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務版主討論區致古一修:求饒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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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m40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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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2009-05-01 19:41:00
對不起!為了表現我的誠意,所以不用私下的PM,
也能順便給各位其他版大一個血淋淋的參考案例……
寧得罪君子,勿得罪**!還告洋狀告到比價王去了…


TO 古一修:

算我的錯,我不該得罪你,請放過我吧!別再糾纏著我了!
(我真的沒那種興趣,更何況…小弟已經結婚了!拜託了~
一切都你說了算!你說什麼都是對的!OK?

我也已經自請拔掉榮譽站務了,為何還要到處作文章?
這又不是我可以自己修改就好的,可以給點時間嗎?
我再推舉你擔任榮譽站務(你想當什麼我都推!),這樣可以嗎?
還是真的非要糾纏追殺我,非要讓我完全退出手機王才肯罷手嗎?
真有必要,請直接開口,我一定照辦,立刻退出手機王,可以嗎?
rfk 於 2009/5/1 下午 09:57:50 修改文章內容

小沙子 於 2016-05-28 16:07:21 修改文章內容


商業贊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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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2024-05-14 06:56:05
Mem238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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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2009-05-01 23:03:00
以下文字內容,剔除我現有服務網友的稱謂,
不代表手機王管理層意見。

我是以我個人身分(懶骨頭)來說明。
我謹記,話說出口你就不是它的主人了。

版主、版務該都是有熱心,不然大家的經驗值所言何來?
各網站平台都可以討論手機技術類、使用分享。

但涉及相處感受上,手機王的事情,是否可於內部溝通,
例如版主站務討論區、站內傳訊。

何苦於他處與人討論手機保固時,
又連帶延伸出枝節,甚至涉及討論對象的問題。
不是討論事情本身更重要嗎?

難道希望人家幫忙雪中送炭、錦上添花、兩肋插刀、還是落井下石?
評論出個道理,但又不是集中在手機保固本身的問題。
是否會親者痛、仇者快?

討論區互動是基於許多人的營造才產生,
本該就讓好氣氛設法延續。

木炭生火是要烤肉,讓大家同樂,絕對需要扇子煽風。
感謝扇子的用心與付出。
但是火溫都夠,氣氛正佳,正享受美食之際,
扇子還拼命煽風,還問,火會不會太小,火會不會太大?

人字兩撇本來是要讓人互相依靠,
自謙熱心加雞婆(個人是肯定熱心),
但總會有時候陳述事情過程中,都會連工帶料,延伸其他。
是否也會失焦?

做人本來就難,當老天爺也沒好到哪去?
今天勞動節天氣好,需上班者罵,放假者感恩。
lazybone 於 2009/5/1 下午 03:04:07 修改文章內容

懶骨頭 於 2009-05-01 23:03:00 修改文章內容


Mem662148
發文數:558
發表時間:2009-05-02 01:14:00
沙董別這樣啦~大家都是熱心助人嘛~

骨頭大的回應好官腔喔

這不是「官方說法」吧?
vh831127 於 2009/5/3 上午 12:52:35 修改文章內容

極地能量 於 2009-05-02 01:14:00 修改文章內容


Mem405148
發文數:7114
發表時間:2009-05-02 01:56:00
引用『懶骨頭』所述:
以下文字內容,剔除我現有服務網友的稱謂,不代表手機王管理層意見。我是以我個人身分(懶骨頭)來說明。我謹記,話說出口你就不是它的主人了。版主、版務該都是有熱心,不然大家的經驗值所言何來?各網站平台都可以..........恕刪
不用多說

請各位站務發揮公平之心前往投票

http://www.sogi.com.tw/newforum/article_list.aspx?topic_ID=6077177

官方說法 於 2009-05-02 01:56:00 修改文章內容


Mem481001
發文數:3514
發表時間:2009-05-02 02:39:00
引用『極地能量』所述:
沙董別這樣啦~大家都是熱心助人嘛~..........恕刪
熱心過頭...反害人!

就算熱心也該遵守各地的規定....

而不是他說了算!  他總認為,他講贏了,他就是對的!

這也是手機王所寵出來的...!!

賴大是否應該正視問題....而不是躲在後面!

水桶問題...更應該立即排進議程!

不要像現在的馬先生....很多事情都可以馬上做的...結果都拖了快一年...現在才在降稅!

