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數:4
發表時間:2006-10-06 20:58:00
發表時間:2006-10-06 20:58:00
最近的社會好黑暗!
有詐騙集團...還有洗手機變賣的人!
剛接觸手機業的我!~ 老闆說明ㄌ,3ㄍ月後才會開始讓我抽成!
前幾天,有位客人來電裡辦了一隻搭門號0元的手機(NO6030) 當客服打電話去對趙資料時
那位客人說;(我沒有辦門號,沒有辦手機)
當然...這新辦門號就不成立! 那隻6030我們也拿不回來!
最氣ㄉ事情...老闆要我想辦法解決!( 要我賠償6030的手機成本錢)
2800元!!
我不懂...現在我根本還不能抽成!! 卻要開始要我賠錢!
賣手機不讓我抽成, 賣出的手機有問題要我負責!
這似乎不符合常理吧!!!
這樣罰我的錢是正常ㄉ嗎!? 剛出社會的我....覺得!! 好傷心!..........................................................................
mandy314 於 2006/10/6 下午 12:56:07補充下列內容=======================
不好意思....這裡是愛情的分享!! 但是我好無助.....希望有人可以給我意見!
陌生的訪客 於 2015-05-25 08:23:39 修改文章內容
商業贊助
發文數:1發表時間:2024-05-09 08:31:43
發文數:948
發表時間:2006-10-07 00:22:00
發表時間:2006-10-07 00:22:00
成本2800還真是貴呀.....
有些店賣給客人的空機都不到2800哩....
我朋友他們店都是不先給機的
得要業者那邊通過才給
不過這個問題是老闆有先跟店員說過該怎麼做的
既然你老闆也沒跟你說過這種問題
那麼虧損應該由老闆負責才是
任何職業都是有風險存在的
哪有員工有事老闆不用負責或分擔的
這套用在任何事情都是一樣
話又說回...
除非他持有假證件辦理沒他辦法
要不然可以告他詐欺的
且可以訴請賠償你的精神與實質損失
但是前提也要申請資料還在
若是店內有攝影存證就更具效益了
老闆有交代有說的沒做好就是不對
老闆沒交代沒說的就是他有錯
這種情形都是老闆理虧居多
既然他對你如此不義
等事情一個結束辭職不作也罷
土豆 於 2006-10-07 00:22: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446
發表時間:2006-10-08 19:42:00
發表時間:2006-10-08 19:42:00
換工作吧
不過這種事在工作場合常常發生
說不定下次還會遇到
只能細心點了
魏家大少爺 於 2006-10-08 19:42:00 修改文章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