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C 科技分享☆知識☆什麼是3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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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2007-01-14 07:44:00
3G,所謂的第三代行動通訊,在新聞媒體的版面上,目前正取代網際網路的位置,成為另外一個「泡沫」的象徵。
或許是先前的預期太過樂觀,導致歐洲的無線通訊公司花了過多的錢去競標3G執照,變成了現在沉重的財務負擔。這些公司紛紛宣布暫緩 3G的相關投資。

但不論媒體上如何報導各式對3G不利的消息,3G在台灣,在今年很快就會實現。目前已經有五家無線通訊業者拿到執照,這五家的設備採購都已經確定,其中有幾家信誓旦旦在今年就會推出服務。

然而3G到底是什麼?先不談消費者的認知,筆者認為即便是目前拿到 3G執照的無線通訊業者,也並不十分清楚3G是什麼。

3G在技術規格上來說,主要是可以提供更大的頻寬,並提供以封包計價的收費模式。目前的2G行動通訊,其頻寬大約為每秒9.6K,傳送語音資料(講電話)是相當足夠。但是如果要進行更消耗頻寬的服務,便有所不足。

行動上網是個例子,以手機連線網際網路會需要較大頻寬。先前2G業者所推出的 WAP行動上網,頻寬雖然只有9.6K,但應付黑白螢幕的手機綽綽有餘。然而,未來的手機大部分都會是彩色的,而彩色的資料檔案較大,需要更大頻寬乃理所當然。

此外,被3G視為基本功能的影像電話服務也是。因為同時間傳送語音通話資料,以及影像畫面資料,所以需要更大的頻寬。就好像我們在網際網路上收聽廣播只需要用 56K數據機撥接,但收看影片時就需要速度較快的ADSL的道理是相同的。

在進行影像電話以及傳統的語音通話時,手機都是處於「電路交換模式」(Circuit Switch Mode ),此時的計價單位是時間長度(每秒多少錢,或每分鐘多少錢等)。這種計費模式是消費者所熟悉的,不需要教育。

而行動上網時,手機處於「封包交換模式」(Packet Switch Mode),此時的計價單位通常會以以封包來計算。例如消費者以手機行動上網下載流行歌曲,這若首歌曲的大小是 1KBytes,等於8 個封包,而一個封包可能收費 0.025元台幣,於是消費者必須付 0.2元台幣。

以封包來計價的好處,是依照實際的資料傳輸量來計費。換言之,就算消費者有連線網際網路,但是沒有傳送任何資料時,就不需要付任何費用。這種收費模式是消費者所不熟悉的,需要教育。目前被稱為 2.5G的GPRS連線服務,就已經是用這種方式計費了。

此外,多媒體簡訊服務(MMS ,Multimedia Message Service)是目前無線通訊業者寄望最深的的服務。這個原本是被定義在3G規格中的服務,提早被應用於GPRS上面,並被視為賺錢的金牛。

透過封包模式,消費者可以傳送文字,圖片,音樂等等多媒體的簡訊給其他人。與目前的簡訊( SMS)只能傳送文字比較起來,這種簡訊更加吸引人。而目前的簡訊應用已經如日中天,難怪業者要如此的看好新一代的多媒體簡訊。

以上對於3G的粗淺介紹,希望沒有讓行家感到不耐煩,也希望一堆專有名詞不要嚇到一般的讀者才好。因為筆者接下去的一系列文章,將點出許多3G發展的關鍵,因此必須先對背景資料有所交代。

3G到底是不是泡沫?筆者肯定的告訴您,不是。五年內他必將改變你的生活。一如網際網路的發展一般,五年內讓你從不會使用電子郵件,變成現在無法脫離電子郵件的情況。

不過弔詭的是,3G如果要成功,絕對跟網際網路無關,至少與行動上網是沒有關聯的。這樣的看法顛覆了一般的預期。下一期的文章,筆者將說明為何:「3G最大的應用不是網際網路」。

行動上網,曾經是全世界無線通訊設備廠商以及電信公司的希望寄託。面對著手機銷售量以及電話費收入的下滑,再加上有線網際網路普及的速度,更加讓兩者充滿了期待。
WAP 的失敗我想就不用提了,這方面的論述包含筆者以前寫過的系列文章都曾經提過。簡而言之,行動上網的失敗原因有三:價格,速度,以及手機。

以前的WAP 行動上網,價格是以時間計算的,因此十分昂貴。現在的 GPRS(號稱2.5G)改成以封包來計價,連線上網不算錢,有傳輸資料才收費,這初步解決了價格問題。以後3G在行動上網的計費模式也會是以封包計價。

