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數:17556
發表時間:2014-01-18 14:3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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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電信就蔡正元立委臉書評論
有關本公司行動通信設備採購案之說明
對於立法委員蔡正元先生於今天在臉書上 po 文,質疑中華電信行動通信基地台設備採購案價格差異事宜,特澄清如下:
有關蔡立委所指稱的本公司去年 11 月「用議價向特定廠商」採購 3G 基地台、以及去年 12 月公開採購 4G/LTE 基地台等設備二件採購案,均係依據本公司董事會制頒的「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採購管理規則」辦理,程序嚴謹。
立委指稱前述二採購案基地台價格差距懸殊乙節,但實情是該議價案的採購內容,除了 1,000 台基地台外,尚包含採購:
- (一). 擴充既有核心網路設備。
- (二).RNC(無線網路控制器)、AR(接取路由器)與 RAN OSS
(無線接取網路之作業支援系統)等新建與擴容。 - (三). 基地台附屬配件及容量擴充
- (四).HSPA(高速下載及上傳封包接取)功能提升與容量擴充,
- (五). 天線與 RF Cable(饋纜)。
- (六). 勞務、保固、訓練與運雜費等項目。
蔡立委以 1,000 基地台攤除總價所得金額作為每台基地台單價,實有誤解。
至於採以議價方式辦理採購,係在現有系統辦理擴充及升級,因為相容及互通性的需要,而向原有系統供應商辦理議購,完全符合前述採購管理規則之規定;這也是國內外各行動通信業者所慣用的採購方式。
水杉而 於 2016-05-28 17:40:20 修改文章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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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數:1發表時間:2025-11-08 14:1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