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大哥大 TWM 討論台灣固網 爭議款交付提存 客戶權益不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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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2009-04-10 06:48:00
台灣固網:中華電綁架消費者 脅迫ISP接受不合理網路互連費
爭議款交付提存 客戶權益不受影響

台灣固網股份有限公司今(9)日發布嚴正聲明,台灣固網不是「拒付」中華電信互連頻寬(IP Peering)費用,而是在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仲裁期間,暫緩支付爭議款,這筆款項已提存公正第三者律師事務所,以示台灣固網履約誠意。對於中華電信綁架消費者逕行斷訊,以換取自身不當商業利益,台灣固網已做好萬全調度準備,確保消費者權益。

對於市場獨大業者中華電信片面降低與台灣固網網際網路互連之訊務量,罔顧500萬網際網路消費者權益,台灣固網正式發出抗議,並要求中華電信立即中止一切損害用戶通信權益之行為。台灣固網總經理張孝威表示,中華電信長期挾市場獨占優勢對其他業者進行不公平競爭,嚴重影響國內網際網路市場競爭力。台灣固網呼籲中華電信應立即停止不公平競爭行為,還給國內健康之網際網路環境,讓全體消費者享有高品質的網際網路服務。

台灣固網表示,中華電信HiNet在國內網路互連市占率高達75%以上,具有絕對優勢的主導地位,其他ISP業者皆無法承擔與Hinet斷線的後果,造成Hinet對於數據互連的價格有絕對的商業力量,並據此濫用其市場獨大地位,各ISP業者生路完全遭到扼殺。

舉例而言,中華電信Hinet一方面調降消費者的上網費率,但因Hinet並未同步調降其他民營固網業者提供服務所需的成本,導致其他ISP之成本居高不下。最不公平之處是,即使是Hinet的用戶連到其他ISP業者的網路抓取資料,其數據互連費用居然還要由其他ISP業者付費給Hinet!這就像是某人打電話給你,在你不能選擇結束通話的情況下,通話費用卻還需要由你買單一樣的不合道理。這也造成內容業者人氣愈高,因ISP需付給Hinet的費用愈高,變相扼殺了ISP與高人氣內容提供者合作的動機,阻礙了整體內容產業健康發展。

台灣固網表示,中華電信長期濫用其市場獨大優勢,要求與其互連的業者負擔雙方訊務頻寬費用,定價為美國之6~7倍,且使用頻寬愈大,單價反而愈高,違反使用量越大、單價成本降低的商業規則,其他業者被迫接受不合理的互連費用,嚴重影響台灣網際網路服務的競爭力。

台灣固網是於年初發函中華電信,表示雙方對98年度起之費用尚未達成協議,將先暫緩支付互連頻寬費用,以加速雙方協商進度,並向NCC申請裁決。為表示履約誠信,台灣固網並將與中華電信爭議中網際網路互連費用,按月開立支票交付公正第三人保管。俟雙方達成協議後,中華電信即可向公正第三人領取協議之費用。

惟中華電信在NCC裁決結果未確定、且雙方已於4月3日之協商會議達成將本於最大善意及誠意,盡力達成網際網路互連頻寬價格協議之前,竟於4月8日逕行降低雙方網際網路互連頻寬訊務,實已嚴重違反企業誠信,置消費者權益於不顧。

台灣固網表示,台灣固網將持續尋求與中華電信協商並靜候NCC之調處結束。同時將持續做好充分調度,提供客戶高品質之網際網路服務、盡力保持連線速度與穩定度,積極維護消費者權益!

附件:台灣固網與中華電信網際網路互連爭議大事紀
  • 2009.01.09 台灣固網發函中華電信,98年度起網際網路互連費用未達成協議前,先暫緩支付
  • 2009.03.03 台灣固網向NCC申請裁決
  • 2009.03.26 台灣固網總經理與中華電信董事長進行協商,雙方達成應加速協商之共識
  • 2009.04.01~04.02 中華電信連續發函台灣固網催繳
  • 2009.04.03 雙方於協商會議中同意於5/31前達成互連費之價格
  • 2009.04.07 中華電信發函台灣固網預計4/8起暫停雙方網際網路互連2GB頻寬訊務
  • 2009.04.08 中華電信開始限縮網路互連2GB頻寬,台灣固網調度得宜維持網路品質未受影響



水杉而 於 2016-05-28 17:32:05 修改文章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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