在連線速度方面,目前GPRS實際連線速度可以達到20多KBPS,3G的速度將來會更快,雖然這方面仍有不少問題要解決,但速度方面的障礙至少是可望解除的。更何況以手機瀏覽無線網站的資料傳輸量不大(與電腦上網相比較),速度其實很足夠了。

最麻煩的是手機。眾所皆知,手機的製造商眾多,每個廠商的每一款手機螢幕大小,顏色數目,內建瀏覽器的廠牌版本,手機的操作介面(連按鍵的數目都不同)完全都是不同的,有成千上萬種。彷彿當年在網路上製作網頁的時候要顧及眾多瀏覽器版本一樣。

這造成內容開發商的困難(生產內容必須符合眾多手機規格,成本大幅提高),以及消費者操作不易,容易心生排斥。很遺憾的,這個問題即使到了3G的時代,依然沒有得到解決。手機廠商依然各行其是。

日本i-Mode的成功,手機規格較為統一是個重要關鍵。這個最後的任督二脈沒有打通,行動上網要普及也難。

然而,就算是真的把上述三個關鍵全部打通,行動上網能普及到什麼程度?筆者身為一個曾經在網際網路產業工作過五年的工作者,投身無線通訊產業兩年,對於行動上網的質疑卻越來越大。

這期間最大的關鍵在於行動上網並不是最大部分人的需求。以往,家裡買台電腦,除了玩遊戲做做簡單的文書處理工作之外,上網是個很重要用途。然而即便如此,全台灣還是有將近2/3 的人是不上網的。

買了一隻手機,什麼時候上網才會變成除了打電話以外很重要的用途?以筆者的看法,那樣的需求到目前為止是看不見的。即便是3G來了,打電話依然是手機最大的用途。

筆者曾參與對消費者的座談,談他們對行動上網的期待。談到對WAP 的看法,很多人都說,WAP 的內容過於貧乏,沒什麼好看的。但令人驚訝的是,我們提供了上百樣的內容在上面,怎麼會說沒內容?

這其中的關鍵在於,消費者找不到他們所要的內容。如果我們只提供了30種服務,其中有2 種服務是消費者要的,他們就會覺得提供的內容豐富。反之,提供了上百種內容,卻沒有一個是消費者要的,消費者就會「感覺」內容貧乏。

問題是我們什麼服務都做了,建立了一個無線入口網站,把以前網際網路上的那一套都拿來做,從新聞到算命到圖形鈴聲下載無所不包。也參考了日本i-Mode的經驗,幾乎不可能有遺漏的。但是消費者依然覺得內容貧乏。

理由很簡單,因為行動上網的內容並不存在所謂的「殺手級應用」( Killer Application),換言之找不到消費者非要不可的內容。行動上網本身也不是殺手級的應用,未來也很難發展出真正能憾動人心的應用!

如果我們問,網際網路最大的殺手級應用是什麼?很有趣的答案是,過往五年來網際網路的高速發展,最大的殺手級應用是「通訊服務」,實際上就是電子郵件!而這個應用跟「內容」一點關係都沒有!

通訊,是人類的基本需求,重點在人與人的互動。而上網,是人與機器的互動。當手機上網的內容可以輕易被個人電腦取代時,行動上網變成不是那麼必要的事情。除非那些事情是電腦做不來,而手機可以的(例如圖形和鈴聲下載到手機上)。

或者,在某些電腦普及率超低的國家,會反而造成行動上網的盛行。例如:日本。許多日本人家中沒有電腦,但是都有電子郵件地址,因為他們使用手機上網。筆者益發的相信,日本的行動上網能成功,真的有其特殊環境和條件。

3G最大的應用,依然會是通訊服務。但如果你認為那就是以手機行動上網來收發電子郵件的話,那你又錯了。下一回我們來談談手機上的訊息服務(Messaging Service ):「簡訊,電子郵件,與多媒體簡訊」。

隨著網際網路的普及,一個人擁有一個以上的電子郵件帳號已經是很普遍的事情。現在的人每天收取電子郵件,最苦惱的反而是過多垃圾 郵件充斥其中,真正來自親朋好友或生意夥伴的郵件反而被淹沒了。
如果許多人生活中已經不能沒有電子郵件,那麼透過手機來收發電子郵件似乎也是理所當然的需求。多年前行動通訊業者在推出 WAP行動上網時,隨身收發電子郵件也是一大訴求。

