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文數:4
發表時間:2003-12-31 02:28:00
發表時間:2003-12-31 02:28:00
辦門號需繳交保證金,這個保證金其實不用等到解約退租時才能拿回來,多數業者都提供續用門號退保證金的服務,只是未明確告知消費者。但是,唯獨中華電信非得要退租或過戶才能退保證金。
其實不是所有系統業者都必須等到門號辦理退租時才能將保證金退回,消基會調查中華電信、台灣大哥大、泛亞電信、和信電訊、東信電訊、遠傳電信等6家電信業者保證金退費情況,結果發現除了中華電信要在退租或辦理過戶時才能退還保證金外,其餘業者都可在續用門號同時退還保證金。
泛亞電信可辦理退還,不過須搭配續約專案;台灣大哥大、和信、東信、遠傳於合約期滿時,皆可退還,但還須檢視當初所簽定的合約是否有其他限制條款,如通話費是否達一定金額等。
保證金也多半在合約到期時可退還,但業者普遍未主動告知消費者,只有泛亞電信在租約到期前6個月會發函告知,東信電信只有在消費者辦理續約時才告知;至於和信、遠傳則未曾主動通知消費者於合約期滿時可辦理退還。而台灣大哥大也未有主動告知,但之前曾推出以保證金折抵通話費的專案。
合約期滿要退保證金,只要帶著身份證及印章,就可以向所屬的行動電話門號業者辦理保證金退還的手續。台灣大哥大直接由直營服務中心現場領回,最為方便;遠傳電信2至3週內電匯或郵寄支票方式退還;東信及和信電訊完成手續後45天,以支票退還,明顯不合理;表現最差的是泛亞電信要在完成手續後起45工作日內以支票還1500元,6個月後再退還1500元。
消基會表示,根據消保法第12條規定,「定型化契約中之條款違反誠信原則,對消費者顯失公平者,無效」,業者退還保證金動輒長達45天不等的規定,對消費者顯有不公,因此業者應縮短作業時間,並儘速將保證金退還消費者,而且應該在合約到期時主動通知消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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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不是所有系統業者都必須等到門號辦理退租時才能將保證金退回,消基會調查中華電信、台灣大哥大、泛亞電信、和信電訊、東信電訊、遠傳電信等6家電信業者保證金退費情況,結果發現除了中華電信要在退租或辦理過戶時才能退還保證金外,其餘業者都可在續用門號同時退還保證金。
泛亞電信可辦理退還,不過須搭配續約專案;台灣大哥大、和信、東信、遠傳於合約期滿時,皆可退還,但還須檢視當初所簽定的合約是否有其他限制條款,如通話費是否達一定金額等。
保證金也多半在合約到期時可退還,但業者普遍未主動告知消費者,只有泛亞電信在租約到期前6個月會發函告知,東信電信只有在消費者辦理續約時才告知;至於和信、遠傳則未曾主動通知消費者於合約期滿時可辦理退還。而台灣大哥大也未有主動告知,但之前曾推出以保證金折抵通話費的專案。
合約期滿要退保證金,只要帶著身份證及印章,就可以向所屬的行動電話門號業者辦理保證金退還的手續。台灣大哥大直接由直營服務中心現場領回,最為方便;遠傳電信2至3週內電匯或郵寄支票方式退還;東信及和信電訊完成手續後45天,以支票退還,明顯不合理;表現最差的是泛亞電信要在完成手續後起45工作日內以支票還1500元,6個月後再退還1500元。
消基會表示,根據消保法第12條規定,「定型化契約中之條款違反誠信原則,對消費者顯失公平者,無效」,業者退還保證金動輒長達45天不等的規定,對消費者顯有不公,因此業者應縮短作業時間,並儘速將保證金退還消費者,而且應該在合約到期時主動通知消費者



陌生的訪客 於 2015-05-25 08:09:11 修改文章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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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數:1發表時間:2025-10-07 21:07: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