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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數:1383
發表時間:2008-01-21 19:35:00
大學生偷手機 硬拗拾金不昧
更新日期:2008/01/21 07:20 記者許俊傑/台中縣報導
台中縣某技術學院蔡姓學生涉嫌偷竊手機,警方前晚傳喚他到案,他卻聲稱手機是他撿到的,還說警方應該表揚他「拾金不昧」;警方認為他胡說八道,要他把這套歪理向檢察官講。


清水警方指出,這兩支失竊手機於去年八月及十月間,分別在沙鹿鎮鎮政路的籃球場附近被人以撬開機車置物箱的方式偷走,蔡姓學生竟還硬拗,說在台中市「撿」到,還要警方表揚他,令人啼笑皆非。


清水警方表示,警方去年八月及十月間分別接獲民眾報案,指竊賊趁他們在沙鹿鎮鎮政路籃球場打籃球時,將他們的機車置物箱撬開,偷走放在箱內的新款手機。警方根據八月遭竊手機的序號,上星期查到一名女學生涉嫌持有及撥打這支手機。


這名女學生到清水警分局說明時,卻拿著十月遭竊的手機,供稱她是向蔡姓同學借的,警方這才發現兩支手機可能是同一人偷的。蔡姓學生昨天帶著這支手機到案,表示兩支手機是他兩個多月前,在台中圖書館路邊及一中市場附近撿到的。


蔡姓學生責怪警方說,他把「撿來的」手機交給警方,這是「拾金不昧」的行為,警察不但不獎勵他,怎麼反而把他法辦?


他還說,他平日用的手機都是兩萬多元買的,怎麼可能會去偷一萬多元的手機?警方認為他撿到的說法,與報案人描述被竊情形差異太大,應是卸責硬拗,訊後將全案函送法辦。


異端 於 2016-05-28 16:07:15 修改文章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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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數:1
發表時間:2025-05-25 02:01:44
發文數:1383
發表時間:2008-01-21 19:37:00
證實手機還是找的回來的~只是你要先確定是掉了還是被偷~因為被偷的話~後面不多講~自己想

異端 於 2008-01-21 19:37: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5055
發表時間:2008-01-21 19:48:00
多元的社會...什麼人都有

小喬同協 於 2008-01-21 19:48: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1383
發表時間:2008-01-21 20:19:00
對呀~看看我也覺得他滿帥的~~哈哈哈哈

異端 於 2008-01-21 20:19: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7327
發表時間:2008-01-21 21:45:00
什麼意思呢?

Johnson 於 2008-01-21 21:45: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1383
發表時間:2008-01-21 22:17:00
引用Johnson所述:
什麼意思呢?..........恕刪

偷手機的人被警察抓到~還要警察表揚他捨金不昧~這樣不帥嗎~真的是帥呆嚕

異端 於 2008-01-21 22:17: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7327
發表時間:2008-01-22 01:36:00
引用異端所述:

偷手機的人被警察抓到~還要警察表揚他捨金不昧~這樣不帥嗎~真的是帥呆嚕..........恕刪

挖勒~這種人還真少見



我昨天又被警察開單了

Johnson 於 2008-01-22 01:36: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1383
發表時間:2008-01-22 02:30:00
引用Johnson所述:

挖勒~這種人還真少見



我昨天又被警察開單了..........恕刪

哇賽~~這麼早就收到紅包喔~~警察大人包多少給你?

異端 於 2008-01-22 02:30: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7327
發表時間:2008-01-22 05:43:00
引用異端所述:

哇賽~~這麼早就收到紅包喔~~警察大人包多少給你?..........恕刪

一張壹仟


一張六百


Johnson 於 2008-01-22 05:43: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5876
發表時間:2008-01-22 06:48:00
引用異端所述:
大學生偷手機 硬拗拾金不昧
更新日期:2008/01/21 07:20 記者許俊傑/台中縣報導
台中縣某技術學院蔡姓學生涉嫌偷竊手機,警方前晚傳喚他到案,他卻聲稱手機是他撿到的,還說警..........恕刪

這樣的人.太多ㄌ啦

G-PLUS 於 2008-01-22 06:48: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1383
發表時間:2008-01-22 07:02:00
引用Johnson所述:

一張壹仟


一張六百


..........恕刪

真會開耶~還給你開~一千六~那不是表示一路(紅)

異端 於 2008-01-22 07:02: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7327
發表時間:2008-01-22 07:29:00
引用異端所述:

真會開耶~還給你開~一千六~那不是表示一路(紅)..........恕刪

那是這個月的



12月還有勒~

Johnson 於 2008-01-22 07:29: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3436
發表時間:2008-01-23 03:47:00
引用Johnson所述:

那是這個月的



12月還有勒~..........恕刪

放心啦~我這個月被開了4張...張張精采...

1.女朋友從我們公司到她們公司距離約200M~懶的戴安全帽...未帶安全帽500元

2.因強制責任險過其未續保~加開1500元...

3.下班往回家的路上~紅燈左轉~轉角遇到警察..懶的跟警察囉說~紅燈左轉1800元

4.因強制責任險過其未續保~加開1500元...

總共...500+1500+1800+1500=5300元...

轉角遇到警察..

有個想法~違規遇到警察~求情或許可以減少罰額~但不是每次有效~與其低聲下氣求人~

不如以後小心~拜託人家開紅單~還要說謝謝~靠~人民的公僕很偉大就對了

PS~自己違規就甘願一點~不用跟公僕大小聲~這樣才有自己的人格哈哈哈哈哈

也不用被開罰單就生氣~因為生氣又不是不用繳錢~氣壞自己摔壞東西他又不會痛...

歪理一堆~

自動販賣 於 2008-01-23 03:47: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1072
發表時間:2008-01-23 04:00:00
樓上的自動大大= ="

你講話未必也太酸了吧= ="

雖然你說的對..但講話內容有點............!!!

修得無理..以肅清手機王小白為己任~ 於 2008-01-23 04:00: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1072
發表時間:2008-01-23 04:02:00
引用異端所述:
大學生偷手機 硬拗拾金不昧
更新日期:2008/01/21 07:20 記者許俊傑/台中縣報導
台中縣某技術學院蔡姓學生涉嫌偷竊手機,警方前晚傳喚他到案,他卻聲稱手機是他撿到的,還說警..........恕刪

那掉了的話只有自認倒楣嚕~"~

唉~看來又要幾個月省吃檢用了..!!

修得無理..以肅清手機王小白為己任~ 於 2008-01-23 04:02: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7327
發表時間:2008-01-23 05:27:00
我被警察騙了啦~



像聽詳細內容~



請明天早起觀看!

Johnson 於 2008-01-23 05:27:00 修改文章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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