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droid Market付費下載關閉 北市府開罰100萬

2011/06/27
42035

台北市政府今日(6/27)發出聲明,將依消保法對 Google 開罰 100 萬新台幣。Google 所推出的 Android,為近年來成長最快的智慧型手機作業系統,其附帶的軟體商城 Android Market 是 Google 的主要營利項目之一,按照 Google 的原始設計,安裝付費版軟體將有 15 分鐘的試用鑑賞期,使用者可在安裝後 15 分鐘內,原價退費。台北市政府認為,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網路軟體商城所提供之商品,屬於郵購範疇,應提供 7 天之鑑賞期,此舉引發 Google 不滿,認為侵害其本身利益與製作者的智慧財產權,並決定於最終協商結果出爐前,暫停台灣地區 Android Market 的付費軟體下載服務。最終台北市政府以 Google 拒絕遵循法律與為由,對 Google 處以新台幣 100 萬元罰鍰。

Android Market付費下載關閉 北市府開罰100萬


▲Google 在與台北市政府研議退費機制的同時,已暫停付費應用程式服務。

稍早 Google 表示,在與台北市政府研議退費機制的同時,台灣地區暫停付費應用程式服務。Android Market 已針對付費應用程式提供 15 分鐘鑑賞期,消費者購買後若不滿意可在時限內辦理退費。從這項機制 Google 觀察到幾個現象:使用者可透過線上更新立即獲得付費應用程式,而大部分欲退費的使用者在數分鐘內便申請退費。Google 認為這項政策不但能協助消費者的購買決策,更能幫助台灣軟體開發人員有效管理業務。

此事件傳出後,引發社會正反兩極說法,支持者認為智慧財產有別於一般商品,七天試用的期間很有可能已被閱聽完畢,甚至遭到複製拷貝,嚴重侵害創作者的權益。反方則認為,15 分鐘鑑賞期過短,許多軟體安裝費時,安裝完成後早已超過鑑賞時間。

Android Market付費下載關閉 北市府開罰100萬
▲網友紛紛於網路上,針對台北市政府重罰 Google 關閉 Android Market 收費軟體服務,發表正反兩面意見。

Android Market付費下載關閉 北市府開罰100萬
▲手機王臉書也有眾多網友針對此議題發表意見。

軟體商城已取代過去販賣硬體或授權作業系統的模式,成為智慧型手機的主要獲利來源之一,因此,這次台北市政府與 Google 的事件影響所及,包括蘋果 AppStore、NOKIA Ovi Store、微軟的 Marketplace,甚至連遠傳 S 市集、台灣大哥大 match Market、或是中華電信 Hami Apps,都可能是下一波遭到檢視的對象。事件發生後,遠傳電信與台灣大哥大也發出新聞稿,除聲明其保護消費者權益的決心以及具備完整的退費機制,消費者若有任何問題,均可去電詢問。

6/28 補充說明:
綜合今日(6/28)各大媒體報導指出,台北市長郝龍斌表示,任一個國際公司在台灣,都需遵守台灣法律,若 Google 於 7 月1 日期限內還未改善,台北市政府不排除依行政罰法,再對 Google 開罰。Google 公關經理許佳齡表示,針對付費應用程式,其實 Android Market 一直以來在全球各地都提供 15 分鐘鑑賞期,消費者購買後若不滿意,可於時限內辦理退費。但根據媒體統計,台灣大多數 Android 使用者還是以下載免費軟體為大宗,因此一般業者認為,此一事件並不會對民眾的使用 Android 手機的意願造成太大影響。

6/30 補充說明:
臺北市政府、消保會與消基會,今日會見 Google 代表 Kenneth Carter(Android 作業系統策略顧問,Android Policy Counsel)等人,針對 Android Market 軟體市集收費軟體的退費爭議進行磋商。臺北市政府法規會主委葉慶元表示,Google 此次充分瞭解了台灣消費者保護法對於郵購買賣以及網路買賣七日鑑賞期的規定,但也表示基於全球政策考量,須進一步研究是否及如何修正 Android Market 網路定型化契約,以求符合臺灣法律的規定。葉慶元轉述,由於下週是美國的長週末,Google 希望給予兩週的改善期,進行相關的研究跟處理,市府會審慎觀察 Google 的回應,再決定後續的處理方式。Google 方面亦發出聲明表示:在與台北市政府的面會有了廣泛而充分的意見交換,Google 同時期待這項爭議能儘快獲得解決。

