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電信 CHT 討論中華電信GPRS最新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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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2004-01-01 02:26:00
中華電信新增整合封包無線電服務(GPRS)費率
依據電信總局「第一類電信事業資費管理辦法」之規定公告電信總局核備中



中華電信新增整合封包無線電服務(GPRS)費率

l 服務簡介:

由於行動上網卡日趨普及,為滿足行動商務人士之高使用量需求,擬新增「900型」及「1100型」兩種費率,提供消費者能以極優的費率輕鬆享受行動上網的樂趣及便利性。

l 申請方式:

1. 本公司各營運處服務中心

2. 撥0800-080-090

3. 網路e櫃檯

l 計費方式:

類型
原費率
新費率

月租費
通信費
月租費
通信費

免月租型
0元
0.03元/封包
0元
0.03元/封包

經濟型
150元

(可抵通信費)
0.02元/封包
150元

(可抵通信費)
0.02元/封包

基本型
300元

(可抵通信費)
0.008元/封包
300元

(可抵通信費)
0.008元/封包

高用量型
600元

(含20萬封包之資料傳輸量)
超過20萬封包部份,以0.002元/封包計收
600元

(含20萬封包之資料傳輸量)
超過20萬封包部份,以0.002元/封包計收

900型


900元

(含40萬封包之資料傳輸量)
超過40萬封包部份,以0.002元/封包計收

1100型


1100元

(含60萬封包之資料傳輸量)
超過60萬封包部份,以0.0015元/封包計收



註:

(1). 劃線部份為本次新增之900型及1100型費率。

(2). 每一封包為128bytes。

(3). 各類型費率均不提供老客戶月租費、大客戶月租費、通信費優惠以及電信員工優惠等辦法。

(4). 900型、1100型及高用量型客戶由於月租費內含資料傳輸量,故不可再扣抵GPRS通信費。

(5). 月租費抵通信費方案,僅能抵扣GPRS通信費。

(6). 免月租型客戶若連續三個月內客戶沒有任何使用紀錄時,系統可取消其服務。

(7). 國際漫遊通信費:不另收設定費及月租費

  漫遊至本網的客戶使用無線上網服務:【A*(1+ AX)】

  本網的客戶至漫遊網使用無線上網服務:B*(1+ BX)

A:以本網GPRS免月租型費率計收

AX:15%,本網之漫遊加成處理費

B:漫遊網向本網收取之費率(包含漫遊網GPRS費率、漫遊網加值稅及加成處理費)

BX:10%,為本網之加成處理費

l 預定開放日期:九十三年一月七日。

l 行動通信客戶服務專線:手機直撥800 或撥0800-080-090。

Sam.L 於 2016-05-28 17:37:25 修改文章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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