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2007-12-23 06:11:00
所以帖子被刪除了
再次發帖
這次留我的信箱
請要我幫忙的人
寄妳手機的序號到我信箱裡
並且留下的妳稱呼
也請在此帖回復一下
說妳有寄出妳的序號還有妳的稱呼
以下是我的信箱
kimjazz70@hotmail.com
jackalsam 於 2007/12/23 下午 10:37:01補充下列內容=======================
要求幫忙先回復
有回復的人才做
jackalsam 於 2007/12/26 下午 10:48:19補充下列內容=======================
信裡面要說你是誰阿
不然我哪知道你是誰阿
我哪知道你有沒有回覆阿
混吃等死等往生 於 2015-05-25 08:34:51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24-05-16 02:39:36
發表時間:2007-12-25 07:22:00
有些有問題的已經跟妳說明了
至於那些沒禮貌的
自己想辦法吧
混吃等死等往生 於 2007-12-25 07:22: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7-12-25 07:31:00
續號:有寄出了
謝大大的幫忙囉!!!!!
qqq 於 2007-12-25 07:31: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7-12-25 07:34:00
暱稱:qqq
續號:有寄出了
謝大大的幫忙囉!!!!!..........恕刪
去收信吧
好了
混吃等死等往生 於 2007-12-25 07:34: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7-12-25 09:23:00
=====helloken37 於 2007/12/25 上午 01:21:58 修改文章內容
哈囉諺 於 2007-12-25 09:23: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7-12-25 09:31:00
麻煩啦
稱呼~希
希 於 2007-12-25 09:31: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7-12-25 10:00:00
瑤瑤 於 2007-12-25 10:00: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7-12-25 19:01:00
序號:MAIL給您
由於註冊時一直失敗,所以才麻煩大大您協助幫忙
辛苦您了!
陌生的訪客 於 2007-12-25 19:01: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7-12-25 20:30:00
小弟自己有申請好憑證 可是我線再出現一個問題 我之前申請的憑證快到了 因之前有效期限是半年
所以快到期了 小弟想要在重新申請 可是我找不到 Developer 的選項 所以我無法上傳CSR檔
我想請問是一個帳號只能申請一次嗎 還是我要從哪各選項點進去上傳我的CSR 拜託您跟我講吧
找了一整晚了
alex 於 2007-12-25 20:30: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7-12-25 20:45:00
alex 於 2007-12-25 20:45: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7-12-25 22:27:00
我是小豆子
序號:寄給您了
信箱:date_elain@hotmail.com
麻煩您了喔
謝謝你 的幫忙唷
陌生的訪客 於 2007-12-25 22:27: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7-12-26 00:29:00
(E-Mail:loveshe31017@gmail.com)
我是蒼楓~
謝謝大大唷~
小小貍 於 2007-12-26 00:29: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7-12-26 00:31:00
我是蒼楓~(loveshe31017@gmail.com)
用了兩天了....謝謝大大唷~
小小貍 於 2007-12-26 00:31: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7-12-26 01:41:00
序號已經寄到你信箱了 麻煩你囉︿︿
阿昕 於 2007-12-26 01:41: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7-12-26 03:20:00
IMEI碼已寄了
感謝大大辛苦的幫忙喔
信箱:along011343@yahoo.com.com
along011343xp 於 2007/12/25 下午 07:24:22補充下列內容=======================
現在我已經申請 @bluebottle.com @HotPoP.com @ms96.url.com.tw @doramail.com
以上都不行 ,氣餒了
along011343xp 於 2007/12/25 下午 09:11:30補充下列內容=======================
不好意思,
信箱是 along011343xp@yahoo.com.tw
along 於 2007-12-26 03:20: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7-12-26 03:37:00
我已收到
峻瑋 於 2007-12-26 03:37:00 修改文章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