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2007-12-15 08:14:00
最近有人反應...版規有一條, 明文規定...
張貼或回覆文章時,如需轉載如報紙、雜誌、其他網站之內容,請先徵求原著作之同意,並註明出處,以維護原著作之權益。
其中有一句..."請先徵求原著作之同意" , 才能張貼.....
(怎麼有人用我的文章 , 我從來也沒被知會過...)
我是想請大家討論一下 , 這一句話的...可行性 ,
萬一我們引用的是報紙 , 文章 ...
去哪裡找寫那篇文章的那個報紙的"記者" , 徵求他的同意...
這一句 , 是不是不太可行...
請館主處理一下 , 這樣算不算違反版規呢?
如果是的話
"虎克"可就完蛋了...呵呵
看看他用了多少報紙的文章...難道一個一個去問本人可不可以貼...看全文
這位朋友好像很堅持他的想法...按我一下下 , 看全文
我已經三條線了
建議改成
張貼或回覆文章時,如需轉載如報紙、雜誌、其他網站之內容,請先徵求原著作之同意,"或" 註明出處,以維護原著作之權益。
多加一個..."或"字 , 代表兩者皆可...
=====fsu2914 於 2007/12/15 上午 12:24:00 修改文章內容
小喬同協 於 2016-05-28 16:07:13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24-05-13 14:39:26
發表時間:2007-12-15 19:16:00
如果是圖片 文章 報導 書籍 等等非法盜用都是違法的
連MP3提供連結都會坐牢了你認為盜用圖片文章不會嗎?
很多東西只是作者沒發現 如果作者能提出證據圖片是他的或是文章是他所寫的
他要告你的話都是許可的! 如果作者堅持要告你還是要坐牢的!
只是很少人會作 通常都是要發生利害關係時才會發生!
所以那項規定並沒有錯!
前鎮子作家吳X如出書不是有位人想提出告訴說她抄他BLOG裡面的一句話
戀薰 於 2007-12-15 19:16: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7-12-15 21:45:00
吳X如出書 , 是有"獲取利益" , 才會被告 , 放在手機王 , 算"營利"嗎?
照你的說法YouTube早就關門大吉了,
放所謂的"連結"的人 , 都經過所有權人的同意了嗎 ? 都去做牢了嗎?
難道叫所有人都去問...我能不能貼你的文章嗎?
N73版的載點多的是 , 都合法嗎 , 都經程式設計者同意了嗎 , 你又怎麼說 , 怎麼不全部刪掉
請問 , 這算不算 違反討論版規 , 放上載點 , 問過作者了嗎 , 只寫文章出處 , 怎麼沒刪文呢...看全文
規定是沒有錯 , 但誰做的到呢?
只要你不是拿別人的東西 (文章 , 圖片 , 影片 , 程式 ) 來獲取"個人利益" 就行 ,
這是"引用" , 但需註明"文章出處"
可不可行是要討論的 , 如果館主說不行
就全部刪文 , 我也沒什麼好說的
=====fsu2914 於 2007/12/15 下午 06:58:32 修改文章內容
小喬同協 於 2007-12-15 21:45: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7-12-16 07:33:00
連結並不一定要賺錢才會被告
提供mp3連結網站都是免費下載的那他有沒有違法呢?
為什麼一堆網站都被告甚至負責人都抓去關
還有論壇提供免費空間 可是有人上來po文提供下載不管是音樂圖片程式都是違法
上面都說過了只是沒人去告而已 或者當事人不知道
你如果是引用的 你著名出處 當事人多半是不是提告的 因為他知道你是拿來作什麼的
可是如果沒有告知當事人 經過發現 不管你的文章從哪來的 只要提的出證據提告都是成立的!
