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交換帳號aa7210 a7250 a8310520 a00873 youyou777請入內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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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2003-03-15 00:20:00
帳號aa7210 a7250 a8310520 a00873 youyou777電話0939-956837 0928-849833 信箱z6699@ms17.hinet.net
有人投訴你申請多個帳號,而自導自演換機,而許多網友說你並無誠意交易,經過查證你的申請多個帳號,請不要在此玩弄網友的時間,如有再有網友投訴將送交手機王處理,請注意如有詐欺依中華民國刑法第三十二章第三百三十九條(詐欺取財、得利罪)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欺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元元 於 2016-05-28 17:45:31 修改文章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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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2025-08-09 09:48:08
發文數:4
發表時間:2003-03-15 02:19:00
我之前用a8310520但密碼卻不服,我不知為什麼(之前都可以用),所以我試了很多帳號,真的很抱歉,我沒玩弄網友的時間ㄚ,我的手機號碼留的都正確ㄚ,我現在用aa7210的帳號~~如有問題請打0939956837

陌生的訪客 於 2003-03-15 02:19:00 修改文章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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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2003-03-15 02:55:00
帳號:a8310520 自 2003/3/4 下午 09:25:14開始因違規多次而經手機王停權所以你無法進入, 如再有違規和自導自演也會停權處分,請自律謝謝!!

元元 於 2003-03-15 02:55: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4
發表時間:2003-03-15 04:02:00
請問我違什麼規ㄚ?我在手機交換中有幾次是誤打買或賣的字眼,但我都有跟你說ㄝ,或是一天刊很多篇嗎,如果這樣的話我會反省的,至於自導自演我沒有ㄚ,對我也沒好處ㄚ,我以後不會再做違規的事了。如有什麼問題請跟我說~

陌生的訪客 於 2003-03-15 04:02: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581
發表時間:2003-03-15 06:42:00
依規定只要你第一次違規就會先警告[警告]帳號:a8310520 2003/2/4 上午 10:44:16 ,第二次違規就會列入黑名單[黑名單]帳號:a8310520 2003/2/22 上午 09:42:17 ,而你是發表時間:2003/2/22 上午 10:49:20 才告訴我這時已把你停權了
.......................................................................................................
作者: 台北人 (a8310520) 發表時間:2003/2/3 下午 10:36:18
一支只買幾天的震旦i98全配兩盒完整盒裝什麼都有手機只試機,兩顆原電原廠旅充,原廠座充,原廠吊飾等等,一樣不缺功能太多不會用所以轉賣,但是支不錯的手機,因都用別支所以手機擺著沒在用~歡迎試機~想換手機,希望換7210,6100,T108,I188,等或別的手機也可視機子價格互貼~~~~~~0939956837~~~或傳訊

作者: 台北人 (a8310520) 發表時間:2003/2/22 上午 12:05:03
賣一支7210無刮傷2/7買的有購買日期ㄛ聯強公司貨配件如下:
手機*1
原廠電池*2
原廠旅充*1
原廠殼(都無刮傷ㄛ)*2
原廠全新外接數位相機*1
台製外殼*1
手機很新都沒在用加相機只賣11000不加相機賣9000或換6100,i188等手機~~~0939956837~~~或傳訊

作者: 台北人 (a8310520) 發表時間:2003/2/22 上午 12:04:56
賣一支7210無刮傷2/7買的有購買日期ㄛ聯強公司貨配件如下:
手機*1
原廠電池*2
原廠旅充*1
原廠殼(都無刮傷ㄛ)*2
原廠全新外接數位相機*1
台製外殼*1
手機很新都沒在用加相機只賣11000不加相機賣9000或換6100,i188等手機~~~0939956837~~~或傳訊

作者: 台北人 (a8310520) 發表時間:2003/2/22 上午 12:02:35
賣一支7210無刮傷2/7買的有購買日期ㄛ聯強公司貨配件如下:
手機*1
原廠電池*2
原廠旅充*1
原廠殼(都無刮傷ㄛ)*2
原廠全新外接數位相機*1
台製外殼*1
手機很新都沒在用加相機只賣11000不加相機賣9000或換6100,i188等手機~~~0939956837~~~或傳訊

作者: 台北人 (a8310520) 發表時間:2003/2/22 上午 12:00:12
賣一支7210無刮傷2/7買的有購買日期ㄛ聯強公司貨配件如下:
手機*1
原廠電池*2
原廠旅充*1
原廠殼(都無刮傷ㄛ)*2
原廠全新外接數位相機*1
台製外殼*1
手機很新都沒在用加相機只賣11000不加相機賣9000或換6100,i188等手機~~~0939956837~~~或傳訊

作者: 台北人 (a8310520) 發表時間:2003/2/21 下午 11:58:17
賣一支7210無刮傷2/7買的有購買日期ㄛ聯強公司貨配件如下:
手機*1
原廠電池*2
原廠旅充*1
原廠殼(都無刮傷ㄛ)*2
原廠全新外接數位相機*1
台製外殼*1
手機很新都沒在用加相機只賣11000不加相機賣9000或換6100,i188等手機~~~0939956837~~~或傳訊

作者: 台北人 (a8310520) 發表時間:2003/2/21 下午 11:57:41
賣一支7210無刮傷2/7買的有購買日期ㄛ聯強公司貨配件如下:
手機*1
原廠電池*2
原廠旅充*1
原廠殼(都無刮傷ㄛ)*2
原廠全新外接數位相機*1
台製外殼*1
手機很新都沒在用加相機只賣11000不加相機賣9000或換6100,i188等手機~~~0939956837~~~或傳訊

