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 Store七日鑑賞 Google暫不跟進

2011/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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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昨日(7/14)修改 App Store 定型化契約,加入了有關七日退費的相關條款,使用者往後於 App Store 購買的任何軟體,將可在七日內無條件退費。台北市政府法規委員會主委認為此為台灣消費者保護的一大進步,並肯定蘋果的作法。但網路與業界也傳出許多不同的聲音,認為退費機制依然繁瑣欠缺誠意,且此一條款的修改使軟體開發者利益受損,恐怕降低新軟體在台上市的意願。在 Apple 修改退費條款後,Google 今日(7/15)則發布新聞稿表示,Android Market 提供了自動化退費服務,並認為軟體購買與實體商品購買有所不同,目前 Google 所提供之退款機制,已可完整照顧使用者權益。Google 此一聲明也代表目前並無意配合台北市政府修改退費條款,並最多可能遭罰新台幣 150 萬元。

App Store七日鑑賞 Google暫不跟進


▲Apple 修改退費條款後,使用者於 App Store 購買的任何商品,將可在七日內無條件退費。此一修正也可能成為台北市政府對決 Google 的最新武器。

App Store七日鑑賞 Google暫不跟進
▲Apple 將定型化契約中「若交易後至下載前無法提供產品,您唯一之救濟即為退款。如技術問題妨礙或不合理延遲您產品之交付,您排他及唯一救濟即為換貨或退還已付金額,並由 iTunes 決定處理方式」之項目,新增七日退費條款文字,以符合台灣現行法規。

App Store七日鑑賞 Google暫不跟進
▲Apple 修改契約條文後,台北市政府法規委員會即在官網針對此一事件發布新聞稿,肯定蘋果的作法,並強調是台灣消保大進展。

Google 則於(7/15)今日發布新聞稿,再度重申軟體購買與實體商品的差異性,並強調目前 Android Market 提供了三種退款方式,除 15 分鐘內無條件退款外,15 分鐘後不滿意,也可透過 Google Checkout 購買紀錄網頁與程式開發者聯繫,並能透過 Android Market Support 向 Google 要求退費協商。Google 認為此機制已可同時兼顧消費者與軟體開發者的利益與權益。Google 表示,現行的消保法是當初為保障透過郵購方式購買實體貨物的消費者而設立,而實體商品與應用程式應有所差異,不該一體適用,強調法律與時俱進的重要性,並願意持續就此問題與台北市政府協商,在結果出爐前,將持續停止 Android Market 在台灣的付費下載服務。

App Store七日鑑賞 Google暫不跟進
▲Google 今日重申軟體購買與實體商品的差異,認為法律應當與時俱進,並強調目前 Android Market 提供了三種退款方式,可同時兼顧消費者與軟體開發者的利益與權益。

台視報導蘋果七日退費新聞:


延伸閱讀:
趁Google放假 北市府發布付費軟體退費聲明
Android Market 付費下載關閉 北市府開罰 100 萬


yuwengliu 於 7/15/2011 2:18:11 PM 修改文章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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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劉胖胖 7/18/2011 at 6:08 PM

    只希望不要退出台灣市場就好ˇˇ

  • 豆漿 7/17/2011 at 1:23 AM

    重罰100萬............................


    google會怕嗎-.-?

  • Love 陽光 7/16/2011 at 5:08 PM

    引用『小P』所述:
    全球首例...要看什麼事吧...『全球最官僚的政府』,也是全球之最啊...這樣值得高興嗎?..........恕刪
    恩...是啦...

    不過Apple還真的很大方呵~ (以後考慮買IPhone..)

  • 劉胖胖 7/16/2011 at 9:18 AM

    胖胖只希望付費商城快點回來 Q口Q

  • 紫色的天空 7/16/2011 at 6:40 AM

    這該怎麼說呢~有好有壞啦
    只能說自要能保障我們消費者的權力就好

  • 小凡 7/16/2011 at 5:38 AM

    只能說偉大的台北市把蘋果吃掉了,覺得很好啊!至少有七天可以考慮,但我猜Google永遠不會妥協的,反正市長多加油吧!所有的第一都給首都來做吧!Google也加油看誰比較厲害,反正損失的是業者及消費者。

  • 小P 7/16/2011 at 2:07 AM

    全球首例...要看什麼事吧...
    『全球最官僚的政府』,也是全球之最啊...
    這樣值得高興嗎?

  • Love 陽光 7/16/2011 at 1:27 AM

    引用『劉胖胖』所述:
    蘋果昨日(7/14)修改 App Store 定型化契約,加入了有關七日退費的相關條款,使用者往後於 App Store 購買的任何軟體,將可在七日內無條件退費。台北市政府法規委員會主委認為此為台灣消費者保護的一大進步,並肯定蘋果的作法。但網路與業界也傳出許多不同的聲音,認為退費機制依然繁瑣欠缺誠意,且此一條款的修改使軟體開發者利益受損,恐怕降低新軟體在台上市的意願。在 Apple 修改退費條款後..........恕刪
    雖然不是支援Apple的(但也沒排斥),不過聽到全球首例還真的很高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