延伸閱讀:
關於Android Market退費機制
Google停售付費APP拒絕遵循臺灣法律臺北市重罰一百萬


yuwengliu 於 7/3/2011 4:23:56 PM 修改文章內容
Sponsor

留言

登入後即可留言

  • cowerdc 7/9/2011 at 10:45 AM

    如果我是開發者!說真的講難聽一點!
    我會去避開台灣這一塊小小市場!
    開發者花了相當多時間心血創作產品
    來上架讓消費者付費下載,可不是做慈善家
    啊!大家都下載過免費的吧?!可是下載過後
    可能就沒有下一次免費新版的了!付費的
    試用滿意就會去下載來使用,不滿意就馬上
    退費啊!為什麼還有人說什麼臨時有急事
    沒辦法試用???奇怪了?!按下取消不就行了
    還這麼多理由?!今天不管是Google或是Apple或其他APP
    業者不都是全球統一標準嗎?幹嘛還要為一堆台灣奧客訂
    一個特例呢?真搞不懂?!
    另外題外話~~有人說到台灣三大電信業者為什麼
    不能比照7天鑑賞呢?告訴大家~~那是因為我們升斗
    小民踩到官商勾結的金雞母啦!懂嗎?這就是為什麼
    台灣政府只能打外國人給我們看!反而欺負我們最多
    的台灣企業財團卻不敢下手重罰了!
    就像最近吵得火熱的3G網路的新聞!大家都不覺得
    每個月繳一兩千元的網路和電話費這麼多,上網的品質
    這麼差,差到連Google的APP問題都比不上了!
    而且每個月繳這麼多錢下載APP的錢都沒這麼多吧?
    真是有夠差勁!而且也都沒有鑑賞期還不能保證上下載
    頻寬對稱,要退費還要付違約金!真是把民眾當白癡!
    大家覺得電信業者這樣做對嗎?這樣的邏輯也不對吧!?
    到頭來還是民眾摸摸鼻子吃虧!
    所以我認為都是政府的官僚心態!同樣的事情為什麼
    差這麼多?只要民眾檔到他們的財路就當作沒聽見或
    是一拖再脫跟著就一堆理由搪塞呼弄過去了!台灣人
    也是很鄉愿聽聽就過去了!不是嗎?

  • san 7/5/2011 at 2:09 AM



    反正

    總歸一句...


    歡喜作.甘願受!

    不是嗎?





    消費者有他的大爺夢XD

    google也有他的春秋大夢XD

    總結

    一個願打.一個願哀(茶)




    如果真的關閉了~

    那最後倒楣的是電信業者與肖想當大爺的Android Market手機使戶之末日終章= =





    然後~

    在此次的戰爭中.能作享其成.漁翁得利的大概是

    沒有使用Android 系統的手機開發商及用戶(茶)




    畢竟~

    Android Market是後起之秀.能不能穩固市場地位...

    才初登場沒多久就遭到打壓...

    未來恐怕還有待觀察...




    但目前可以確定的是...

    因為這場Android Market戰爭.確實也重創了一些合作廠商的股票(遠目)


    topsan 於 7/4/2011 7:53:17 PM 修改文章內容

  • 小凡 7/4/2011 at 6:34 PM

    不管蘋果是否賺到,至少他還是很有誠意,不像Google打死也不退縮,反正最後比較慘的是手機製造商,因為沒有系統可用,所以就等兩星期後的結果,最慘就是維持現狀只能用免費的,更慘的就是連系統都沒了。

  • Mathew 7/3/2011 at 3:11 AM

    但是"寄信申訴"得用英文寫信寄到APPLE
    而且不一定可以退
    經過台北市一手後
    雖然只剩7天
    但是一定退的成
    而且APPLE同意用"中文"介面
    我覺得比較符合消費者的利益(個人意見 勿噴)

    wehtam 於 7/2/2011 7:11:50 PM 修改文章內容

  • 阿陸 7/2/2011 at 11:47 PM

    Apple是很強硬

    問題是,Apple原先的鑑賞期是30天,退費方式採用"寄信申訴",還"不一定退得成"。

    因應台灣法規,改成鑑賞期7天,縮短了23天,Apple不是妥協,反而是賺到!!! 哪有妥協....

    何況Google的退費機制是官方不做干涉,時間內點幾下就可以成功退費了。

    比人性,誰比較人性還未可知.....

    台北市政府,考量到消費者的角度令人激賞,問題是廣大的開發者的權益勒???

    那開發付費雜誌、付費迷你小遊戲的,看過、玩過就可以退費

    如此惡性循環,誰還敢在Android平台開發?? 最後倒楣的還是使用Android系統的使用者!!

    應該也要站在開發者的角度,做兩全其美的規畫才是!!!

    雖然花錢的是大爺,問題是沒產品給你買,想當大爺也沒得當!!!

