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電信 CHT 討論帳單灌水?中華電信把消費者當冤大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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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fault sog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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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2008-11-08 21:10:00

真的嗎???

是消基會往站上看的

http://www.consumers.org.tw/unit412.aspx?id=1056

消費者林小姐是一般上班族,也是中華電信行動電話的用戶。自從4年前辦理中華電信後,把家人和朋友都加入通話群組,不僅優惠划算,也帶來諸多便利。可是林小姐沒有想到,在充分享受通話服務的同時,煩惱也接踵而至。
一、 中華電信手機帳單灌水?!
消費者林小姐每個月都會向中華電信索取通話明細清單,經過仔細核對,她發現通話明細資料和手機上的計時記載有誤差。例如通話明細單上顯示:5月21日18時6分撥打的秒數是12秒,但手機上顯示的通話計時卻是10秒,多計算了2秒。
據該消費者表示,5月份的通話記錄共撥出66通、總資費219元,把中華電信通話明細和手機記載的計時對照後,發現有52通資料不符,不符合率達79 %,其中47通秒差為1秒、5通秒差為2秒,但都是中華電信「正誤差」,即多計算消費者的通話時間,換算每通誤差秒數的單價後,共多收3.97元。(詳見附表)
雖然金額不大,但為了維護自身權益,消費者向消基會申訴;而消基會也在接獲消費者反應後,第一時刻發函中華電信。
二、 系統誤差值,轉嫁消費者?!
中華電信回覆表示,一般手機在結束通話的同時,手機內的計時功能結束計時;但:「行動電話計費係以交換機收到release信號時,才會結束通話之計算,故會有微誤差情形發生。」
對此消基會直言誇張!中華電信既然知道計費系統會因為信號延遲,而產生誤差情形,非但沒有設法排除系統誤差發生的情形,還將誤差的費用轉嫁在消費者身上?!
消基會表示,由於該消費者是「以秒計費」的計價方式,所以1、2秒的誤差所產生的費用也許不大,但若消費者是「以分計費」、「撥打國際電話」,那誤差1秒,很可能就因為那1秒,而進入第2分鐘的計費,消費者的損失就大了!
而該消費者也表示,雖然因為誤差被收取的費用不到4元,但只要想到那筆費用,是因為系統誤差所產生,就覺得自己像個冤大頭,消費者指出,到停車場停車時,進、出大多會有5分鐘的彈性時間,但講電話卻要自行吸收誤差費用,真是讓人無法接受!
三、 800多萬用戶,每年因誤差多收取4億多?!
消基會指出,目前中華電信行動電話共有875萬3千個用戶,估算每用戶每月都因誤差而被多收取4元,那一年下來,中華電信可能就因為秒數誤差,而多賺進4億多萬元(420,144,000)。
消基會表示,中華電信自知系統會產生誤差,卻沒有在帳單上扣抵可能的誤差費,已涉及不當得利,依據《民法》第179條:「無法律上之原因而受利益,致他人受損害者,應返還其利益。」,因此,消基會要求中華電信應將秒數誤差而產生的費用,返還於消費者!
消基會表示,中華電信的行動電話業務,在民國84年的獨攬時代至今已13個年頭,用戶亦從當年77萬成長至875萬,成長幅度十分驚人,若誤差現象早已存在,更應將這些年不當得利捐出,作為消費者保護基金或其他社福捐款,為失當行為負責!
四、 NCC應立即校準所有電信業者的交換機,並退消費者費用
消基會指出,一般行動電話在撥打電話後,會透過手機的門號晶片卡,傳送至交換機;而當交換機接收到對方(受話端)所送回的接通應答信號後,就開始產生通話明細清單,並始予以計費。
去(96)年6月,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發現中華電信用來建設網路的交換機設備,前後共有5次沒有經過審驗就自行啟用,依固定通信業務管理規則第32條之1,對中華電開出150萬元罰單。
消基會認為,中華電信身為電信龍頭,卻帶頭違法,而現在又發生行動電話系統誤差,把相關費用轉嫁消費者的爭議事件,因此,NCC應立即對中華電信的所有交換機進行抽查,了解是否有經過審驗?是否有進行秒數校準作業?
另外,若交換機信號延遲是早就存在的現象,卻從未聽聞電信業者因此把多收的費用退還消費者,因此消基會希望查驗及校準作業應擴大至所有電信業者,並要求電信業者按月於帳單中扣除誤差費用,以保障全體消費者權益!
五、 應有第三公正單位!
消基會表示,經常接獲消費者反應,質疑手機帳單被灌水,但電信業者通常堅稱帳單係按照交換機的記錄,且表示一般手機的通話計算器,僅為簡略的碼表功能,無法作為計算標準,在這樣資訊不對等的情況下,消費者只能無奈的接受。
因此,消基會希望NCC能成立一個公正、公信第三單位,使消費者在提出質疑或申訴時,可委託第三單位重新鑑定,以昭公信,亦能避免不必要的消費糾紛、保障消費者權益。
結論
一、 主管機關
1. 立即對所有電信業者的交換機系統進行定期的抽查及校準作業,並應認證。
2. 應要求電信業者將系統誤差所產生的費用按月返還於消費者,並將這些年不當得利捐出。
3. 應成立公正、公信的第三鑑定單位,以昭公信。
二、 業者
1. 電信業者應按月於帳單中扣除系統誤差所產生的費用,否則不但損害企業形象,更嚴重還會動搖消費者對電信公司的信心。
2. 應將這些年該不當得利捐出,作為消費者保護基金或其他社福捐款。
三、 消費者
1. 消基會提醒消費者每月收到帳單時最好先檢查明細,發現帳單有出入,可立即向電信公司反映,並要求說明與更正,以保障自己的權益。
2. 在第三鑑定單位尚未成立前,消費者若發現帳單中經常有異常項目,應記錄每次通話的狀況(拍照或錄影),待收到帳單後核對,確定是否與實際通話相符以作為對自己有利的證據。
3. 另外,消基會也希望眾志成城,透過全體消費者的努力舉證,要求主管機關重視,並爭取業者的善意回應。

