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文數:4
發表時間:2006-04-21 01: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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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初是我想要買6111,因為粉紅色超美的,後來因為男朋友也要換手機,就讓他先買,我則再觀望一下,他買了以後,我們二個人唯一慶幸的地方就是"沒有買二隻"爛到吐血的手機,當機是家常便飯,光想到照片太大不能當桌面就覺得可笑,再上來這裡看到大家罵到不行,我真的...只能說我對不起我男朋友,是我叫他買的,現在如果有人要送我,我都不要用,後來我買了,MOTO的A732....好用!!!!
,所以啊!不能相信NOKIA了!!

陌生的訪客 於 2015-05-25 08:18:56 修改文章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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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數:1發表時間:2025-10-01 19: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