  • Love 陽光 7/1/2011 at 8:29 PM

    引用『qxxrbull』所述:
    可能就因為這樣 Nexus 4G就不給HTC代工嘞@@ ..........恕刪
    千萬不要阿...

  • 抗議CHT3000封鎖遊戲 7/1/2011 at 7:59 PM

    可能就因為這樣 Nexus 4G就不給HTC代工嘞@@

  • 天下獨步 7/1/2011 at 7:51 PM

    引用『誰放那洋蔥』所述:
    請問你上課下載or開會下載,還敢說?15分鐘你來不急退費你要怪誰?當然你有你的說法,!!~~..........恕刪
    我只是在思想各種可能的情形阿...沒聽說過 西那奈(日語)

    看了看其它樓上的文章...我看到原來之前是24小時唷!?我覺得像這樣就OK阿= =

    你15分鐘的確是太短了OK!? 難道你一整天都會用手機!?

    說真的GOOGLE這次的處理方式實在是不妥的說...有點太強硬= = 真不知道是誰下的指令 汗

  • Love 陽光 7/1/2011 at 4:34 AM

    引用『anthony』所述:
    奇怪了,要罰也是NCC開罰才對..........恕刪
    NCC管不到軟體方面....= =

  • anthony 6/30/2011 at 10:28 AM

    奇怪了,要罰也是NCC開罰才對
    若是因為違反台北市的法規,那GOOGLE應該針對台北市的範圍網路封鎖不得下載付費軟體才對

  • 小凡 6/30/2011 at 5:52 AM

    像蘋果都會妥協,Google全世界那麼多人都在使用,我想他們根本不差台灣那一個小地方,罰那點小錢我想他們可能不痛不癢,所以才會不甩台北市,而且為何只有台北市有問題,其他縣市都沒反映,表示台北市長小題大作,我猜最後下場就是一直罰,反正Google才不鳥你呢,而且不管鑑賞期多久都是鑑賞阿,我想台北市長應該依直罰到Google退出台灣,這樣對消費著才有交代是吧!

  • 小蔡 6/29/2011 at 6:05 PM

    七天鑑賞期這東西真的會養壞很多人
    客人買個手機也要跟你要求七天鑑賞期
    那這樣誰賣東西啊
    大家都當消費者就好了唄!!
    軟體使用15分鐘真的夠用了
    已經足夠去考慮要不要購買了

    而且現在要求付費版下架
    那那些已經購買的消費者北市又該如何賠償呢?

  • chopper 6/29/2011 at 9:13 AM

    我覺得有利有弊,不過我覺得15分鐘也OK只是因該15分鐘到的時候因該跳出 你是否要付費使用此軟體,如果按是就代表你將要付費使用此軟體,按否就自動從你手機上自動刪除,真希望有這樣就好,這樣就不會有浪費錢買你沒有要用的軟體,也不會讓只想用七天就不用的人吧

  • 歐噴將 6/29/2011 at 7:04 AM

    原來退費是在15分鐘內阿= =
    如果遊戲玩16分鐘之後有大BUG 想退要怎辦...
    感覺7天又太久了 早就全破了...
    希望期限能取得平衡
    別讓遊戲開發者傷心了


    樓上的影片真搞笑...
    NT 100萬 感覺好費= =

  • 劉胖胖 6/29/2011 at 6:20 AM

    哈哈哈~這片改得太好笑了!

  • 雨男 6/29/2011 at 5:43 AM

    網路上出現KUSO影片囉!



    rainboy0210 於 6/29/2011 2:22:05 AM 修改文章內容

  • 誰放那洋蔥 6/29/2011 at 2:56 AM

    請問你上課下載or開會下載,還敢說?
    15分鐘你來不急退費你要怪誰?

    當然你有你的說法,!!~~

  • Love 陽光 6/29/2011 at 2:18 AM

    罰100萬= ="

    這根本就是惡性循環嘛...

    那直接恢復到原先的24小時不就得了...

  • Brian 6/28/2011 at 11:37 PM

    這不就是Google的目的?拿消費者當籌碼, 所以現在大家都一致指責市政府不對, 七天確實是太長, 但是15分鐘不是短的過分, 不要把Google關閉付費的氣出在政府身上, 這些商人賺了多少?機制可以討論, 需要用關閉來威脅嗎?
    不齒Google的做法

  • 天下獨步 6/28/2011 at 11:32 PM

    引用『阿陸』所述:
    若能夠讓Google延長至30分鐘或者45分鐘我覺得就很佛心了!! 但是拿一般傳統實體產品與IC智慧型產業產品相比 不免感受到政府官員們的無知..... 7天真的著實太誇張了!! 何況只是個"地方政府",卻落得全台灣都不能付費購買Android軟體 這個實在是...............恕刪
    我想這是google自己的問題= = 像是向來態度強硬的apple不就沒有這樣做!?