戀薰 於 2007-12-16 07:33: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7-12-16 13:59:00
這件事情請靜待館主禮拜一上班時間來為大家說明解答喔~~
︿︿Y
自動販賣 於 2007-12-16 13:59: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7-12-16 18:20:00
你怎麼知道那些提供免費MP3下載的網址 , 有沒有賺"廣告"費
他給你免費下載 , 不代表他沒有在"營利"
那我請問你 , YouTube , 為什麼合法
手機王也被網友放載點 , 負責人要不要也抓去關
我只問你
N73上那些載點 , 都有去問過程式設計者了嗎? 問過能不能貼了嗎
你怎麼不去問問看?
如果你認為這樣是..."違反討論版版規"
你是版主 , 為什麼不刪文 ?
請你馬上刪除所有你上述認為的那些"違反著作權"的文章 !!!
我提出來只是互相討論 , 不用針對個人發言 (請你就事論事)
是不是可行 , 還是得館主決定
如果這樣不行 , 要嚴格規定 , 並刪文
我沒意見
=====fsu2914 於 2007/12/16 下午 01:15:17 修改文章內容
小喬同協 於 2007-12-16 18:20: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7-12-16 18:50:00
那我請問你 , YouTube , 為什麼合法
手機王也被網友放載點 , 負責人要不要也抓去關
我只問你
N73上那些載點 , 都有去問過程式..........恕刪
大大息怒ㄚ!!!
Johnson 於 2007-12-16 18:50: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7-12-17 01:09:00
你去下載免費提供的連結他有收你錢嗎?
你沒下載過免費mp3他有收你錢嗎? 那如果你被抓到了你會說你是不小心下載的沒你的事嗎?
上面文章說明的很清楚了
只要能提供證明原作者提告就成立!
你刪不刪文 沒人能管你 這只是實情 你先去查一查智慧財產權在來說吧!
戀薰 於 2007-12-17 01:09: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7-12-17 02:48:00
手機王有收你錢嗎...
為什麼手機王能活到現在...
去查一查原因 ,
廣告收入...老兄
提供給你"免費MP3下載"就不能用廣告來賺錢嗎?這不是營利嗎?
你到底懂不懂我說什麼
你說"連結並不一定要賺錢才會被告" ,
那你的意思是手機王的負責人也會被告嘍 , 是嗎?
N73版一堆不合法的"連結", 怎麼不抓去關呢?
我實在懶的再跟你說
有本事把你的版裡所有你所謂...不合法的文章都刪了
再來說
一邊說這樣是不合法 , 一邊讓不合法的文章一直放在你的版上...
什麼標準
隨你怎麼說 , 我不想再回你 , 我只把問題反應給館主 , 有事你去找館主 ,
多幫手機王找問題 , 協助解決問題 , 不要再來跟我吵 , 一點意義都沒有
=====fsu2914 於 2007/12/16 下午 07:04:19 修改文章內容
小喬同協 於 2007-12-17 02:48: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7-12-17 02:50:00
Johnson 於 2007-12-17 02:50: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7-12-18 00:27:00
我先去確認一下唷~~~~~~~~~
avon 於 2007-12-18 00:27: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7-12-18 15:42:00
這個部份~~~~~
我先去確認一下唷~~~~~~~~~
..........恕刪
感謝版主大大的幫助QQ
Johnson 於 2007-12-18 15:42: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7-12-19 23:09:00
叫我讀 , 你先看看吧
智慧財產權寫的很清楚 (沒弄清楚 , 還講的頭頭是道)
http://www.sogi.com.tw/forum/article_list.asp?forum_no=1998&topic_ID=4706502
=====fsu2914 於 2007/12/19 下午 04:45:03 修改文章內容
小喬同協 於 2007-12-19 23:09: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7-12-19 23:09:00
avon 於 2007-12-19 23:09: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7-12-23 03:11:00
叫我讀 , 你先看看吧
智慧財產權寫的很清楚 (沒弄清楚 , 還講的頭頭是道)
乖乖喔~大家不可以吵架喔~不然偶....
會很難過喔...要乖乖喔
自動販賣 於 2007-12-23 03:11: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7-12-23 03:33:00
但沒弄清楚的事 , 不要隨便亂說比較好...
提出問題的 , 反被吐槽...真是不舒服
小喬同協 於 2007-12-23 03:33:00 修改文章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