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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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2005-10-04 17:50:00
鼎壹企業公司.易力信特約商.本人去此家店買手機受氣.1申請門號3聯單一定要記得拿.如果忘了拿...就跟我一樣的下場...本人去這家店拿了3次.老闆和那位應該是他妹妹的小姐一直說被((業務))拿走了.我忍氣問他為什麼把屬於我的客戶聯拿走..小姐答非所問的告訴我.嗯....一般的客人拿回去也是丟掉..那請問業務為什麼要拿..之後請警察來他說叫我們找消基會處理.這什麼世界ㄚ...

陌生的訪客 於 2015-05-25 08:17:40 修改文章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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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2025-08-28 18:4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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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2005-10-05 23:45:00
說也奇怪4月的事到現在.請問羅老闆你為什麼還留著我的電話.這不是自打嘴巴嗎.還說要告我.我都有錄音.包括事發當天也有錄音.事後也有去警局備案.別忘了那天警察有說.我如果出事.你們一定是偵察對象.不告你們是因為不想麻煩朋友出庭作證.只希望你們摸良心做生意.不要再打電話來了.這件事到此為止

陌生的訪客 於 2005-10-05 23:45:00 修改文章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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