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文數:114
發表時間:2004-04-01 06:03:00
發表時間:2004-04-01 06:03:00
一堆人反映刪文章的問題
唉~~~~
唉~~~~
不理不理先... 於 2015-05-25 08:06:00 修改文章內容

商業贊助
發文數:1發表時間:2025-08-14 17:57:39

發文數:905
發表時間:2004-04-01 06:29:00
發表時間:2004-04-01 06:29:00
手機王網站已有專門為買賣手機與交換手機區分為下面三類專門看板:
‧要買二手機留言版
‧要賣二手機留言版
‧手機交換
請依照你的需要將文章張貼於適當符合主題的看板上,善用網路資源.
並在所有看板張貼文章前詳閱該版版規,以免違反被刪文.
‧要買二手機留言版
‧要賣二手機留言版
‧手機交換
請依照你的需要將文章張貼於適當符合主題的看板上,善用網路資源.
並在所有看板張貼文章前詳閱該版版規,以免違反被刪文.
烏龜 於 2004-04-01 06:29: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3040
發表時間:2004-04-01 06:58:00
發表時間:2004-04-01 06:58:00
大家是否能依規定在正確的版面PO上文章.....
這樣.....就不會被刪文了啊...
這樣.....就不會被刪文了啊...

★鴨子☆ 於 2004-04-01 06:58: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1100
發表時間:2004-04-01 07:05:00
發表時間:2004-04-01 07:05:00
太感動了
烏龜站務熱心管理版務
像烏龜站務用心的板主不多
真的很謝謝烏龜站務
不過有時候要鬆一點
有po文算有緣
不是故意的
那應該也沒關係
畢竟每個人對於文章看法不一樣
一篇文章 給不同的人看 會有不同的見解
至於百x達 這個就很需要版主刪除了
--
ps.我的言論不代表手機王喔!!
純個人意見
烏龜站務熱心管理版務
像烏龜站務用心的板主不多
真的很謝謝烏龜站務
不過有時候要鬆一點
有po文算有緣
不是故意的
那應該也沒關係
畢竟每個人對於文章看法不一樣
一篇文章 給不同的人看 會有不同的見解
至於百x達 這個就很需要版主刪除了
--
ps.我的言論不代表手機王喔!!
純個人意見
劉小剛 於 2004-04-01 07:05: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114
發表時間:2004-04-01 07:33:00
發表時間:2004-04-01 07:33:00
是不是能恢復以前的二手館呢??
上次說話有點衝
對不起
能把你的電話給我嗎
我想跟你談一下話
我們是真的很喜歡手機王
所以才會把話說得那麼重
對不起..
我的電話是0938078078(小先)
上次說話有點衝
對不起
能把你的電話給我嗎
我想跟你談一下話
我們是真的很喜歡手機王
所以才會把話說得那麼重
對不起..
我的電話是0938078078(小先)
不理不理先... 於 2004-04-01 07:33: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905
發表時間:2004-04-01 23:33:00
發表時間:2004-04-01 23:33:00



烏龜 於 2004-04-01 23:33:00 修改文章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