作者: 台北人 (a8310520) 發表時間:2003/2/21 下午 11:55:11
賣一支7210無刮傷2/7買的有購買日期ㄛ聯強公司貨配件如下:
手機*1
原廠電池*2
原廠旅充*1
原廠殼(都無刮傷ㄛ)*2
原廠全新外接數位相機*1
台製外殼*1
手機很新都沒在用加相機只賣11000不加相機賣9000或換6100,i188等手機~~~0939956837~~~或傳訊

作者: 台北人 (a8310520) 發表時間:2003/2/21 下午 11:50:48
~~~賣一支7210無刮傷2/7買的有購買日期ㄛ聯強公司貨配件如下:
手機*1
原廠電池*2
原廠旅充*1
原廠殼(都無刮傷ㄛ)*2
原廠全新外接數位相機*1
台製外殼*1
手機很新都沒在用加相機只賣11000不加相機賣9000或換6100,i188等手機~~~0939956837~~~或傳訊

作者: 台北人 (a8310520) 發表時間:2003/2/21 下午 11:49:59
~~~賣一支7210無刮傷2/7買的有購買日期ㄛ聯強公司貨配件如下:
手機*1
原廠電池*2
原廠旅充*1
原廠殼(都無刮傷ㄛ)*2
原廠全新外接數位相機*1
台製外殼*1
手機很新都沒在用加相機只賣11000不加相機賣9000或換6100,i188等手機~~~0939956837~~~或傳訊

元元 於 2003-03-15 06:42: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353
發表時間:2003-03-15 07:00:00
版主.....我建議不要再讓他出現在這ㄍ版ㄌ好嗎.....我們是秉著玩手機ㄉ心情才進來這ㄍ版ㄉ.....而他ㄉ目地只是為ㄌ賺那些手機ㄉ差價....這ㄍ版ㄉ開創意義完全都沒ㄌ........拜託版主能想想我ㄉ話.....我沒有惡意....但對我們這些換手機ㄉ人來說很不是滋味好ㄇ.......

釋迦 於 2003-03-15 07:00: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4
發表時間:2003-03-15 07:14:00
我也不是完全都賺些小錢ㄚ,我也想多換換我沒用過的手機或新手機ㄚ,我覺得交換手機是一個願打一個願挨這樣交換才會成功,你說對吧,只要不欺騙對方就行了,有時後玩手機只是個興趣,我以後不會做違規的事了。

陌生的訪客 於 2003-03-15 07:14: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4
發表時間:2003-03-15 09:18:00
aa7210,a8310520 我知道這個人,他自己明明已經有6100還要拿7210來和我交換,我氣不過就拿他的問題貼在他自己的欄位裡面。
連這樣也觸犯法律,未免也太誇張了吧!?
要怎樣隨便啦~~!!
我的文章內不是也有一位6100同樣要換6100嗎?為什麼他就沒事!?
也請版主說明。《玩弄網友的時間》《手機來源有問題》《手機維修或有事故隱瞞網友》....

陌生的訪客 於 2003-03-15 09:18: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581
發表時間:2003-03-15 17:32:00
ID:youyou777對不起!因為你po的文章有一篇和aa7210的電話一樣,在電腦自行尋求時也一並列入,而以為你與aa7210同為一人,而也同時請入內說明,對不起!不是針對你的喔!

元元 於 2003-03-15 17:32: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4
發表時間:2003-03-15 19:10:00
板主我說過我沒扮演很多角色,youyou777我不認識他,手機是要換給我哥的,但我沒惡意啦,反正交易本來就是要雙方達成共識,所以還是希望youyou777這位網友能早日換到手機ㄛ`

陌生的訪客 於 2003-03-15 19:10: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4
發表時間:2003-03-15 20:08:00
交換手機本來就是一種手機王網友之間的交流我覺得沒必要把它當成圖利的一個工具ㄅ,這樣不就變成跟奇摩拍賣一樣了嗎?裡面的人只要是要交換手機都會把你的手機貶的一文不值至少都會貶低1000~2000以為他們的手機好的跟什麼似的實在是氣人ㄋㄟ><我最恨這種人了,我覺得既然會申請多帳號就表示有意想欺騙網友希望版主能鎖他IP並禁止他再PO文章

陌生的訪客 於 2003-03-15 20:08: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581
發表時間:2003-03-15 20:38:00
我想大家一起原諒aa7210再給他一次機會好嗎?至於他申請的多個帳號,我會請手機王人員刪除,而以後他只可用aa7210這個帳號來po文章,如再發現他再有類似之情形也將列入黑名單;這是一個給大家方便交換和交流的地方,我也不想看到有人這樣,也請大家多多配合這的規則,也許大家的理念不同,也會出現不同的聲音,而我會盡力來為大家服務,如有不爽,請多多包涵謝謝!!

元元 於 2003-03-15 20:38: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4
發表時間:2003-03-15 21:05:00
板主我知道你維護大家的權益是你的職責,我申請很多帳號不是要欺騙或躲避誰,只是想要擁有手機王會員的使用權,我留的手機號碼都是一樣的,有什麼問題可以直接找我,我都會開機,我不是把手機說的一文不值的那種人,我真的是誠心交易,希望大家也都用這種心態來交易,至於對有心人士刻意抹黑我,我不知該說什麼,但我覺得只要不欺騙對方做好自己~管別人怎麼說

陌生的訪客 於 2003-03-15 21:05:00 修改文章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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