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系手機討論〈數位之牆〉 3G來了(八)3G的第一批使用者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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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2003-05-20 11:11:00
2003/5/19 點閱數: 160
3G來了(八)3G的第一批使用者是誰
http://www.2300.com.tw/author/ShowContent.asp?contentid=11337
〈數位之牆〉
用手機上網的和用電腦上網的,不是同一群人。
ARPU(每用戶貢獻度,Average Revenue Per User)是電信業者最簡單用來衡量經營體質的方法。ARPU低,表示電信業者從每個用戶身上賺到的錢少,用戶有門號卻不太講電話,此時就算用戶數量再多也沒用,因為這表示用戶的「質」並不高。

儘管電信業者努力的在想辦法提升ARPU,除了不斷吸收新用戶外,每個用戶講電話的分鐘數也在提升。但是因為價格競爭等等因素,導致收入不斷下跌,也因此導致ARPU不斷下滑。用戶電話越講越多,但是繳交的電話費卻越來越少。

行動上網,被視為是ARPU的救星。這是因為日本的經驗成功的證明了這樣的方法有效。NTT DoCoMo的i-mode經驗,所呈現出來的結果不但反映在使用人數上面,也反映在NTT DoCoMo的實際營收上。

NTT DoCoMo的用戶確實電話越講越多,但是電話費卻越繳越少。理論上ARPU應該要下降的。但行動上網的成功卻把ARPU硬生生拉上來。因為用戶現在除了講電話,還會在不講電話的時候上網,結果因此付了更多費用。

我們雖然心理都知道日本經驗是可以學習的。但筆者必須提醒,日本經驗有個缺憾,亦即這個國家本身是個人電腦普率很低的國家,所以大部分的人不透過電腦上網是非常正常的。很多人有電子郵件帳號,還是是因為有了手機的關係。

此點與世界上其他國家的發展背景有相當大的不同。全世界的其他地區,目前以電腦為基礎的上網環境已經相當成熟,光是網站的經營就已經經過好幾輪的淘汰,甚至經歷了導致恐龍滅絕的泡沫化,此刻正大步的朝向高速寬頻邁進當中。

為什麼提及這樣的差異?因為筆者發現,來自西方世界,以個人電腦為基礎的網際網路思維,阻礙了手機上行動上網的發展。因為對於電腦網際網路太過熟悉,反而限制了大部分人對於手機上網的想像。

這是筆者一再要強調的,不要把手機當電腦看。以手機上網和以電腦上網,需求以及使用行為(Usage Pattern )大不相同。同時,不要預設以電腦上網的人,大部分會想要用手機上網,這點絕對顛覆一般人的看法。

有沒有什麼例子可以證明上述的看法?

有的,這就是筆者接下來要提的韓國經驗。韓國,是目前全世界唯一一個同時在電腦高速寬頻和手機高速寬頻都高度普及的國家。不論用電腦上網還是用手機上網,普及率都是全球數一數二的。韓國的手機上網發展甚至不輸給日本。

「我們不認為用電腦上網的人和用手機上網的人是同一群人!」當筆者從韓國某大電信公司的無線上網部門主管聽到這句斬釘截鐵的回答時,像是吃了一個定心丸一樣。因為長久以來的看法,終於得到一個商業經營上的佐證!

這間公司的用戶當中有高達 75%的人使用行動上網服務。用戶中只有三成的人也有在使用電腦上網。再接下去對照電腦網路和行動網路兩者上最受歡迎的服務項目,會發現依然呈現出孑然不同的風貌。「因為使用者行為是不同的!」

為什麼這樣在意有線網際網路和無線網際網路的差異性(或者說是關連性)。因為這關係到電信業者要去哪裡找第一批手機無線上網的用戶。按照一般的想法,都會認為應該要從現有的電腦網際網路用戶下手,然後馬上想到以手機收發電子郵件可能是這些人最需要的服務。

但,現在你還這麼認為嗎?

這個答案,筆者留給大家一起來思索。經過這麼多期商業面的探討,筆者只希望3G在台灣的導入,能夠一開始就找到正確方向,畢竟3G沒有泡沫化的本錢。而且,3G在亞洲地區的發展可能大幅的超越歐美,讓我們一起來期待吧!  


豬頭立方 於 2016-05-28 16:50:06 修改文章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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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2026-05-01 14:3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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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2003-06-10 02:25:00
分析正確◎

HOOK 於 2003-06-10 02:25: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918
發表時間:2003-06-10 02:49:00
「我們不認為用電腦上網的人和用手機上網的人是同一群人!」

可是在台灣, 我認為是.
因為台灣的上網普及率極高, 沒有寬頻網路的大學生怎麼存活啊? ( 稍微誇張了) ,
現在會使用 PDA 無線上網的人都是先由電腦上網開始, 因為需要隨時存取網路點,
以往手機用的舊 WAP 畢竟是窄頻, 就算懂得用效果也不好, 如果是現在的3G寬頻真的夠
快, 那應該還是會吸引經常上網的族群, 因為環境不同了.

所以不只是強調電子郵件, 應該進而強調 3G 帶來的寬頻應用服務是否能接上現有 Internet 的應用層面, 這樣應該會吸引不少人使用類似 InterNet 的 3G 服務.

Kyota 於 2003-06-10 02:49: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2079
發表時間:2003-06-10 04:12:00
D’accord!

小傑 於 2003-06-10 04:12: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1918
發表時間:2003-06-10 05:14:00
嗄 ?

★☆okumuro★☆ 於 2003-06-10 05:14:00 修改文章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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