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電信 CHT 討論有這種ISP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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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fault sogi
發文數:586
發表時間:2003-12-08 20:16:00
【劉遠裕╱台北報導】台灣固網私掛在下水道的纜線,被指控是板橋市溪崑地區淹水禍首,經板橋市公所派員剪線清除後,不到四小時,台固又將纜線攀沿電線桿接上。民眾擔心纜線「飛上天」將引發消防安全問題,大罵:「走了水災,萬一火災怎麼辦?」

目無法紀
前天上午板橋市公所人員到篤行路二段下水道,清除非法架設在下水道中的台固纜線,當工作人員把下水道蓋掀開時,才訝異地說:「下面全是纜線,真是太誇張了!」經徹查後發現,水道中是台灣固網設置的纜線,市公所人員隨即將纜線剪斷,以免日後大雨又淹水堵塞。

民眾擔憂引發火災
未料,上午才剛執行完清除任務,不到四小時的時間,台固又將纜線接了回去,只是,「遁地」不成的台固纜線,這次改採「飛天」策略,直接將纜線接在台電的電線桿上。附近的居民看到滿天亂七八糟的纜線,擔心一旦火警發生時,會影響到消防車救火,而質疑說:「他們把纜線接到了電線桿上,這樣就合法嗎?」
家住附近的市民代表趙燕昭表示,由於附近常淹水,所以才委請市公所進行檢查,結果發現竟有許多纜線占據下水道。附近居民表示,沒想到下水道的纜線清除了,他們又接到電線桿上,「雖然不會淹水了,但是萬一因此發生火災怎麼辦?」
板橋市公所工務課承辦人員傅瑞金無奈地說:「這些都是未經申請的非法纜線,業者根本不依規定來。」他強調,業者的偷跑動作防不勝防,維護人員只好一查到就先剪,他生氣地指出,其中還有業者「今天剪明天接」,完全不理會法規。
市公所先剪線後告知的方式,引起台灣固網的不滿,違法在先的業者還搬出「民眾通訊受阻」的理由大罵市公所剪線都不通知,都沒想過有民眾的通訊會因此受阻。」

業者投機不肯花錢
板橋市公所指出,他們曾在今年八月一日要求台固辦理申請,但業者卻不當一回事,強調無力負擔成本。工務課說,「投機的業者不想等也不想花錢,就直接從地下水道設線。」
台灣電力公司對此指出,台固並沒有提出申請,台電解釋,一般如果有業者申請掛設線路,通常都得花上二年時間,來評估計劃和架設布線,如果沒有申請便私自架設,就算是非法私接。
台電說,台電會先對業者柔性勸導,如果期限內沒有拆除改進,他們會請警方前往強制執行。台固則表示,剪線後趕緊復接,是因為當地有十多個民眾以該纜線使用ADSL,「如果沒有修好線路,居民的通訊也會受影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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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仔自蘋果日報

不會唱情歌 於 2016-05-28 17:37:21 修改文章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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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數:1
發表時間:2024-05-02 13:38:35
Default sogi
發文數:586
發表時間:2003-12-08 20:45:00
這也難怪了,別家討論區都能容忍其他使用者的批評和指教。
只有台灣大哥大的版版不行。
進去都是一場混戰,尤其中華的網友。
進去應該都是被批批批吧!
(新聞當然就沒有啦!)

那種討論區會讓我折壽,我還是爬爬文,
過過與世無爭的生活。
我對那種公開人身攻擊的網友言論也沒啥興趣。

還是煩請虎董多轉載新聞給台灣大哥大網友
不然我看超級業務員很少上線之後,
台灣大哥大的版快生蜘蛛網了哩!

拜那位沒涵養的網友所致
中華討論區一片長紅,
人氣指數狂升唷!!(向心力也很夠喔!)

不會唱情歌 於 2003-12-08 20:45:00 修改文章內容


Mem62782
發文數:562
發表時間:2003-12-09 00:55:00
看來他們無話可說了阿...

Sam.L 於 2003-12-09 00:55:00 修改文章內容


Default sogi
發文數:586
發表時間:2004-01-09 16:52:00
那這樣吧!

那當時建機場的錢,跟其他業者收取。
你說好吧!

當時鋪設線路沒有成本嗎?
線路維護不用成本嗎?
這麼多年的成本,民營業者會出嗎?
也許會說:當時中華電信有賺錢啊!!那他當時沒回繳喔?
如果以中華電信的主管而言,
假使你是中華電信的基層人員、你會甘心把你建設的東西出租給人家用嗎?
也許他會出錢啦!可是當時的人力、物力怎沒人要去衡量?

公平競爭?什麼是公平競爭?
叫台固把中華電信耗費的線路、物力都回收吧!!
這樣最公平!!有本事就叫台固吞了這筆帳!!

人啊!都只會以自己的觀點出發。
若你是當事者你會怎麼想?
今天如果你是王永慶,你會要別人家持股超過50%嗎?




一句話、公平競爭。
自己去架設全台線路,別喊太貴。

不會唱情歌 於 2004-01-09 16:52:00 修改文章內容


Default sogi
發文數:586
發表時間:2004-01-09 16:54:00
是誰不懂前因後果?
奸商的自私在你身上顯露無疑!

有本事全面鋪設線路、申請。
沒有人強制規定你要承租。

不會唱情歌 於 2004-01-09 16:54:00 修改文章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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