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數:946
發表時間:2006-08-14 02:51:00
發表時間:2006-08-14 02:51:00
這個標題不太好,不過沒辦法昨天我的手機給他不見啦!
這幾天因為手機訊號一直不太穩定,不能在家使用電腦上網,所以昨天上網咖使用電腦。
【提示1】網咖那種地方的椅子,有的是那種兩邊扶手有空隙的,這時候最好先看看自己身上的口袋有沒有容易掉出東西的可能。
手機我放在後口袋,不過坐在奇子上大家也知道,會愈坐愈低,以致邶人整個躺在椅子裡,所以、因此、也就把手機給擠了出來(這是事後才知道的)再加上1.椅子旁的空隙。2.地上有地毯。所以沒能及時發現手機掉在地上,那種地方人來人往的,我想讓人看見撿走了不足為奇。(就算他知道在你腳旁邊的東西百分之99以上是你的,也不一定會告訴你,那種人在民國初年的時候大都都掛得差不多了。)
一個小時以候我才發現手機沒了,雖然是自己不小心,不過也是要有正確的處理方式。
1.去警局報案--這個很重要,比你打給電信公司停止門號還要重要,手機找不找得回來,就看第一個動作。會先打給電信公司,為的是怕手機讓人家打什麼有的沒有的電話,下個月帳單來時就得破費,其實先去警局報備的動作和通知電信公司是一樣的,有了報案的証明,由你在報案時登記的時間開始,手機所打出去的電話都不必由你來支付的,前題是一定要有証明。
2.千萬不要停了門號,最好回去燒香,希望拿走手機的人打個不停,親朋好友都打打,打的電話愈多,手機找回的希望大。
3.要找得回手機得等到下個月帳單來以後(雖然手機不一定還在,不過找人是大都找得到的)到電信公司申請通聯記錄,附上報案証明讓他們去處理你的正確電信費用,然後由通聯記錄裡找起,看手機遺失後打過那些電話,連絡這些電話,應該就找得到那個當事者了,如果對方讓自己處理不了,讓他知道你已報案過,通聯記錄也可做証明,不願意處理的話就交給警方吧,這時候大概9成以上對方會和你好好的處理,至於找得回找不回原來的手機是一回事,應至少不會讓你白白損失一支手機。
4.手機按【*#06#】會出現手機的專屬編號,沒有一手機會和他一樣,如果要找回你原來的那支手機,新機買回來後,第一件事就巾先把這個號碼給記起來,以後若是遇到手機不閱的情形,只要通知手機公司和警方,像是MOTO,謘這個編號告訴他們,這支手機不管被拿到那裡,只要一使用,就會被發現的。
以上是個人的一點小小的「傷心分享」希望大家要小心,不要和我一樣,遺失了心愛的手機。............


[look]6後記:
還好掉的不是E770,不幸中的大幸!


Alvin 於 2015-05-25 08:22:28 修改文章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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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數:1發表時間:2026-01-13 07:53:58
發文數:289
發表時間:2006-08-15 00:49:00
發表時間:2006-08-15 00:49:00
還好掉的不是E770,不幸中的大幸!
切..........太可惜了......

呵呵.....玩笑,別介意
不過幸好不是E770,否則版主就不會再去研究了
那真是此版的損失,版主都不見了,我想大家也鳥獸散吧

若真的不見,你會再買一隻E770嗎?
另外預祝能順利找回,理論上是可行啦
但是好像很少聽到有成功的案例,還是不要抱太大期待
請專心對待770,並提供我們更多資訊 (逃
GUCCI 於 2006-08-15 00:49:00 修改文章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