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電信 CHT 討論下月6日前 基地台須懸掛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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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2006-06-28 05:59:00
下月6日前 基地台須懸掛執照
2006-06-27╱中國時報╱第C2版╱南縣新聞╱鄭緯武
台南縣轄內行動電話基地台,在短短2個月內增加逾百座,縣府在民眾強烈要求取締下,找到了竅門,限所有基地台在7月6日前公布合格執照,將據以先將「黑台」一網打盡,接著依據建管法規取締不合格的基地台。
縣府取得的資料顯示,今年4月縣內的基地台只有1850座,可是到了昨天,竟然增加到1952座,在短短2個月內增加逾百座。
不過,縣府根據相關法令追蹤,發現並非對完全由中央核准的行動電話基地台無法取締,電信法規定,行動電話基地台必須將電台執照公布於明顯處,否則可以罰鍰新台幣30萬元以上,3百萬元以下。
縣府根據電信法,限所有行動電話基地台業者在7月6日以前,將合法的證照懸掛在電台明顯處供核對,若有不遵從將通報NCC依法處理,假如NCC不處理,縣府即視為違法強制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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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becca 於 2016-05-28 17:38:17 修改文章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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