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表時間:2002-07-28 21:21:00
小楊 於 2015-05-25 07:53:39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25-05-23 10:48:52

發表時間:2002-07-28 21:35:00
PurSer 於 2002-07-28 21:35: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2-07-28 21:43:00
我沒放在心上啦....
只是有一為網友居然開始找我麻煩,為何可以"凡是有關NOKIA買賣刊登滿三天就自動刪除"
還有黑名單,那個人真是可笑,小人得做法.......
小楊 於 2002-07-28 21:43: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2-07-28 22:13:00
還取個很無辜的名字:NOKIA缺點改進進步版...
我是覺得...如果要成立.
相對也要成立其他品牌的所謂"缺點改進進步版"
應為每牌都有缺點嘛!!!
應該要成立大家都來成立!!!!
杰倫 於 2002-07-28 22:13: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2-07-28 23:29:00
奧提斯 於 2002-07-28 23:29: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2-07-29 02:45:00
你在說你嗎???
跟我講良心......ㄘㄟˊ
小楊 於 2002-07-29 02:45: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2-07-29 03:21:00
加油^^
因為你年紀小
多見見世面吧!
奧提斯 於 2002-07-29 03:21: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2-07-29 04:11:00
判斷是非要見過世面?想想真好笑.....
見什麼世面?講出來參考參考.....
Mr. right 於 2002-07-29 04:11: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2-07-29 04:15:00
你是版主,要刪就直接刪,別跟他們在那邊543的....
假如手機王判斷你不適任,那就不要幹就好了....
又不是月入數十萬,還戀棧啊?沒人回他們就玩不起來了
還不是跟8850版一樣,沒人上去就沒人鬧......
Mr. right 於 2002-07-29 04:15: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2-07-29 07:34:00
本世紀初最大的笑話
那就是
刪除魔鬼發表的文章,維持版面
就會變成魔鬼喔
你把版上的人都當成白吃喔
陌生的訪客 於 2002-07-29 07:34: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2-07-29 07:40:00
既然館主去放暑假了
小羊兄,你是版主
你想怎麼解決此一問題
就「跟隨自己的心」
就像之前有個被你猛砍文章的白目一樣
只是他是跟隨自己白目的心
唉.....可憐啊.....
陌生的訪客 於 2002-07-29 07:40: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2-07-29 07:40:00
從今以後我在也不回任何人的文章...
我先說大家說唷.....
不要我沒回就說我不敢回怎樣怎樣的喔......
小楊 於 2002-07-29 07:40: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2-08-02 21:16:00
我看你鬧的也很兇!
陌生的訪客 於 2002-08-02 21:16: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2-08-04 08:58:00
那可以也請不要到別的版去鬧,行嗎!!
我們這邊有來向你挑釁嗎?
唯恐天下不亂嗎?真令人厭惡!
陌生的訪客 於 2002-08-04 08:58:00 修改文章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