鄉民去死 於 2009-05-02 02:39:00 修改文章內容


Mem662148
發文數:558
發表時間:2009-05-02 05:41:00
引用『官方說法』所述:
不用多說請各位站務發揮公平之心前往投票http://www.sogi.com.tw/newforum/article_list.aspx?topic_ID=6077177..........恕刪
報告官大!該投票表決文章被刪除!是否要另開新文章表決?
還是說應該在板主站務區開文?
我個人認為在板主站務區比較妥當,避免灌票
或是在一般討論區開文,但是限定經驗值500以上才有投票權之類的

歐大說的沒錯、但是
手機王裡面需要被肅清的不只古一修吧
只是人紅是非多、古大樹敵無數啊~

極地能量 於 2009-05-02 05:41:00 修改文章內容


Mem405148
發文數:7114
發表時間:2009-05-02 05:59:00
引用『極地能量』所述:
報告官大!該投票表決文章被刪除!是否要另開新文章表決?還是說應該在板主站務區開文?我個人認為在板主站務區比較妥當,避免灌票或是在一般討論區開文,但是限定經驗值500以上才有投票權之類的歐大說的沒錯、但..........恕刪
文章還在阿
而且我會把關

不屬於管理群的文章直接刪

投票也要威大發文表決才算

事關停權的類型
本來公開比較好

官方說法 於 2009-05-02 05:59:00 修改文章內容


Mem325447
發文數:701
發表時間:2009-05-02 07:07:00
傻眼耶~~沙沙~~~

《陽光小兔!》 於 2009-05-02 07:07:00 修改文章內容


Medium 22860
發文數:1614
發表時間:2009-05-02 07:35:00
引用『官方說法』所述:
文章還在阿而且我會把關不屬於管理群的文章直接刪投票也要威大發文表決才算事關停權的類型本來公開比較好..........恕刪
文章不見了@@

還是我無任何權現觀看?

哈哈

LINE 於 2009-05-02 07:35:00 修改文章內容


Mem662148
發文數:558
發表時間:2009-05-02 07:48:00
引用『翹鬍子』所述:
文章不見了@@還是我無任何權現觀看?哈哈..........恕刪
官大的連結錯誤喔!
我另外幫連~所有會員都可以觀看!

管理回報會員fitbtm6810嚴重違規事宜 -官方說法p0960230

只限頻道站務和館主的投票區
[站務投票] fitbtm6810會員違規 - 限站務-WingTing(wingting)

另外請問官大
注意!!此篇文章不接受非管理群發文討論!
所謂「管理群」有包含像我這樣的「板主」嘛?
沒有的話我就不發言啦

vh831127 於 2009/5/2 下午 03:22:45 修改文章內容

極地能量 於 2009-05-02 07:48:00 修改文章內容


Mem644186
發文數:1264
發表時間:2009-05-02 07:57:00
引用『官方說法』所述:
文章還在阿而且我會把關不屬於管理群的文章直接刪投票也要威大發文表決才算事關停權的類型本來公開比較好..........恕刪

撲...我剛剛還去留言...
咳抱歉官大造成你處裡困擾
請把我留言砍掉吧

小威 於 2009-05-02 07:57:00 修改文章內容


Mem661702
發文數:612
發表時間:2009-05-02 08:18:00
引用『極地能量』所述:
報告官大!該投票表決文章被刪除!是否要另開新文章表決?還是說應該在板主站務區開文?我個人認為在板主站務區比較妥當,避免灌票或是在一般討論區開文,但是限定經驗值500以上才有投票權之類的歐大說的沒錯、但..........恕刪
引用『極地能量』所述:
歐大說的沒錯、但是
手機王裡面需要被肅清的不只古一修吧
只是人紅是非多、古大樹敵無數啊~



說【肅清】好樣有點太【言重】!
再說,古大【豎敵無數】之言,只是單純的因為古大【人紅】??

以下附上的連結,是小弟對古大的檢舉文 (說是疑惑還比較洽當)
檢舉:古一修版主的不當發言

小弟想要表達的,已經在該文裡發表了4大點!對於該4大點,也有相關的連結文做說明!!

小弟其實很佩服古大的熱心,不管是分享文還是問題解決。

但由於一些因素,開始跟古大有點小爭執之後,再經由彼此發文的一來一往,不經讓小弟開始懷疑起古大閱讀他人文章的能力以及回文時的態度。

基於每個人都該對自己發言負責的前提之下,很多人對古大想表達的,不外乎就是基於此點!當然,還有彼此尊重的問題!!

