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數:4
發表時間:2004-02-15 22:29:00
發表時間:2004-02-15 22:29:00
如題
我覺得沒有,不但沒有做應有的參與討論,也沒有公告,沒有置頂,沒有把好文加入精華區
依照手機王討論版版規第六章
1.如有15位網友提出罷免版主,館主將在該版開設投票區進行罷免投票。
2.由站務3/4投票,投票數達到3/4,則正式罷免該版版主。
(附註 若投票功能上未恢復 則開設相關主題 以回覆文章為投票基準)
如果有網友也跟我有相同的感覺..麻煩開一個[連署]罷免版主
我希望能有一個互動性高的版主來擔任,本版有許多人才才是
不知大家覺得如何
我覺得沒有,不但沒有做應有的參與討論,也沒有公告,沒有置頂,沒有把好文加入精華區
依照手機王討論版版規第六章
1.如有15位網友提出罷免版主,館主將在該版開設投票區進行罷免投票。
2.由站務3/4投票,投票數達到3/4,則正式罷免該版版主。
(附註 若投票功能上未恢復 則開設相關主題 以回覆文章為投票基準)
如果有網友也跟我有相同的感覺..麻煩開一個[連署]罷免版主
我希望能有一個互動性高的版主來擔任,本版有許多人才才是
不知大家覺得如何
陌生的訪客 於 2015-05-25 07:54:06 修改文章內容
商業贊助
發文數:1發表時間:2026-01-15 09:39:24
發文數:4
發表時間:2004-02-16 00:23:00
發表時間:2004-02-16 00:23:00
呃....
版主的確是沒有盡到該有的責任
版主的確是沒有盡到該有的責任
陌生的訪客 於 2004-02-16 00:23: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4
發表時間:2004-02-16 03:28:00
發表時間:2004-02-16 03:28:00
不知道大大覺得有沒有該罷免的程度呢?
陌生的訪客 於 2004-02-16 03:28: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4
發表時間:2004-02-16 04:07:00
發表時間:2004-02-16 04:07:00
我投"冰藍色的貓"一票~不知道你願不願意當耶~呵~~^^
陌生的訪客 於 2004-02-16 04:07: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4
發表時間:2004-02-16 05:11:00
發表時間:2004-02-16 05:11:00
我建議由常常會回覆我們問題的大大來擔任我們的新版主
當然如果同時很多位符合資格的話就用投票的囉^^(要防灌票)
不過在這之前..要先開一個"[連署]罷免版主"的討論主題才行= ="而且要達十五人唷
當然如果同時很多位符合資格的話就用投票的囉^^(要防灌票)
不過在這之前..要先開一個"[連署]罷免版主"的討論主題才行= ="而且要達十五人唷
陌生的訪客 於 2004-02-16 05:11: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4
發表時間:2004-02-16 05:20:00
發表時間:2004-02-16 05:20:00
呃...
我覺得有吧
我覺得有吧
陌生的訪客 於 2004-02-16 05:20: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4
發表時間:2004-02-16 05:20:00
發表時間:2004-02-16 05:20:00
呃@@
突然看到我的名字,嚇到
如果有人願意支持我,我當然願意囉^^
突然看到我的名字,嚇到

如果有人願意支持我,我當然願意囉^^
陌生的訪客 於 2004-02-16 05:20: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4
發表時間:2004-02-17 03:19:00
發表時間:2004-02-17 03:19:00
那...貓你快去版主申請區申請吧&^^
記得...要跟奶糖公主請示啊...呵呵呵
記得...要跟奶糖公主請示啊...呵呵呵
陌生的訪客 於 2004-02-17 03:19: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4
發表時間:2004-02-17 03:25:00
發表時間:2004-02-17 03:25:00
版主還在,可以申請嗎?@@
陌生的訪客 於 2004-02-17 03:25: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4
發表時間:2004-02-18 05:04:00
發表時間:2004-02-18 05:04:00
當然可以囉
手機王版主是沒有任期的
版主有心最重要啦~
手機王版主是沒有任期的

版主有心最重要啦~
陌生的訪客 於 2004-02-18 05:04: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4
發表時間:2004-02-18 05:33:00
發表時間:2004-02-18 05:33:00
嗯嗯^^
那我等等去申請~
那我等等去申請~
陌生的訪客 於 2004-02-18 05:33: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4
發表時間:2004-02-19 02:43:00
發表時間:2004-02-19 02:43:00
嗯嗯..
申請之後記得要好好維護喔~
不要荒廢了公告版跟精華區啦
申請之後記得要好好維護喔~
不要荒廢了公告版跟精華區啦

陌生的訪客 於 2004-02-19 02:43:00 修改文章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