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務申請/請辭區申請LG KP500 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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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m484628
發文數:9651
發表時間:2009-09-05 21:44:00

Dear 懶骨頭站務您好:
申請LG KP500 版主
希望可以為KP500的各位大大服務
感謝~

fitbtm6810 於 2009/9/5 下午 01:46:17 修改文章內容

古一修 於 2016-05-28 16:16:44 修改文章內容


商業贊助
發文數:1
發表時間:2024-05-29 14:20:22
Mem238816
發文數:2391
發表時間:2009-09-06 15:31:00
古大您好:歡迎熱心參與服務行列。
申請 LG KP500版版主

依照申請/請辭 服務管理者 流程與說明

第四點版主_申請資格所示:

  1. 資格:「經驗值60以上」+「張貼申請文自我推薦」。
  2. 確認:「需一位以上站務同意」+「館主審核通訊資料無誤」即可擔任。
  3. 卸職:經網友投訴不當並經查證屬實達五次,
       或未登入時間長達一個月者,或經由館主與站務審核取消其版主資格。
  4. 流程:發表申請文>站務回文同意>館主發信確認個人會員資料>
       申請者回覆確認信件>館主設定。
古一修(fitbtm6810)資格符合(經驗值:26758)
後續靜候一位以上站務,於本主題中回覆表示認同,以利後續館主的確定與設定。

懶骨頭 於 2009-09-06 15:31:00 修改文章內容


Mem238816
發文數:2391
發表時間:2009-09-06 15:31:00
謝謝熱心參與與熱誠服務 ,支持+1。
後續靜候館主的排程確定資料與設定。

懶骨頭 於 2009-09-06 15:31:00 修改文章內容


Mem677605
發文數:1345
發表時間:2009-09-06 22:30:00
引用『懶骨頭』所述:
古大您好:歡迎熱心參與服務行列。 (申請 LG KP500版版主)依照申請/請辭 服務管理者 流程與說明第四點版主_申請資格所示: 資格:「經驗值60以上」+「張貼申請文自我推薦」。確認:「需一位以上..........恕刪

支持+1

一修弟弟真是能者多勞喔~
辛苦了~
因為剛剛系統好像有問題,無法設定版主,
待週一工程師上班再幫您設定,請耐心稍後,
看到您在KP500認真的服務大家,真的讓人敬佩,
相信擁有這支手機的人,一定感到很幸福。

芬芬 於 2009-09-06 22:30:00 修改文章內容


Mem677605
發文數:1345
發表時間:2009-09-07 20:41:00
一修弟弟好:

已經設定完成囉~

今後就再偏勞您了~

^________^

芬芬 於 2009-09-07 20:41:00 修改文章內容


Mem238816
發文數:2391
發表時間:2009-09-07 20:59:00
本主題事務已經處理完畢。
謝謝館主協助本版務服務。
顧及結案標示,輔以鎖定。

懶骨頭 於 2009-09-07 20:59:00 修改文章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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