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傳電信 FarEastone 討論全音樂公司 Omusic 為台灣數位音樂產業注入活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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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2010-09-28 00:15:00
全音樂公司 Omusic
為全體消費者建立嶄新音樂全服務平台
為台灣數位音樂產業注入源源活水

【台北訊 9 月 27 日】公平會甫於 8/18 日通過遠傳電信與七家唱片公司暨一家技術提供商,以合資方式新設數位線上音樂服務公司申報結合案,隨著程序的完備,公司正式商業運轉的日子亦逐漸到來。

今日(9/27)該公司特別公布未來公司中英文名稱,分別為「全音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全音樂)及「Omusic」,並一併向外界介紹該公司重要經營幹部。全音樂公司董事長之職務將由環球國際唱片大中華區董事總經理張松輝先生出任,總經理乙職則由張碧蘭小姐擔任。

在日前所舉行的發起人會議中,兩位實務經驗豐富的音樂人眾望所歸,獲得與會代表一致通過,職務並自 9 月 20 日開始生效。

全音樂股份有限公司「Omusic」為台灣數位音樂產業注入源源活水
▲ 沙發區四位貴賓由左至右為全音樂公司總經理張碧蘭小姐、全音樂公司董事長張松輝先生、遠傳電信總經理李彬女士、遠傳電信產品開發暨服務事業處執行副總束宜鵬先生,與各大唱片業者代表出席。

全音樂 Omusic公司是一個為全體消費者建立的音樂全服務平台,資本額總計新台幣五千萬元,由國內知名唱片業者愛貝克思、豐華唱片、金牌大風、華研國際、福茂唱片、台灣索尼音樂、環球國際唱片等七家公司,加上眾來科技以及遠傳電信共同挹資成立。

全音樂成立的源起為何?全音樂董事長張松輝先生指出:「台灣音樂創作文化在華人圈中素有盛名,無論在質與量的表現上,均造就了台灣在全球華語巿場的音樂領導地位。全音樂將能夠提供新的音樂銷售通路,開拓更多、更新的正版數位音樂服務,對於消費者、音樂創作者及唱片公司都相對更有保障。」

全音樂 Omusic公司是一個為全體消費者建立的音樂全服務平台
▲ 四位貴賓由左至右為全音樂公司總經理張碧蘭小姐、全音樂公司董事長張松輝先生、遠傳電信總經理李彬女士、遠傳電信產品開發暨服務事業處執行副總束宜鵬先生。

從 IFPI 在 2008 年的統計數據來看,國內唱片業收益總額約為 NT 15 億元,而數位音樂服務所占收益與鄰近日韓等國相比著實偏低。張董事長亦強調:「全音樂是具有專業性及獨立性的公司,『全音樂』這三個字正精準描繪出我們的服務宗旨和成立精神:是一個為全體消費者建立的音樂全服務平台。我們提供的服務具有開放性,所有電信業者與網際網路上的用戶都可體驗相同服務。」

遠傳電信總經理李彬則以創造消費者更高滿意度的切入:「遠傳在參與全音樂公司成立的過程中,主要考量的就是如何運用自身資源滿足消費者需求,全音樂 Omusic 的特色在於積極運用各股東既有之技術,開創更多形態的音樂服務,為音樂產業開創新的方向。對消費者而言,將能夠以合理的價格、具彈性的消費方式,即時、即興使用更便利的路徑,隨時、隨身、隨手輕鬆享受更新、更快、更多,包羅萬象的音樂服務。

全音樂 Omusic公司第一階段預計在今年 10 月下旬推出 RBT 來電答鈴服務
▲ 四位貴賓由左至右為全音樂公司總經理張碧蘭小姐、全音樂公司董事長張松輝先生、遠傳電信總經理李彬女士、遠傳電信產品開發暨服務事業處執行副總束宜鵬先生。

未來消費者可以從全音樂公司,獲得傳統數位音樂服務之外的音樂新玩法。」李總經理接著表示:「同時,我們也要呼應行政院新聞局對數位音樂發展的支持,遠傳身為一個民間企業,也應該以己身最擅長的核心技術做出貢獻,期望能夠為台灣日趨飽和、停滯的音樂市場,透過嶄新形式的數位音樂服務,為產業注入源源活水。」

