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電信 CHT 討論哈啦矇主太傷 和信怒告亞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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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2004-04-16 04:13:00
劉昌松/台北報導 近來電視上常可看到一支「哈啦矇主」廣告,內容諷刺和信電訊的產品服務宣傳不實,和信認為企業商譽因此嚴重受損,一狀告上法院,要求製播該廣告的亞太行動寬頻停播並登報回覆和信電訊的名譽。被告亞太則認為,「哈啦矇主」內容與事實相符,並無損害商業對手名譽。兩造將於下午於台北地方法院首次對簿公堂。



 廣告行銷常見比較式手法,與對手商品作比較借以突顯自家商品的優越性,從汽車、飲料界開始最近燃燒到競爭激烈的行動電話市場,甚至毫不客氣的出現了正面攻擊的商業廣告。

 去年起和信電訊對其註冊的服務商標「哈啦」,強打網內免費的宣傳口號,但因為僅「前五(三)分鐘免費」的標註不明顯,遭公平交易委員會認為廣告虛偽、引人錯誤,不但要求停播還裁罰和信新台幣二十萬元的罰緩。

 和信電訊對公交會的處分提出不滿,並表示廣告時間短不可能詳列簽約條件,只要客戶上門就會告知所有權利義務,絕無誤導消費大眾的意圖。但同行的亞太行動寬頻因而緊咬不放,大打「哈啦矇主」廣告,片中頭套著紙袋只露出兩顆眼睛的主角說自己,犯了「全天下男人都會犯的錯」,直接諷刺商業對手的廣告說謊。

 和信認為「哈啦矇主」廣告給消費者的印象是整個和信企業都在說謊,嚴重傷害企業的商譽形象,因此提出民事訴訟希望法院判決停播此則廣告,亞太並須登報三天以回覆商譽。對此亞太方面強調,廣告內容都與事實相符,亞太只是希望提醒消費者注意有些廣告內容虛偽,實在不知何來的名譽損害。

http://tw.news.yahoo.com/040415/19/l0fl.html

陌生的訪客 於 2016-05-28 17:37:42 修改文章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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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2025-06-19 08:0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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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2004-04-16 10:40:00
事實勝於雄辯!和信你反正都被遠傳併了,就乖乖的承認這一切吧.誰叫你一開始就欺騙消費者呢?說謊的總統都得下台了,一個民營電信算得了什麼,除非你跟阿扁一起常在總統府吃水餃!

荒野大鑣客 於 2004-04-16 10:40:00 修改文章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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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2004-04-16 18:54:00
ㄜ.............可是亞太還有宣傳他自己比和信好的地方阿....像是說網內真的不用錢 難道這樣不算優點?

陌生的訪客 於 2004-04-16 18:54:00 修改文章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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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2004-04-16 20:35:00
這位兄台----->荒野大鑣客(imei8250

您扯遠了點..

殘念..

902SH 於 2004-04-16 20:35:00 修改文章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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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2004-04-17 02:40:00

有這麼嚴重嗎....

★鴨子☆ 於 2004-04-17 02:40:00 修改文章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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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2004-04-17 06:18:00
中華是因國際電話促銷廣告不清楚而被罰100萬元.蠻久以前ㄉ事ㄌ

陌生的訪客 於 2004-04-17 06:18:00 修改文章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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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2004-04-17 06:19:00
連收訊狀況都需在廣告上另加說明ㄛ?

陌生的訪客 於 2004-04-17 06:19:00 修改文章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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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2004-04-17 19:14:00
做為借鏡ㄅ

陌生的訪客 於 2004-04-17 19:14:00 修改文章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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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2004-04-19 17:55:00
對阿對阿!!

陌生的訪客 於 2004-04-19 17:55:00 修改文章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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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2004-04-19 17:56:00
對阿對阿!!
就連微軟都不會在windows XP的盒子上寫者"注意~!本產品會當機"

何況還要求電信業者和你說他收訊不好? = =||

陌生的訪客 於 2004-04-19 17:56:00 修改文章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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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2004-04-19 17:58:00
看了這麼多文章 這篇好一點
不過中華電信是應該要收錢 只是不應該收的這麼貴!
一條小小的電線收了4xx 增加頻寬也會多收錢 真的很機車捏

陌生的訪客 於 2004-04-19 17:58:00 修改文章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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