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傳砲轟台哥大與亞太、國碁違法共用4G

2015/05/14
by 張里歐 Leo 總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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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碁 4G 即將開台,再加上 4G 第二波釋照預計下半年登場,電信業 4G 戰火再度引爆。遠傳電信總經理李彬今日出席「綠色輕功」公益活動,會後李彬罕見砲轟台灣大哥大與亞太電信、國碁電子以「共用網路」方式策略合作,是不合法的行為;同時對於台灣大哥大持股亞太電信(國碁),未來又打算參與未來 2500 / 2600MHz 頻段競標,有違競價公平、公正,與圍標無異,並且呼籲 NCC 盡速要求台灣大哥大返還佔用遠傳依法標得的 1800MHz 頻段,展現積極作為。

遠傳砲轟台哥大與亞太、國碁違法共用4G



台灣大哥大去年與鴻海旗下國碁簽署合作協議,除了獲得國碁 700MHz 頻段 5MHz 頻譜,並投資國碁取得股權,之後更與亞太電信策略聯盟。亞太電信以 CSFB 使用台灣大哥大 3G 網路,並未使用 VoLTE 語音服務,再加上與台灣大哥大共用 4G 網路,和當初承諾不符,形成三方策略聯盟,引發其他 4G 業者不滿。對此李彬表示,既然當初事業計劃書沒寫,那就是不合法,籲請 NCC 立即停止不合法的行為。李彬亦指出,若台灣大哥大頻寬足夠,卻不返還遠傳標得的 4G 頻譜等於是惡意控制稀有頻譜資源。

遠傳砲轟台哥大與亞太、國碁違法共用4G

對於遠傳電信砲轟,亞太電信對此回應,不可能不自建網路,共建網路與共用基地台是世界潮流趨勢,一切會依法辦理。國碁亦表示,會依照法令規定,不會不自建網路,但國碁認為,對於新進業者而言,開放 4G 漫遊,能夠讓網路完整覆蓋前,提供消費者具競爭力且品質良好的服務,並不會破壞市場競爭機制。台灣大哥大則反控遠傳,為謀取自己更大利益,未依約定協商,擅自提前繳回在先,以擴大其既有 4G 1800MHz 頻段之頻寬由 5MHz 變成 10MHz,現又要求台灣大哥大比照提前申請繳回;台灣大哥大目前仍有數十萬 2G 用戶使用,為照顧既有 2G 消費者權益,會依法令規定辦理,同時依據「行動通信業務管理規則」32條,台灣大既有 2G 執照及頻率得使用至 106 年 6 月 30 日,無占用遠傳 4G 1800MHz 頻率之情事。

遠傳砲轟台哥大與亞太、國碁違法共用4G

台灣之星亦發表聲明稿表示,主管機關應立即禁止亞太電信以違法共用網路及非法二類電信 MVNO 模式提供服務與銷售,避免更多消費者受害。要求亞太電信回歸其事業計畫書的承諾進行建設與經營,並限期將既有客戶移回自有網路。同時應該針對不法行為的裁罰符合比例原則,連續裁罰,直到合法改善為止。亞太電信未改善前,主管機關應禁止亞太電信、國碁與台灣大哥大參與年底 2600MHz 與未來所有頻譜競標案,避免集團再以公司、大股東直接或間接持股的方式,操控囤積頻譜。

【2015/5/15 更新】

亞太電信針對台灣之星於 5/14 散布聲明稿內諸多指控,強調與事實不符,並提出嚴正聲明表示,亞太電信依照電信法第 11 條及行動寬頻業務管理規則之規定,設置電信機線設備,並經主管機關審驗通過取得特許執照,依法提供電信服務,台灣之星明知此一事實,卻一再指稱亞太電信不建設、違反電信法第 11 條,刻意扭曲。亞太電信依照事業計畫書建置 VoLTE 網路,提供 VoLTE 服務,台灣之星不實指控「亞太電信完全未照事業計畫書內容辦理」、更誣指「故意欺騙主管機關、非法取得執照、非法營業」,嚴重誤導消費大眾。此外,台灣之星明知行動寬頻業務經營者不使用自建網路而使用他人之接取網路是否違法,尚未有定論,且主管機關現正召開聽證會徵詢各方意見,台灣之星卻執意片面逕行指控,意圖形塑不當輿論、影響視聽;同時表示不容許不實指控混淆外界視聽,影響公司商譽,並將對台灣之星保留法律追訴權,以正視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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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里歐 Leo 總編輯
科技媒體人、數位觀察者,主要關注 5G 通訊、IoT 物聯網及手機等智慧裝置的應用與市場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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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佳佳 9/10/2015 at 6:44 PM

    台灣之星跟亞太是因為甚麼才要漫遊阿

  • Default sogi

    喵喵~ 9/7/2015 at 4:32 PM

    台灣之星也有要申請漫遊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