全音樂公司預計在公司正式成立後,採取循序漸進的方式推出各種音樂服務。第一階段預計在今年 10 月下旬推出 RBT 來電答鈴服務,年底左右預計再推出全曲音樂下載與串流服務。

Omusic Media Q&A 媒體問答


全音樂公司相關:
  • 第一階段在今年年底前全方位推出全音樂平台,第二階段則是推出電視影音相關平台。
  • 全音樂平台的收費方式尚規劃中,將以消費者可負擔的價格考量。
  • 全音樂平台主要與台灣的唱片公司合作,平台上的音樂需透過唱片公司授權,其他國家的音樂登入全音樂平台,亦需要授權。
  • 數位音樂為全球趨勢,全音樂公司希望能建立好的數位音樂機制,成為台灣數位音樂的典範,作為華語數位音樂中的商業機制示範。
  • 全音樂平台中的音樂透過雲端技術服務,消費者可隨時隨地的使用個人帳號及裝置,獲得各種類型的服務,滿足消費者多元的需求。亦可透過串流的技術,成為支援串流又可下載的服務平台。
  • 全音樂公司期望於開台後 1 年半內達到損益兩平,預期可達到 10 萬個網路付費用戶。
  • 台灣的音樂市場面臨轉型階段,希望大家可以合法的聽音樂,全音樂平台的開展,給大家聽數位音樂不同的選擇。
  • 全音樂公司與其他數位音樂平台的差異在於能夠提供更完善的服務,讓消費者與音樂唱片公司能有更直接的接觸。
  • 現行台灣數位音樂平台仍以串流技術為主流,月租費吃到飽的方案為主,雖然也有數位單曲的販售,但數量較少。
  • 台灣的流行音樂產值比例,數位音樂佔 15%,實體音樂佔 85%。就其他國家而言,數位音樂佔 50%,實體音樂也佔 50%,與台灣產生較大差異。目前看來,可能還需 2~3 年才能夠達到其他國家的比例,實體唱片產值現也差不多到了低點,全音樂公司希望藉由這次與各大唱片公司的合作,可以提升數位音樂產值的比例。
  • 台灣的音樂產業再 1997 年還有 130 億的產值,到 2008 年為 15 億;數位音樂的開展是一大趨勢,全音樂公司希望藉由貼近消費者的價格,讓消費者接受數位音樂的使用習慣,轉而使用合法的音樂下載方式。
  • 全音樂平台初期的音樂量就會比照 Ezpeer 與 KKBOX,幾十萬首歌的存量。
  • 日本、韓國數位音樂環境較台灣成熟,數位音樂產值與實體音樂產值各分佔 50%,原因:
1.數位音樂發展的時間較早。
2.唱片公司權力整合快,較早開始音樂環境的商業機制。
3. 消費者普遍尊重智慧財產權。
4. 國家的語言獨特性。
  • 全音樂平台與其他數位音樂平台的差異有二:
1. 唱片公司的行銷概念。
2. 唱片公司與藝人的直接支持,與消費者的直接接觸。

遠傳相關:

  • 遠傳現有 200 萬用戶使用加值服務,手機加值服務的市場大。
  • 鑒於科技進步,越來越多新的設備推陳出新,像是 Tablet,遠傳除了提供消費者硬體技術上的更新外,同時也會在平台上提供
  • 消費者更多的內容。
  • 現行加值服務佔遠傳電信全部營收16%,而音樂加值服務佔加值服務中的 40%,音樂服務為加值服務中的第一位。
  • 遠傳目前也正在與電影公司合作,未來也將會發展線上看電影的機制。

遠傳與七家唱片公司暨技術商 合資數位線上音樂服務

遠傳電信 900 來電答鈴
green_tw 於 2010/9/27 下午 05:57:49 修改文章內容

水杉而 於 2016-05-28 17:35:40 修改文章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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