但很有趣的是,真正用到這種功能的人,真是少之又少。當然,使用 WAP上網的人本身就不多,與全台灣目前使用電腦上網的人口比起來,簡直等於沒有。而有使用 WAP行動上網的人,也不一定會用來收發電子郵件。

有人將這種原因歸咎於手機的操作介面過於複雜,用來收發郵件難以使用。如果以手機上網的程序來看,那個過程確實複雜。但若是以「輸入介面」來看,這個理由是不成立的。

用手機輸入中文固然不太方便,但時下年輕人在發送簡訊的時候,可是手指運作如飛,熟練得跟吃飯一樣。那麼為何這些年輕人不用手機收發電子郵件?

當我們在問這個問題時,答案同時也已經浮現出來了。也就是說,簡訊( SMS)本身就是某一種型態的電子郵件。說得誇張些,簡訊=手機上的電子郵件。

技術人員可能不會同意這個觀點,因為透過手機行動上網來收發電子郵件,不論是手機端的技術,主機端的技術,所牽涉到的標準,完全和簡訊是兩回事情。

但先不管這些技術細節,簡訊與電子郵件本身都代表著以文字來溝通,而且溝通的雙方可以不必同時在線上(電話溝通就必須兩人同時在線上),對手機使用者來說,兩者的替代性太高,何者先讓消費者熟悉,何者就會先成為主流。

很遺憾(或者很幸運),簡訊率先成為主流,因此擠壓到手機收發電子郵件的空間。筆者先前提過,消費者本身是不管技術面的問題的,當全台灣的手機用戶中有三分之二是從來不上網,完全無上網經驗時,而在手機上使用簡訊的門檻又低時,使用哪一種應用會先成熟就很明顯了。

如果簡訊已經成為主流,還想硬要消費者改變行為放棄簡訊,改用手機收發電子郵件,這在行銷上面絕對是極大的阻力,也是很不智的做法。剩下來的問題反而是:如何在不改變消費者行為的狀況下,讓行動通訊網路(簡訊),與網際網路(電子郵件)兩者互通?

如此一來,消費者可以寄送電子郵件到手機上變成簡訊,反過來手機用戶發送簡訊給網際網路用戶的電子信箱也可以通。先前已經有業者提供服務,可以把電子郵件轉成簡訊發送到手機上,從手機回覆的簡訊也可以轉成電子郵件。

但最大的問題卡在價格模式:一通簡訊要收三塊錢,只能容納70個中文字不到。這麼貴的價格誰願意付?操作上比發送簡訊更加繁複。這並不是降價促銷就可以解決的問題,而是簡訊的計費模式,其天性( Nature),本來就與網際網路的計費模式難以相容,兩者成本結構也不同。

所以,必須倚賴新的通訊標準進行這個工程:將兩種網絡(Network)整合在一個平台上使其互通,讓使用者無痛的轉換其使用行為,簡單的橫跨兩種網絡上面(行動通訊網路以及網際網路)使用訊息服務( Messaging Service ),而從此不必在乎發出去的信息只能發給手機 門號,或者只能發給某個電子郵件地址。

這個東西,就是目前被熱烈討論的多媒體簡訊服務( MMS)。他不是簡訊,因為他其實在收發的時候都是透過網際網路的連線。他也不是電子郵件,因為他跟簡訊一樣,可以輸入一個手機號碼直接發給另外一隻手機。

對沒有使用網際網路經驗的消費者而言,他是簡訊。因為他的使用方式跟簡訊沒兩樣,只是現在除了文字以外還可以傳送圖片和音樂給別人。對於有使用網際網路經驗的消費者而言,他是電子郵件,因為訊息發送的時候,收訊人可以是某個電子郵件地址。

雖然消費者在收發多媒體簡訊時,手機是進行網際網路連線,但那對消費者而言並不重要。換言之,聰明的電信業者並不打算告訴消費者那其實是正在進行行動上網。

業者們普遍都明瞭:行動上網對於大部分消費者而言是個過於艱深而難以瞭解,因此感覺不出有需求的服務。但是「訊息的傳送」則否。

從以前的網際網路發展歷史來看,電子郵件始終是最大的應用。這代表著人類對於「非同步溝通」的溝通模式(即通訊雙方不需要同時在線),有著高度的需求。

很有趣的是,在行動上網高度發達的日本,簡訊反而沒什麼人使用,甚至是必須額外付費跟電信公司申請才能享受的服務。原因很簡單,因為電子郵件在手機上面的使用,比簡訊應用更早成熟,因而反過來擠壓到簡訊的生存空間。

感覺上訊息服務似乎是3G行動通訊的最大應用?

