2007-01-12 09:41:00 修改文章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