  • 阿陸 6/28/2011 at 10:52 PM

    引用『天下獨步』所述:
    我覺得台北市政府的做法是對的...或許七天會太長 但是15分鐘著實過短!!!試想想:如果今天你下載好一個軟體後,還來不及看它安裝,就因為某些急事(上課.開會.開刀XD...)而暫時無法使用手機,那你認為15分鐘有可能讓你來得及退費嗎!?千萬別說這只是特例...幾乎每個人都常常會有這種機會遇到!雖說七天太長,如果能在三天這樣或許爭議就不會如此多了(個人觀點)PS.別說智慧財產權的問題= = 某樓上..........恕刪
    若能夠讓Google延長至30分鐘或者45分鐘我覺得就很佛心了!!

    但是拿一般傳統實體產品與IC智慧型產業產品相比

    不免感受到政府官員們的無知.....

    7天真的著實太誇張了!!

    何況只是個"地方政府",卻落得全台灣都不能付費購買Android軟體

    這個實在是.....

  • 天下獨步 6/28/2011 at 6:25 PM

    我覺得台北市政府的做法是對的...或許七天會太長 但是15分鐘著實過短!!!

    試想想:如果今天你下載好一個軟體後,還來不及看它安裝,就因為某些急事(上課.開會.開刀XD...)而暫時無法使用手機,那你認為15分鐘有可能讓你來得及退費嗎!?

    千萬別說這只是特例...幾乎每個人都常常會有這種機會遇到!

    雖說七天太長,如果能在三天這樣或許爭議就不會如此多了(個人觀點)

    PS.別說智慧財產權的問題= = 某樓上也說了,有心人士15分鐘就夠了,何需七天

    (我還真沒想到google比apple還強硬啊!真是不知道該如何看待了...)


    以上純屬個人觀點,如有冒犯,敬請提出,本人必恭敬虛心請教

  • 劉胖胖 6/28/2011 at 9:40 AM

    ----以下為胖胖個人言論----

    作為一個使用者,能有通暢的退換貨機制固然很好
    身為政府,能積極堅定捍衛消費者權益也是美事一樁

    但若不能將力度(欲達到的目標)與手段(達成要求的方法)拿捏得當
    到頭來受傷的反而還是消費者

    只希望政府能夠拿出大智慧
    妥善處理

    才能兼顧廠商投資意願與消費者權益

  • 張里歐 Leo 6/28/2011 at 6:56 AM

    我有個疑問耶~~
    那中央機關呢??

    不過話說七天對消費者是很棒啦
    但我如果是軟體商我會氣炸!!

  • 小林 6/28/2011 at 5:13 AM

    引用『曬駱駝』所述:
    有心人士15分鐘之內.早就可以備份起來了...何況是七天是太誇張了.........法律規章是有時空背景的...傳統產業和有智慧財產權的IT產業怎麼可以相提並論???站在客觀來看....樹大招風想拿法規幺google一佰萬...應該也是不難的事..........恕刪

    我也覺得7天鑑賞期太久了~
    況且台北市一個影響到全台灣真的蠻誇張的= =
    台北市政府是太缺錢喔= =+

  • 居士 6/28/2011 at 4:15 AM

    我覺得15分鐘就足夠時間退費了。

    況且這種事情應該由中央政府統一來處理吧。

    台北市政府代表全台灣?這實在有點做過頭。

    wang3194 於 6/27/2011 8:33:30 PM 修改文章內容

  • 曬駱駝 6/28/2011 at 3:39 AM

    有心人士15分鐘之內.
    早就可以備份起來了...

    何況是七天是太誇張了.........

    法律規章是有時空背景的...
    傳統產業和有智慧財產權的IT產業怎麼可以相提並論???

    站在客觀來看....

    樹大招風想拿法規幺google一佰萬...應該也是不難的事

  • 柚子 6/28/2011 at 3:07 AM

    引用『劉胖胖』所述:
    台北市政府今日(6/27)發出聲明,將依消保法對 Google 開罰 100 萬新台幣。Google 所推出的 Android,為近年來成長最快的智慧型手機作業系統,其附帶的軟體商城 Android Market 是 Google 的主要營利項目之一,按照 Google 的原始設計,安裝付費版軟體將有 15 分鐘的試用鑑賞期,使用者可在安裝後 15 分鐘內,原價退費。台北市政府認為,依照消費者保護..........恕刪
    真的如我所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