至於本文的起源:古大於 eprice 某手機論壇,直接PO文挑明手機王榮譽站務:小沙子一事,這點於尊重上,小弟是覺得站不住腳囉!
silvia1388 於 2009/5/2 上午 12:19:26 修改文章內容

nismo270r 於 2009-05-02 08:18:00 修改文章內容


Mem405148
發文數:7114
發表時間:2009-05-02 09:20:00
以上幾位只要副版主頭銜以上的都可前往PO文(我不會刪)
無關投票

真正決定結果須等威大開頭發投票文才有算

而站務會過去投有效票

未來事關停權處理流程就是這樣

檢舉-提出事證-公開討論-館主發起文章投票-站務+館主投有效票

官方說法 於 2009-05-02 09:20:00 修改文章內容


Mem536458
發文數:1802
發表時間:2009-05-02 22:11:00
引用『官方說法』所述:
以上幾位只要副版主頭銜以上的都可前往PO文(我不會刪)無關投票真正決定結果須等威大開頭發投票文才有算而站務會過去投有效票未來事關停權處理流程就是這樣檢舉-提出事證-公開討論-館主發起文章投票-站務+館..........恕刪
我要投~~~~嘿嘿!

KeN 於 2009-05-02 22:11:00 修改文章內容


Mem662148
發文數:558
發表時間:2009-05-02 23:21:00
引用『nismo270r』所述:
引用『極地能量』所述:歐大說的沒錯、但是手機王裡面需要被肅清的不只古一修吧只是人紅是非多、古大樹敵無數啊~說【肅清】好樣有點太【言重】!再說,古大【豎敵無數】之言,只是單純的因為古大【人紅】??以下附..........恕刪
當然
我知道古大在eprice發的文、那是錯誤的
冤冤相報、永遠沒完沒了
小沙大辛苦你了.......
但是
古大對SOGI的貢獻
這是沒人可以抹滅掉的一切一切
「除權」也太嚴重了.
我認為不應該將該帳戶停權
至於他的板主身分、這點有待商椎
是否英語革職、以免對其他會員造成不良示範

還有N大啊
我說古大「樹敵無數」「人紅是非多」
不是說古大只是因為人紅就是非多
我的亦思是說
許多言論比古一修更偏激、尖銳的網友
往往挑起筆戰、卻沒有人去檢舉
古大因為足跡遍佈手機王、很多人看他不爽
只要一犯錯、馬上就被檢舉到「手機王服務中心」還有「板主討論區」

最後
檢舉會員「洗刷刷」( qq576170 )還有「☆炊煙☆」( smoke )的回文
[檢舉]人身攻擊挑興他人
在該篇文章中、胡亂指控乃乃( a0920882196 )
是古一修( fitbtm6810 )的分身
即便當事人「乃乃」否認還不停追打、造謠
PS該篇文章已經鎖定,因為有附網址、就不附上截圖啦

vh831127 於 2009/5/2 下午 03:45:24 修改文章內容

極地能量 於 2009-05-02 23:21:00 修改文章內容


Mem405148
發文數:7114
發表時間:2009-05-03 00:16:00
引用『極地能量』所述:
當然我知道古大在eprice發的文、那是錯誤的冤冤相報、永遠沒完沒了小沙大辛苦你了.......但是古大對SOGI的貢獻這是沒人可以抹滅掉的一切一切「除權」也太嚴重了.我認為不應該將該帳戶停權至於他的..........恕刪
當然
我知道古大在eprice發的文、那是錯誤的
冤冤相報、永遠沒完沒了
小沙大辛苦你了.......
但是
古大對SOGI的貢獻
這是沒人可以抹滅掉的一切一切
「除權」也太嚴重了.
我認為不應該將該帳戶停權
至於他的板主身份、這點有待商椎
是否英語革職、以免對其他會員造成不良示範

還有N大啊
我說古大「樹敵無數」「人紅是非多」
不是說古大隻是因為人紅就是非多
我的亦思是說
許多言論比古一修更偏激、尖銳的網友
往往挑起筆戰、卻沒有人去檢舉
古大因為足跡遍佈手機王、很多人看他不爽
只要一犯錯、馬上就被檢舉到「手機王服務中心」還有「板主討論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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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之前因他筆戰而造成文章被鎖定處理的網友權益與不滿
都可放下嗎?

小朋友!!許多事情你未出社會
(我也是一直在學版上大大的處事態度)
你還是考好你的技測
我覺得對你幫助會比較大.目前狀況你還是先看看聽聽大家的意見
做好旁觀者..

如要發言請記得前因後果的來龍去末.古大的熱心不可否認與令人贊同
但言論的偏激實在一直讓人挑戰底限耐性

會做出此處分是下下策!



官方說法 於 2009-05-03 00:16:00 修改文章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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