如果你知道,目前簡訊收入只佔無線通訊公司的收入不到5%時,你可能就不會這麼想了。下一期讓我們來談談3G真正的殺手應用:「影像電話服務」。

在經過前幾期的探討,我們很清楚的知道「通訊功能」乃是人類對於 手機的最原始需求,也是無線通訊公司能創造利潤的最大關鍵。雖說 行動上網的發展依然會日漸蓬勃,但就本質上來說,3G一開始要滿足的絕對是人類的通訊需求。
我們可以把通訊的型態分成下列幾種:

- 同步溝通:通訊雙方必須同時在線上,一方的反應馬上會讓另外一方知道,也迫使收到訊息者必須馬上回應。傳統的電話,網際網路上面進行的視訊會議,都是這種溝通型態。

- 半同步溝通:通訊雙方雖然同時在線上,但是雙方都可以不必馬上回應對方的訊息。傳統的電話做不到這點,但是在網際網路上卻發展出了ICQ 等即時傳訊軟體之類的應用。

- 非同步溝通:通訊雙方可以不必同時在線上。電子郵件和簡訊都是這種形式,訊息發出時是處於連線狀態,但訊息發出後就可以離線了。收到訊息的人也不必馬上回應。此外,語音信箱也是屬於此類型的溝通模式。

哪一類型的溝通模式佔人類的通訊行為比較多?這是個有趣的問題。答案是:必須依照使用的平台而定。

如果是在電話平台上(有線電話或者無線電話),同步溝通的行為會佔大多數。如果從行動電話的經驗來看,打電話的人比發簡訊的人還多很多,但使用語音信箱的人比例不高且逐年遞減。顯示一般人對於電話的使用習慣是偏向同步溝通的。

如果是在網際網路的平台上面(以電腦或者PDA 上網),則偏向非同步溝通的應用。電子郵件的大量應用是個例子,至於即時通訊軟體這種應用,比起電子郵件則是少得多。

而3G手機是什麼?是電話平台?還是網際網路平台?

以筆者的觀察,螢幕加大色彩變多以及速度更快的3G手機,雖然努力的朝向網際網路平台發展,但畢竟無法擺脫其身為電話的天性。消費者對於手機的認知是很清楚的,那是電話而不是電腦。

因此,3G手機的最大用途,絕對是同步溝通,而這個同步溝通的應用,將會落在影像電話(語音溝通的升級版本)的身上。

所謂影像電話,就是通話雙方可以看見對方手機傳來的畫面。由於3G 的手機幾乎都已經內建相機或攝影機,所以傳送影像畫面並不成問題。使用方式就跟打一般的電話一樣,撥號接通後影像傳輸自動啟動。

前文中曾經提過,手機的通訊模式有電路交換(Circuit Switch)以及封包交換模式(Packet Switch )。影像電話在通話的時後,所採用的是電路交換模式,與傳統電話相同。而行動上網走的是封包模式,以傳輸量來計費。

如果以淺白的方式來表達,電路交換模式的服務(包含語音通話以及影像通話)所帶給無線通訊公司的收入,將遠遠超過封包模式的服務(包含行動上網,MMS多媒體簡訊)所帶來的收入。

影像電話的收入將成為通訊公司營收成長的主力,而非行動上網。這樣的使用方式多麼簡單,連70歲的老爺爺都會用。但70歲的老爺爺不會上網。

在電影的場景中看到未來的人們以行動電話溝通的同時能看見對方的影像。別以為這樣的景象只會在電影裡,在2003年的年底,他即將出現在你的生活中。人們花了五年的時間習慣在馬路邊講電話,很快的,你會習慣人們看著螢幕講電話。

但,問題來了。先假想一下,如果你有一隻3G的影像電話,你希望講電話的時候對方看見你嗎?你還能置身在電影院裡卻跟老闆說你正在客戶公司裡嗎?

