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傳電信 FarEastone 討論新世紀資通股份有限公司股東臨時會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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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2010-10-06 02:43:00
新世紀資通股份有限公司股東臨時會

新世紀資通股份有限公司於今日(10/5)下午 3 時召開 99 年度股東臨時會,會中通過兩項重要決議案:

第一案、為降低管理成本並增加營運效率,將本公司全部業務將委託遠傳電信股份有限公司經營。

九十七年新世紀資通與遠傳、數位聯合成立遠東集團電信事業群,以資源整合發揮集團綜效,提供行動、寬頻、媒體及國際服務一次到位的完整電信服務。

九十八年為提昇公司整體效率及競爭力,正式合併數位聯合電信。但面對台灣電信產業的挑戰及因應產業數位匯流服務發展,目前遠傳已掌握新世紀資通 94.56% 股權,為有效提昇服務匯流的便利性及強化優質的全方位服務,結合遠傳優質行動網路,強化全面性通訊服務的能力,以達到資源共享、降低成本,提昇整體營收及客戶數的成長,故將本公司全部業務委託遠傳電信經營。

第二案、擬與遠新資通股份有限公司進行股份轉換並簽署股份轉換契約。

為佈局數位匯流時代,達成遠東電信事業群整合固網與行動通訊之長期策略規劃目標,遠傳電信持股 100% 之子公司遠新資通股份有限公司已於 99 年 6 月 28 日(星期一)上午 9 時起至 99 年 8 月 16 日(星期一)下午 3 時 30 分止,公開收購本公司的股份,以現金為對價,每股新台幣 10.93 元,完成收購本公司合計 1,762,945,436 股。加計遠傳電信已持有之 26.74% 的股份,遠傳電信及子公司遠新資通合計持有本公司 94.56% 股份。

同時,經策略評估後遠傳電信擬採行兩階段併購作業:第一階段先由遠新資通與本公司依企業併購法進行股份轉換,本公司之股東(除遠新資通外)將其股份全數轉換為遠新資通之股份,轉換完成後,遠新資通對本公司持股將達 100%。

第二階段由遠傳電信與遠新資通進行現金合併,以遠傳電信為存續公司,遠新資通為消滅公司,合併完成後,本公司通將成為遠傳電信持股 100% 之子公司。本次股東臨時會其他相關詳細資訊,將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供參閱

http://www.sparqnet.net/

水杉而 於 2016-05-28 17:35:40 修改文章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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