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文數:5055
發表時間:2008-01-31 19:38:00
發表時間:2008-01-31 19:38:00
館主 , 各位站務 / 版主
遇到這樣的文章 , 你們覺得如何處理比較好 , 才會有"警告"的作用
這樣處理洽當嗎
請不吝賜教
實際案例 請進入
因為他不是會員 , 只能公佈黑名單 IP 位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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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喬同協 於 2016-05-28 16:07:16 修改文章內容

商業贊助
發文數:1發表時間:2025-06-06 05:38:18

發文數:1254
發表時間:2008-01-31 21:44:00
發表時間:2008-01-31 21:44:00
期時換個角度來講 發文者的文章內容真的讓人很難閱讀這也是事實
而那個批評的人罵的太過火也是事實
建議你請發文者未來發文最好使用正規國語
順便幫幫教育部宣導ㄧ下 盡量不要使用太過難懂的網路語言
這才是治本的方法
你的版規目前也只有禁止使用注音文...而這類文字語言 說真的 連我都讀的有點辛苦
當然要看事都看的懂 不過為了長久的未來 台灣小孩子的國語程度....還是不建議啦!!
還有 你也把發文者的IP公佈出來囉!! 你應該只想公佈批評者的IP吧
而那個批評的人罵的太過火也是事實
建議你請發文者未來發文最好使用正規國語
順便幫幫教育部宣導ㄧ下 盡量不要使用太過難懂的網路語言
這才是治本的方法
你的版規目前也只有禁止使用注音文...而這類文字語言 說真的 連我都讀的有點辛苦
當然要看事都看的懂 不過為了長久的未來 台灣小孩子的國語程度....還是不建議啦!!
還有 你也把發文者的IP公佈出來囉!! 你應該只想公佈批評者的IP吧
WingTing 於 2008-01-31 21:44: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5055
發表時間:2008-01-31 21:55:00
發表時間:2008-01-31 21:55:00
總覺得這樣有點麻煩
下次直接刪文好了
感恩
=====fsu2914 於 2008/1/31 下午 05:47:25 修改文章內容
下次直接刪文好了
感恩
=====fsu2914 於 2008/1/31 下午 05:47:25 修改文章內容
小喬同協 於 2008-01-31 21:55: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5055
發表時間:2008-02-01 04:46:00
發表時間:2008-02-01 04:46:00
當事人倒歉 , 事情解決
小喬同協 於 2008-02-01 04:46:00 修改文章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