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文數:4
發表時間:2005-02-14 19:45:00
發表時間:2005-02-14 19:45:00
以前我記得發簡訊要對方有收到才要付費,原因是我的新手機鎖常會在放在口袋來電時可能按到接受時解開,在未立即被上鎖的情況下由快捷列發了好多通簡訊,我慶幸好在那多通簡訊對方未開機,因為隔一天後回覆訊息未到,我發現那麼多通好在都是發到同學已經沒在用但沒退租的未開手機上,但帳單一查我還是被收了費用…
今天和客服連絡過後,他表示,簡訊的收費已經改成發出端計價,就是有發出就有計價,不似過去以收到為準,我覺得超不合理的,幾十元就認賠囉,不知遠傳和中華是不是也改成這樣了,麻煩大大查查看。
今天和客服連絡過後,他表示,簡訊的收費已經改成發出端計價,就是有發出就有計價,不似過去以收到為準,我覺得超不合理的,幾十元就認賠囉,不知遠傳和中華是不是也改成這樣了,麻煩大大查查看。
陌生的訪客 於 2016-05-28 17:31:06 修改文章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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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數:1發表時間:2025-09-05 08:57:24

發文數:823
發表時間:2005-02-20 20:22:00
發表時間:2005-02-20 20:22:00
泛亞目前是以發送端計費...因為我試過...也問過客服
Flyman 於 2005-02-20 20:22:00 修改文章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