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文數:2441
發表時間:2005-01-24 17:17:00
發表時間:2005-01-24 17:17:00
應該規定各版版主(新任ˋ舊任)版主,再隔一兩禮拜,必須發文或寄mail給站務,確定自己無懈怠職責..
站務已就有站務由手機王安排,看到底負責哪幾區..
可以增加和提醒版主管理各版,這樣會比較知道哪些懈怠了,站務與版主的職責就不會因為侵權而儘快處理某版之事情..
然後在某版,公告給手機王與版迷知道,站務做了時事情...公諸於是...@_@
話話說完了

站務已就有站務由手機王安排,看到底負責哪幾區..
可以增加和提醒版主管理各版,這樣會比較知道哪些懈怠了,站務與版主的職責就不會因為侵權而儘快處理某版之事情..
然後在某版,公告給手機王與版迷知道,站務做了時事情...公諸於是...@_@




511滴版主 於 2015-05-25 08:06:01 修改文章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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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數:1發表時間:2025-08-07 09:35:14

發文數:4
發表時間:2005-01-26 08:41:00
發表時間:2005-01-26 08:41:00
嗯嗯...不錯的建議!
列入新版的機制裡...
----------------------
每次都說新版要用新版要用...
有沒有點在拖時間的感覺啊~哈哈....
但還是從新版再開始實施好了...
因為也只剩幾個月而以就要改版了...
現在就實施要花一堆時間.就沒時間想新版的事了.
厄...
這是個好理由嗎?!
列入新版的機制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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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都說新版要用新版要用...
有沒有點在拖時間的感覺啊~哈哈....
但還是從新版再開始實施好了...
因為也只剩幾個月而以就要改版了...
現在就實施要花一堆時間.就沒時間想新版的事了.
厄...
這是個好理由嗎?!

陌生的訪客 於 2005-01-26 08:41:00 修改文章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