如果你以為影像電話的最大應用是在人與人的溝通上面,而且毫無技術問題發展可以一飛千里,那你又錯了。下一期我們將談到:「內容服務將是影像電話的最大應用」。

當年 GSM行動通訊在台灣開放的之前,許多有志經營者籌組公司打算取得經營執照。為了更正確的預估未來行動通訊在台灣市場的潛力,紛紛尋找顧問公司來做市場評估,並且舉辦了多場市場調查,詢問消費者對於行動通訊的看法。
令人訝異的是,相當高比例的消費者回答,他們不需要行動電話服務。因為「公共電話到處都是,為什麼要買手機來打電話?」消費者不能想像他們會需要在戶外打電話,甚至認為如果有需要,打公共電話就可以了。

然而行動電話的市場在台灣不過五年的時間,市場就已經飽和了。全台灣才2300多萬人,卻已經發出去2400多萬個門號。不過幾年的光景,幾家無線通訊公司的行銷戰爭就已經打到谷底。反倒是公共電話,因為無人使用漸漸遭到淘汰。

以上的故事,除了讓當初一批從海外聘請來的電信專家跌破眼鏡外,主要是告訴我們,消費者對於自己要什麼,其實往往是搞不清楚的。特別是對於新式的服務,看不見摸不著,想像不出自己為什麼需要。這讓我們在思考影像電話市場時,更加的小心。

雖然在桌上型電話很早就有影像電話技術,並且有成熟的產品(有些產品靠連線網際網路傳送影像資料,有些只要接上一般電話機即可,不須上網),但大部分的應用依然侷限在特殊的場合中,例如跨國企業之間的會議等,親人出國時相互連絡等,一般人很少有需求。

但3G行動通訊,將會把影像電話帶到普羅大眾的生活中。頭一次,開始有經營者必須對影像電話的通訊訂出大眾化的價格。目前香港和黃電訊集團已經在今年三月三號,於全球九個國家推出3G服務,從價目表上可以看出,影像電話通話費率是一般電話的兩倍。

但是,人們真的需要影像電話嗎?會不會又再度跌破一堆專家眼鏡?

一般電話的使用已經超過百年,人們非常習慣把電話放到耳朵旁邊說話。講電話的樂趣,常常是因為看不見對方。因為人與人之間需要距離,當我們與其他人見面時,我們會整理服裝儀容,然後相約在某個場合見面。那就是一種距離。

但是電話的存在卻突破了這種距離,一個電話鈴響,另外一個人馬上切入你的生活中,打斷你正在進行的事情。好在,這個人還看不見你,所以對話可以成立。看不見,是人與人之間距離的最後一道防線。

在這種情境底下,可以想見應用依然會受侷限。一是與自己親密的人(家人,朋友,情人等等)互通影像電話,是隨機發生的。另一個是在正式的場合中(在企業中進行視訊會議),這種通話必須雙方先約定時間。如果沒事先約定,恐怕會被視為不禮貌的行為。

因此,影像電話初期的應用,甚至是未來大部分的應用,都會是在人與機器的通訊上,而非人與人的通訊。意思是一般人打影像電話的對象,不會是個人,而是一段節目內容。

美國攻打依拉克,關心戰況的人,在等車坐捷運無聊的人,隨手拿起身上的3G手機撥出一通影像電話,最新的新聞片段便源源不絕的從手機播放出來。關心自己股票投資的人,撥出一通影像電話就可以看見某個大師正在解盤。

年輕的追星族,撥出一通影像電話就可以看見偶像最新的音樂影片,說不定還有機會面對面聊天。出門開車時,撥出一通影像電話就可以看見目前高速公路的車流量狀況。這些行為只要求你會打電話,消費者完全不需要知道什麼叫做上網。

在此必須澄清影像電話與影像串流(Video Streaming )是完全不同的兩回事。目前業界在談影像內容應用,大部分都是建構在影像串流之上。說的簡單一些,消費者必須利用手機連線上網,以手機瀏覽網頁選擇想看的影片內容之後,影像節目就開始傳送到手機上。

換言之,影像串流是一種網際網路的應用。如我們在第一篇文章中所提到的,影像電話服務是屬於電路交換模式,以時間來計費。而行動上網與影像串流是屬於封包交換模式,以傳輸的封包資料量來計費。

絕大部分的系統開發商,手機製造者都拼命的將技術發展在網際網路的平台上面,卻都忘了手機本質上就是電話,而不是電腦。比較一下兩者的使用方式,一個只要會打電話就能看節目,一個卻必須要上網才能看,你想大部分人會選擇哪一種?

而且以目前的價格結構來看,同樣是看一段64K ,長達一分鐘的影像節目,透過影像串流(以封包計費)傳送到消費者的手機上面,其費用是影像電話(以時間計費)的60倍。這麼昂貴的價格,有誰會用?

薄荷 於 2016-05-28 16:02:22 修改文章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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