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王與傳愛到吳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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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m166544
發文數:531
發表時間:2009-01-20 20:32:00

2008年9月.....

手機王與傳愛,一起前往了「柬埔寨」。

柬埔寨擁有列名世界七大文明奇景的《吳哥窟》,每年吸引了大票的觀光人潮到這文明奇景,但當地的暹粒人民,生活卻非常的困苦,形成兩個決然不同的國境。

暹粒人民的生活,沒有所謂的品質可言。沒有完善的排水系統,更別說有乾淨的飲用水可以使用,對於我們這次行程,在當地除了提供物資、協助少數人拔除爛掉的牙齒之外,其實,我們短短的幾天行程內,能做的真的有限!

但,如果我們能協助他們的教育傳承,讓當地小朋友學習教育,未來,他們能做的就更多了!

因此,當地的公益組織領導人阿詹,告訴我們一個消息,Rokar村這所學校急需重建,因為不管是牆壁還是屋頂都已殘破不堪,而蓋一所三間教室的學校,它的費用需要5000美金。5000美金約合台幣15萬元,這對平均月薪低於台幣2000元的他們來說,是一個很大的數字,但對我們而言,卻不是那麼困難,想到只要15萬元,就能為這100個孩子建立一所安全舒適的學校,這是多麼值得努力,所以當下,我們就承諾阿詹,我們想要幫他完成這個願望。

影片連結

我們要尋找300位愛心天使,每人捐助500元一起來為這群孩子圓夢,如果你也願意,邀請你也一起加入這個傳愛無國界的行列,選擇少吃一餐大餐,將這筆錢為這群孩子的未來點燃希望。

捐款帳號:國泰世華銀行五權分行(013)

     050-03-001712-6

戶  名:中華民國傳愛發展協會

或劃撥

捐款戶名:中華民國傳愛發展協會

帳  號:22564831

字號:內授中社字第0970017504

(原則上請每位天使只捐款500元)

捐款後請傳真(04-23722035)給我們

並註明"柬埔寨傳愛",和您的姓名、電話、住址

我們會開捐款收據給您,感謝您!!

愛心時間:97年11月3日~98年2月28日截止

對我們來說,500元在一個朋友聚會、生日宴會、KTV 同歡中,可能就花掉了!但對他們而言,500元卻可以延續他們的教育、強化學生們上課的品質。

對我們來說,這是舉手之勞;對他們而言,這是莫大恩惠。

希望你我一起傳愛到柬埔寨

本文章相關圖片

▲黃醫師和許醫師,在當地進行牙齒義診的服務,讓當地人民可以免除牙齒造成的疼痛、不舒服現象。
本文章相關圖片

▲當地小朋友,對於我們一點都不害怕!而他們天真的笑容,也讓我們希望可以為他們做更多!

【延申閱讀】

kbb 於 2009/1/20 下午 02:01:58 修改文章內容

kb熊 於 2015-05-25 08:43:24 修改文章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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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2024-05-06 22:3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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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數:77
發表時間:2009-01-20 22:05:00

消費券..可以捐款用嗎????

小鍋子 於 2009-01-20 22:05:00 修改文章內容


Mem623530
發文數:250
發表時間:2009-02-05 07:23:00
引用『小鍋子』所述:
消費券..可以捐款用嗎????..........恕刪

消費券可以用來捐款唷!本文章相關圖片

不過方式可能要聯絡這個受贈單位問看看,用消費券捐款的話,要用什麼方式給他們,捐款的證明又會如何開立給捐贈者,目前列的捐贈方式只有用匯款或郵政劃撥。畢竟活動開跑的時候,消費券的話題才正在炒而已,一切規定還沒明定出來,哈~本文章相關圖片

依振興經濟消費券發放特別條例第5條第2項規定內容如下:

第五條

符合內政部所定領取人資格者,每人得依本條例規定領取消費券新臺幣三
千六百元,用於購買貨物、勞務或捐贈
個人自政府領取之消費券,免納所得稅。個人以消費券捐贈政府或教育、
文化、公益、慈善機構或團體,其捐贈得依所得稅法第十七條第一項第二
款第二目之一規定列舉扣除。

法條內容引用自全國法規資料庫

名稱: 振興經濟消費券發放特別條例 (民國 97 年 12 月 05 日公布 )

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4A.asp?FullDoc=all&Fcode=A0030232

對消費券的使用如果還有疑問可以參考一下這個網址。

catdebbie 於 2009/2/4 下午 11:24:55 修改文章內容

debbie 於 2009-02-05 07:23:00 修改文章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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