BoboMama 於 2016-05-28 17:39:30 修改文章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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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2024-04-28 01:36:29
Default sogi
發文數:21
發表時間:2008-11-09 07:31:00

NCC持續查核行動電話交換機系統計費起迄流程  
 
行動電話已在全世界普及使用,電信自由化以後,NCC致力把關國內電信業者之系統皆需依循國際標準運作,確保消費者的語音、數據在不同交換機(即使是在不同國家)皆能在標準的作業下使用。NCC亦將持續查核行動電話交換機系統計時情形,要求業者統一行動電話計費起訖流程,以確保行動電話費用計算準確公正,以保障消費者權益。
根據國際規約,當發話端撥號後,訊號會先傳遞到發話端之電信業者交換機,然後傳遞到受話方之電信業者交換機,於訊號傳遞至受話方話機後鈴響;當受話方按下接聽鍵後,行動電話計費交換機接收到應答訊號 (Answer Msg)即開始計費,直至撥號方掛斷電話或受話方停止通話而交換機接收到掛斷訊號(Release Msg)後停止計費,訊號再傳送至撥號方之交換機並通知撥號方停止通話。
關於手機或交換機之計時差異問題,導因於市售各廠牌手機計時程式設定不同,並無統一之規格。由於手機廠商既有程式設定不同,極易導致手機上所顯示之通話起迄或時間長短,與實際行動電話交換機之紀錄有所差異。
針對上述問題,NCC擬召集相關業者研議「避免計時差異問題影響消費者權益」之方案,維護相關通訊服務計費之公正透明化,及時回應公益團體或民眾之疑慮,近期並將針對行動電話交換機標準計時流程,查核相關業者之設備與運作方式,以維消費者權益。

 中華電信說法:
 
對全世界行動電話客戶來說,通話費的計算是相當重要的重點之ㄧ,因此,為確保客戶不會因服務業者或所處的環境不同而造成誤差偏高或標準不統一的狀況,以交換機(CDR)計算為標準已經是國際共識。而以中華電信來說,網管系統(OSS)Server每1~7分鐘會向與全球時區同步的時間伺服器校時,並於每10分鐘向交換機做時間校準。
 
基於提供客戶最高品質服務的目標,中華電信相當重視每一個系統的開台作業,並力求每一個流程都必須通過精準檢驗和NCC嚴謹的驗證。利用手機計算通話時間,是一個簡略以秒為單位的碼表功能,僅供客戶參考,而且各廠牌手機計算通話起迄時間點不一。
 
中華電信在每年會計師獨立查核銷售及收款循環的稽核作業中,針對「本網交換機每日執行定期通話測試」以及「CDR比對」兩項項目,結果均符合標準。
個人感想:其實這篇新聞實在很無腦,不僅是那個用戶腦袋不知道裝什麼,連消基會都是半點專業素養都沒有!電信業是高度專業技術的集合體,從建構到收費都有一定的國際標準在運行,地球上每一支手機在計算通話時間的時候,都會有誤差,那個人憑什麼說要以她的手機為準?難道說她的話就是國際標準?消基會也是無腦!事情爆出來的時候就直接跟著「苦主」瞎起鬨,也不先問過NCC到底哪邊才是計費標準?要是電信業者這種基本功沒作好,不要說是國內用戶了,國外漫遊業者都會把國內業者先幹到爆了!我個人從不懷疑消基會為消費者把關的苦心和努力,但消基會在專業知識不足的狀況下搞鬧劇的狀況也不是沒有…所以說啊……有些消費爭議的相關新聞,看之前麻煩先用腦子想一想,省得和其它人瞎起閧…
順帶一提,這個案子在新聞爆出來之後,據說也沒獲得賠償,因為中華電信的計費標準有符合國際標準和NCC的檢驗…

虛空 於 2008-11-09 07:31:00 修改文章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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