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關於購買N82時,檢查不ok,如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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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m424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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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2008-08-06 08:03:00
又來麻煩各位版友
昨天在新竹市某通訊行詢問N82
當價格討論一切都ok時
小弟問說
如果新機當場檢測有壞點、亮點或者組裝不良時,能否換支新的?
店家回說
這要送回Nokia來做判定,決定是否換新機
請問這樣是合理的嗎?
現場檢測組裝不良或者有亮暗點時
當下不能換新機嗎?(又還沒給錢...Orz)
請版友指導一下,謝謝

吃飯 於 2015-05-25 08:41:27 修改文章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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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2024-05-16 16:56:24
Default sog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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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2008-08-06 08:24:00
先檢查~一手交錢!!一手交貨!!哪有人機子有問題還賣人的阿@@"買新機子又不是買來修的

lin121212 於 2008-08-06 08:24:00 修改文章內容


Default sogi
發文數:580
發表時間:2008-08-06 08:38:00
引用『lin121212』所述:
先檢查~一手交錢!!一手交貨!!哪有人機子有問題還賣人的阿@@"買新機子又不是買來修的..........恕刪
同意,不給換,就不要買,很簡單的道理.

小肥 於 2008-08-06 08:38:00 修改文章內容


Mem536458
發文數:1802
發表時間:2008-08-06 08:41:00
引用『吃飯』所述:
又來麻煩各位版友昨天在新竹市某通訊行詢問N82當價格討論一切都ok時小弟問說如果新機當場檢測有壞點、亮點或者組裝不良時,能否換支新的?店家回說這要送回Nokia來做判定,決定是否換新機請問這樣是合理的..........恕刪
在還沒給錢情況之下..手機行很難拆一核心的讓您挑選..既然拆了錢還沒給有發現缺點就不要買吧..因為當你帶回去時候一般人會想說七日內可以換貨..那就錯了..所謂「鑑賞期、試用期」源自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九條(註一),依法僅郵購(註二」與訪問買賣(註三)二者受到規範。實體店家並不適於上列法條,故無所謂「鑑賞期、試用期」。也就是與實體店家一經「銀貨二訖」,除民法所指「遐疵品」外,消費者己無權要求退換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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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一】:郵購或訪問買賣之消費者,對所收受之商品不願買受時,得於收受商品後七日內,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買賣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
【註二】:郵購買賣:指企業經營者以廣播、電視、電話、傳真、型錄、報紙、雜誌、網際網路、傳單或其他類似之方法,使消費者未能檢視商品而與企業經營者所為之買賣。
【註三】:訪問買賣:指企業經營者未經邀約而在消費者之住居所或其他場所從事銷售,所為之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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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說沒付錢不要買..如果買了你要換新的..機會不大..他只會幫你送修!

KeN 於 2008-08-06 08:41:00 修改文章內容


Default sogi
發文數:37
發表時間:2008-08-06 18:14:00
請店家另外拿一支來換@@".....手機都不ok了怎麼買~"~.....店家不換就換一家店啊。
反正通訊行到處都是@@"....

水雲煙 於 2008-08-06 18:14:00 修改文章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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